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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移民搬迁旧宅基腾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商南县政府2018-04-13 13:54:02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移民搬迁旧宅基腾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南政办发〔2018〕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移民搬迁旧宅基腾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商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及移民搬迁旧宅基腾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大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力度,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陕西省陕南地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有关政策措施的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追赶超越”目标和“五新战略”新任务,以国土资源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为出发点,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保护耕地为根本,依托《商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商南县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专项规划》,盘活存量建设土地,缓解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用地供求矛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符合规划原则。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过程中,要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占补平衡原则。建新地块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面积;新地块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占用耕地规模、标准,并与基本农田建设耕地保护相结合。

(三)示范推动原则。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基础条件好、建设用地整理(拆旧)潜力大的地方开展试点,通过抓点示范、以点带面,促进拆旧复垦工作全面开展。

(四)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中省相关规定,将节余指标收益和土地增值收益优先用于拆旧区群众权益保障上,在拆旧复垦工作中,确保相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

三、对象范围

2011年以来享受移民搬迁政策的搬迁户以及全县所有农村居民自觉自愿拆除的旧房、“空心房”和闲置宅基地。

四、总体目标

按照避灾搬迁户即搬即退、其他搬迁户允许3年过渡期的要求,逐年推进腾退工作,并对有复垦条件的地块进行复垦,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保障移民搬迁建设用地及占补平衡,流转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支持脱贫攻坚。到2020年,全县完成增减挂钩及旧宅基地腾退5219.2亩,其中2018年度完1565.9亩、2019年度完成2087.05亩、2020年度完成1566.25亩。

五、重点任务

(一)宅基地清查整顿。一查宅基地来源是否合法;二查是否一户多宅,分户是否符合政策,建新后是否拆旧,是否存在长期无人居住的空置房;三查陕南移民搬迁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迁入房满三年是否拆除原住房;四查项目拆迁安置户是否属实,安置宅基地是否依法审批。

(二)旧宅基地腾退。根据宅基地清查台账,对2011年以来享受过移民搬迁政策的搬迁户旧房以及全县农村居民自觉自愿拆除的旧房、“空心房”等房屋及宅基地实施腾退。到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增减挂钩拆旧腾退任务5219.2亩,其中城关街道办完成437.85亩,富水镇完成606.2亩,青山镇完成359.1亩,湘河镇完成519.05亩,赵川镇完成595.35亩,十里坪镇完成412.3亩,金丝峡镇完成632.8亩,过风楼镇完成756.7亩,试马镇完成444.85亩,清油河镇完成455.0亩。

(三)增减挂钩指标流转。由县国土局负责,对全县旧宅基地腾退地块包装增减挂钩项目,按照土地整治相关规定,对腾退地块实施复垦建设,对结余的增减挂钩指标进行流转,分期按计划向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信息平台申报,收益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借款债务偿还,多余部分上缴县财政及支持脱贫攻坚发展项目。

六、时间安排

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移民搬迁旧宅基腾退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筹备动员阶段(2018年2月1日至3月15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会议,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

(二)实施验收阶段(2018年3月16日至2020年9月30日)。根据先易后难、抓点示范、逐步推进的原则,分年度、分镇办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及移民搬迁旧宅基腾退工作。各年度完成的移民搬迁旧宅基腾退任务,由县移民办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各年度实施完成的增减挂钩项目,由县国土局组织申报省市验收,组织管理项目指标信息报备、流转、使用等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全县增减挂钩及移民搬迁拆旧宅基腾退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对已经完成任务的,落实管护责任,适度推进土地流转,充分发挥复垦土地效益。对未完成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总结工作经验,提高管理水平,推进后续工作开展。

七、工作流程

(一)旧宅基地腾退

1.下达计划。由县国土局、移民办负责根据省市计划任务及搬迁安置情况分解下达各镇办旧宅基地腾退计划任务,并负责牵总协调、督促落实旧宅基地腾退工作。

2.核查摸底。各镇办负责本辖区内的旧宅基地腾退核查摸底工作。全面梳理2011年以来已享受移民搬迁政策的搬迁户、“空心房”和闲置宅基地,实地查看搬迁户旧宅基地现状,现场丈量确认旧宅基地房屋及占地面积,登记造册,全面摸清底数,逐年度建立基础台账,并做好旧宅基地拆除前后影像、数据、权属等资料的调查统计汇总。

3.制定方案。各镇办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旧宅基地腾退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签订协议。对登记造册的搬迁户旧宅基地、村民自觉自愿拆除的“空心房”和闲置宅基地腾退房屋结构、面积、宅基地面积等数据进行镇、村、组三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宅基地所在镇办政府、村委会(社区)、腾退户三方签字确认,签订《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奖补协议书》作为有偿腾退的依据,约定腾退面积、腾退时限、腾退方式、权属变更、奖补标准等内容,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5.房屋拆除。各镇办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移民搬迁旧宅基地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作。拆除内容包括村民宅基地内的房屋、构筑物以及拆除宅基地户主所属林木等所有地上附着物。

6.考核验收。旧宅基地腾退房屋拆除后,由项目区所在镇办进行初检,初验合格后书面申请县移民办复验,由县移民办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腾退户奖补资金,同时将验收合格的已腾退宅基地和相关档案资料移交县国土局落实复垦工作。

(二)增减挂钩工作

1.项目申报。县国土局按照各镇办旧宅基地腾退工作计划和方案,在旧宅基地腾退拆除到位的基础上,编制移民搬迁拆旧复垦规划和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抓点示范”的原则,以镇、村为单位,将零散的拆旧地块打包形成若干个复垦项目区,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规定组织申报增减挂钩项目立项。

2.项目实施。旧房拆除后原宅基地应优先复垦为耕地,全县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主体为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中心,复垦工作要按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各镇办要积极发挥镇村环境保障作用,妥善调处矛盾纠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由县国土局牵头,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分级进行(实施单位自验、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核查)。采取内业资料审查、外业实地核查的方式,邀请相关专家重点对拆旧复垦的土地平整度、土层厚度、土壤肥力、配套设施(田、林、路、渠等)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的通过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块,限期整改,最终达到验收标准。

4.项目管护。增减挂钩项目实施验收后,由国土局按程序与项目区所在地镇办签订管护责任书,将项目区土地及相关工程设施移交项目区所在地镇办村组,由镇办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土地发挥效益,工程设施得到有效管护。

5.指标流转。增加挂钩项目实施验收后,由县国土局负责

完成项目报备工作,在全国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上取得指标配号后,做好项目指标的管理工作,在保证本县区域经济发展和移民搬迁用地需求的前提下,适度流转结余指标,争取资金支持,流转指标收益资金优先用于移民搬迁债务偿还和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八、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商南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移民和国土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国土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统计局、移民办等部门及各镇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由县国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增减挂钩及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办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确保顺利推进。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镇办负责辖区内增减挂钩及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的组织实施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和招投标方案的备案审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设立资金专户,管理拨付各类腾退奖补资金和增减挂钩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各类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县国土局负责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做好搬迁户新房确权发证、复垦新增耕地的土地权属调整确定、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县移民办负责牵头推进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增减挂钩项目、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相关资金进行审计;县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负责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后田、林、路、渠等配套设施的验收;县住建局负责建新建安置点和建设项目用地留用区的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

(三)明确政策要求。对依法获得的宅基地,作为不动产权登记发证权籍调查的基础;对违法占用的宅基地,由县国土、住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权范围依法作出处理。同时结合省市相关规定做好宅基地有偿退出,引导村民自觉自愿拆除“空心房”、退出闲置宅基地。移民搬迁户旧宅基地腾退与办理新房不动产登记证书相挂钩,所有搬迁户搬迁安置后必须腾退旧宅基地,否则国土部门不予办理新房不动产登记证书。按照《商南县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奖励资金补助办法(试行)》(商南政办发〔2017〕124号)文件执行,实行旧宅基地有偿腾退,具体标准为:土木结构房屋140元/㎡,砖木结构180元/㎡,砖混结构220元/㎡,厕所、猪圈、院落等设施一次性奖补5000元。“十二五”陕南移民搬迁及避灾生态搬迁对象旧宅基地腾退奖励资金标准参照《商南县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奖励资金补助办法(试行)》文件执行。所有奖补采用一卡通形式直接兑付到户。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局负责筹措,不足部分从增减挂钩指标流转资金中解决,确保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资金足额奖补到户。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将增减挂钩及移民搬旧宅基地腾退工作纳入对各镇办和各职能部门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国土局要强化对增减挂钩及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工作的督查督办,每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年终根据增减挂钩及移民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进度缓慢,影响工作进展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如有商南县农村产权问题,请咨询商南县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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