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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收听《义龙新区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附补助标准、范围)

《义龙新区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附补助标准、范围)

来源:义龙新区工(管)委办公室2017-10-23 13:45:43

贵州义龙新区工(管)委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义龙新区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补助标准和范围。其中,补助标准按照困难户一级危房0.5万元、二级危房0.3万元、三级危房0.2万元的补助标准对其他危房对象进行补助。

关于印发《义龙新区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直有关部门:

《义龙新区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义龙新区工(管)委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义龙新区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脱贫攻坚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12号)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财政局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州民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建村通2017〕19号)要求,为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确保2017年度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聚焦脱贫攻坚,加大精准帮扶,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促进贫困农户就地脱贫,改造后的农房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标准。

二、年度改造任务

2017年度全区共需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12户任务,由以下两部分组成:4类重点对象33户,4类重点对象外的其他危房户379户(以下简称其他危房户)。各镇要根据下达的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2017年4类重点对象和其他危房户农村危房改造的任务,新区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年底检查的方式考核、验收。

三、改造对象、补助标准以及改造时限

(一)改造对象、政府补助标准

4类重点对象:一级危房户均补助3.5万元,二级危房户均补助1.5万元,三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其他危房户:2017年中央和省级将不对此类农户进行补助,除州级补助外,所需资金由新区财政承担。补助标准按照困难户一级危房0.5万元、二级危房0.3万元、三级危房0.2万元的补助标准对其他危房对象进行补助。

各级各部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

(二)改造时限

5月30日前开工率不得低于50%,6月30日前必须全面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主体工程全部完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及资金拨付。

四、资金补助范围及构成

(一)补助范围。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集中用于4类重点对象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他危房户改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州、新区两级结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小康行动计划等工作统筹安排。

(二)资金构成。4类重点对象:2017年实施改造33户4类重点对象户农村危房,除中央补助资金外,全省各级政府配套资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省、市(州)、新区按照5:2:3比例承担。其他危房对象:2017年实施改造379户其他危房户农村危房,补助资金由州、新区两级承担。

五、资金拨付及使用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拨付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信社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建〔2015〕26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2017年12月31日前,对通过验收的农危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必须全额兑付到农户,不得以各种理由或借口推迟拨付、拒付、截留、挪用、贪污农户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聚焦重点对象,兼顾一般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要在坚持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4类重点对象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兼顾其他危改户的改造,努力实现农村困难群众“居有所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对符合4类重点对象条件的农村贫困老年人和老年危房户、残疾人家庭、计划生育户、优抚对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要优先改造,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贫困户,所在地方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采取投工投劳等方式,帮助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二)创新改造方式,控制改造面积。农村危房改造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轻农户负担,提倡“能固则固”的改造方式;大力推行成本低、工期短、效果好的加固改造模式;严格控制新建房屋面积,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对于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三)强化住房质量,完善房屋功能。抗震设防地区要加大宣传力度,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技术手册,引导和指导农户采取设置抗震柱、加设圈梁等科学的方式加强抗震设防;义龙新区住建部门要牵头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镇、村要建立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实现监管全覆盖。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实行“5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以确保改造户住房安全保障的目标实现。要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培训与管理,要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进行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对于新建房屋已竣工验收并达到入住条件的危改户,要坚决拆除原有危房;农村危房改造要与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0+N”行动计划相结合、统筹推进。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四)规范操作流程,推进信息公开。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要分别根据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和依据确定;对于部分低保户在今明两年低保年度核查中,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等原因按相关程序退出低保保障范围。对这类人员中的危房户,仍应按政策对其实施危房改造,切实防止遗漏。

(五)加强统筹整合,盘活资金存量。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充分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和项目,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享受到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仍然无力建房的极贫户,可采取合理整合临时救助资金等社会救助资金、慈善援助资金、社会力量资助资金等方式帮助实施危房改造。积极主动争取金融部门对农户提供金融贷款支持。要对以往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的结余结转资金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盘活、消化存量资金。

(六)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各镇及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在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各镇要按时上报有关信息,于每月21日前将本月农危改进度报义龙新区规划和交通建设管理局(义龙新区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

(七)落实组织保障,加强宣传动员。各镇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新区各相关部门要在新区管委领导下,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镇要在村内宣传栏、发放政策明白卡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八)加强纪律监督工作。新区成立由义龙新区纪工委牵头,相关部门联动、全程参与的义龙新区农村危房改造纪律监督检查工作,杜绝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行为。

义龙新区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地区 小计 贫困户 困难户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危房 危房 危房 危房 危房 危房
  户数 户数 户数 户数 户数 户数 户数
顶效镇 37 14 0 0 8 8 7
郑屯镇 67 6 0 0 53 8 0
鲁屯镇 73 2 0 0 9 33 29
万屯镇 146 0 0 0 0 109 37
新桥镇 34 2 0 0 27 3 2
德卧镇 14 1 0 0 8 5 0
龙广镇 28 2 0 0 21 3 2
木咱镇 5 0 0 0 5 0 0
雨樟镇 8 6 0 0 0 2 0
合计 412 33 0 0 131 171 77

备注:小康房:万屯200户,鲁屯160户。

义龙新区工(管)委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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