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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安康宁陕县中心城区可以私人建房吗?怎么建?

来源:土流网2024-11-13 09:42:43

近日,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修定的《宁陕县中心城区私人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表示新规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那2024年陕西安康宁陕县中心城区可以私人建房吗?怎么建?

一、2024年陕西安康宁陕县中心城区可以私人建房吗?

可以,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规划。必须符合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或重点区域建设控制规划,不得挤占城市道路、河道、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必须满足防灾避灾、防汛防滑、消防、抗震要求,妥善处理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等相邻关系。

对规划改造建设区域和重点控制区域的建房申请,在相关规划公布实施前暂时冻结审批。对禁建区的危房户,采取危房加固的方式予以过渡。以下情形禁止进行私人建房:

1.县政府确定的近期统一规划建设的控制范围内;

2.不符合县城总体规划或各类专项规划要求的区域;影响生态环境、文物保护、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公用设施的区域;

3.存在洪涝、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区域和城市防洪、排涝控制区;

4.土地权属来源不合法,或擅自扩大原土地使用权面积的;

5.四邻有土地权属争议等影响规划审批以及纠纷未妥善解决的;

6.原房屋侵占了城市道路、邻里通道、公共绿地,影响消防、供水、电力、燃气、通讯等设施安全的;

7.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控制区和公路、桥梁、河道管护范围之内等重要公共用地控制区;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的情形。

(二)分类实施用途管控。县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得批准新增私人建房用地。农村村民原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私人使用国有土地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原土地使用证面积。原房屋土地使用权以无偿方式取得的,申请人所建房屋只能用于自住,不得买卖;原房屋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取得的,申请人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工程规划、施工许可、消防、商品房开发等相关手续,并满足四邻通风、采光、给排水、消防、红线退让要求后,满足私人使用有结余的可以依法买卖。

(三)严管限建。私人建房必须严格按照县城建设规划进行设计和建设。私人建房层数、高度、外观风貌必须与周边已建成房屋协调一致,房屋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至18米以内。禁止私人以联建名义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确因地块现状制约无法单独建设的,在改善条件、满足自住的情况下,可进行联合建设,审批前需提交房屋联建具体方案,联建方签订分户协议,联建层数及建筑面积必须严格遵守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的县城建设规划。

(四)彰显特色。私人建房设计方案必须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编制,也可选用县自然资源局编制的《宁陕县民居图集》,做到建筑风格式样、外立面、色彩等自然和谐、美观大方。同一地段内各户选定的建房样式要协调一致,外观效果应遵守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定的县城建筑建设风貌。

(五)先拆后建。原有临街、临路占压规划红线的建(构)筑物需新建的,必须在取得私人建房用地和建设工程批准手续的同时,先自行拆除、退出红线,方可放线开工。

(六)因地制宜。中心城区内私人住房在不改变原建筑物的位置、结构、面积、高度,且不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一般维修,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取得书面批复后,可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扩建原则上不允许加层,确需加层的,应由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房屋基础质量检测报告和结构安全意见书。凡是基础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批准,加盖规模不得突破本办法规定的控制高度。凡建筑主体在二层以上的,应当委托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手续。凡翻新坡屋面的,坡屋面屋脊最高点不得大于1.8米,檐口高度不得大于35厘米。

二、2024年陕西安康宁陕县中心城区私人建房怎么建?

1、私人申请:集体土地上的私人建房向村(社区)、镇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国有土地上的私人建房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现场踏查:集体土地上的私人建房由建房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进行现场踏查,符合建房要求的,镇人民政府填写《建房审批表》,不符合的现场做好解释答复;国有土地上的私人建房由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踏勘,符合要求的填写《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表》,不符合的现场做好政策解释。

3、县自然资源局复审:县自然资源局对城关镇人民政府提交的私人建房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用地、规划、外观风貌等内容。

4、批前公示:对复审通过的建房户相关资料由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天。

5、上会联审: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建房户,由县自然资源局依法进行行政审批。

6、缴费办证:符合上述程序审议通过的,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及联审意见办理审批手续。

7、放线开工: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现场定位放线。

8、验线复核:县自然资源局在建房户基础完工后进行现场复核。

9、过程监管:镇村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建房户过程监管,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工程总造价超过30万的私人建房,应当依法向县住建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纳入工程质量监管范围。

10、规划核实及质量验收:建房完工后,县自然资源及县住建部门依据职能进行规划核实及验收工作。

11、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2024年陕西安康宁陕县中心城区私人建房要求及申请程序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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