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2017-10-19 14:57:15
达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浒镇“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有关单位:
《达浒镇“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浒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
达浒镇“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管理,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城乡建设和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浏政办函[2017]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达浒镇“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顾 问:周逢明
组 长:汪万江
副组长:龙 游、金 涛(常务)、江 新、胡 滨、肖 胡、左常达、廖 康、黎善录
成 员:郑 磊、王 球、胡启国、彭 波、杨建军、苏长松、陈庆发、黄 聃、陈友林、李 帅、涂 佳、肖 洒、罗 钢、施雄伟、周湘辉、汤代其、卢俊红、张祖霞、汤阳利、李廷斌、周 明、汤小章
二、工作目标
用一年时间,核实查清“一户多宅”的基本情况,并对辖区范围内“一户多宅”分步实施拆旧工作,实现区域内的历史旧宅 “基本清零”,新增旧宅“零指标”管理。通过建新拆旧行动,全面遏制和消除农村“一户多宅”行为,进一步完善落实“堵疏结合、重在防堵、权责明确、运作协调”的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法律措施到位、防控拆除到位、拆旧区复垦到位”,形成全镇思想统一、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作为建新拆旧责任主体单位,要迅速组织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拆旧行动。
(二)统筹实施原则。各村(社区)务必要摸清底数,按以下分类建立“一户多宅”统计台帐,分步实施:1.集镇规划区主次干线沿线及各村(社区)主要道路沿线;2.国省干线公路两厢及重要河流两岸(国省干线公路指国道浏东公路达浒段、重要河流指浏阳河达浒段);3.切坡建房等地质灾害易发区;4.其它区域。对于因集镇开发等原因,村民向政府购地导致“一户多宅”要调查清楚,并在统计台帐中注明。
(三)依法推进原则。实行建新拆旧。原址重建的,除保留施工期间必需的生活用房外,应先拆除旧宅后方可开工建设;保留的生活用房,应在新房建成3个月内拆除。异地新建的,原则上在新房建成6个月内拆除全部旧宅。村民应与镇政府签订协议,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旧宅;逾期不拆除的,由镇政府依法组织拆除。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核实阶段(2017年9月1日-9月15日)
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辖区内建新拆旧工作,要组织联村干部、村组干部分片包干到组到户逐一核实,全面摸清辖区内“一户多宅”的实际存有量、占地面积、房屋类型、建成时间等,村(社区)要审核确认,9月13日前将“一户多宅”摸底情况上报国土所。
(二)自行拆除阶段(2017年9月16日-10月31日)
对排查发现的历史非法“一户多宅”,采取劝导教育等措施,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拆旧;对依法申请新建住宅的,由当事人向镇政府作出拆旧承诺,并采取由镇政府收取拆旧保证金的方式,督促建房户按承诺期限自行拆除旧宅。
(三)强制拆除和土地复垦阶段(2017年11月1日-2018年6月30日)
各村(社区)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要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对建房户未按承诺期限自行拆除旧宅的要继续督促和鼓励当事人自行拆除,对拒绝自行拆除的,由镇政府组织制定方案,分期分批,稳妥实施强制拆除,当事人缴纳的拆旧保证金用于抵作强拆所需费用,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拆除行动。对强制拆除前、强制拆除中、强制拆除后,各村(社区)要拍照进行固定,并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人员稳控工作。
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复垦。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对废旧宅基地进行复垦并落实栽种,复垦总规模在1公顷以内的由市人民政府委托相关职能部门立项、验收、评等。对复垦项目经验收确认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指标,用于抵扣新建宅基地新增的建设用地面积。同时,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奖励标准予以补偿,节余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指标由市人民政府统筹,用于全市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复垦后的农用地由当地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承包经营权分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建新拆旧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精心组织,按照方案要求,建立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遏制“一户多宅”行为。
(二)强化宣传,注重引导。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宣传建新拆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同时加大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并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确保不因工作不到位而酿成恶性或突发事件。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活动,营造党员干部模范带头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考核,严明纪律。建新拆旧和复垦开展情况纳入镇政府对各责任主体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镇政府将对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建新拆旧集中行动和复垦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组织不力的,将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阻碍清理整治行动的党员和干部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坚决查处,形成高压态势,推进集中行动顺利开展。
附件:《达浒镇“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花名册》
达浒镇“一户多宅”清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花名册
村(社区) 名称 |
联系领导 | 联系单位 | 责任人 |
金田村 | 廖 康 | 农业办 | 苏长松 |
林业站 | 肖 洒 | ||
达浒社区 | 汪万江 | 卫计办 | 胡启国 |
金 涛 | 规划建设环保站 | 陈友林 | |
麻洲社区 | 江 新 | 社会事务办 | 陈庆发 |
胡 滨 | |||
椒花新村 | 周逢明 | 综治办 | 王 球 |
黎善录 | 水管站 | 李 帅 | |
书香村 | 左常达 | 经发办 | 彭 波 |
党建办 | 涂 佳 | ||
金石村 | 肖 胡 | 党政办 | 郑 磊 |
整洁办 | 黄 聃 | ||
象形村 | 龙 游 | 财政所 | 杨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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