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核心是 “富民”,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户合法住房作为乡村最具潜力的 “存量资源”,其盘活效率直接关系到产业培育与农民增收。近年来,从中央一号文件到地方试点实践,盘活工作已从 “探索期” 迈向 “规范期”—— 既要通过制度创新释放资源活力,也要以底线思维防范各类风险,方能实现 “资源变资本、农民得实惠” 的目标。
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户住房,需立足 “政策引领、模式创新、产业适配”,形成 “政府搭台、集体组织、农民参与、资本赋能” 的协同机制。
政策是盘活工作的 “指南针”,需通过制度创新破解产权、用途、收益分配的痛点。一方面,深化宅基地 “三权分置” 改革,明确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流转使用权的权责边界 —— 如伊宁市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可通过出租、入股流转,租赁期限不超 20 年,既保障农户资格权不丧失,又为资源流转提供合规空间;另一方面,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收益分配机制,2025 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 “确保农民获得合理增值收益”,避免集体资产流失。同时,政策需分类施策:对闲置宅基地,允许整理复垦后入市或用于产业建设;对闲置住房,明确加固修缮标准,支持改造为民宿、加工厂等,如蕉岭县要求农房改造需保留传统风貌,兼顾安全与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