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纳雍县政府2017-09-28 11:22:18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纳府办发〔2016〕23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纳雍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纳雍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夯实我县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村土地权能和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基础,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4〕34号)和《贵州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情况通报》的要求,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概况及目标
近年来,我县采用传统模式颁发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证照,截止目前,我县的上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发证数为1856宗,已完成登记1807宗,未登记18宗,完成任务数的97%;宅基地应发证数为194000宗,已完成登记155200宗,未登记38800宗,完成任务数的80%。
根据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2017年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省国土资源局下发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电〔2017〕18号),对任务进行了分解:2017年4月底前完成统计摸底,6月底前完成不少于年度任务的20%,9月底前完成不少于任务的70%,11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如期完成此项工作,成立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郭太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雨波(县行政复议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蒙文燕(县财政局局长)
黄鹤(县住建局局长)
李杰(县水务局局长)
胡卫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寒(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玮(县林业局局长)
周卓(县农牧局局长)
潘登(县民政局局长)
王家龙(县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隐峰(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王隐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百日攻坚”确权颁证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方法
(一)分类统计
目前已完成农村“两权”确权颁证的,区分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和不动产权证的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按照“权利不变更、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已颁发权利证书继续有效,纳入日常管理,不计入“百日攻坚”工作任务。
(三)精准统计摸底,准确掌握底数
确定“百日攻坚”农村“两权”确权颁证任务范畴,进一步摸清符合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颁证的宗地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依法应予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复垦土地,不能确权为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不计入2017年确权登记范畴,纳入土地执法处理。自2017年1月1日起,新设的农村“两权”,纳入日常登记管理、农村不动产登记管理,不作为2017年确权登记任务范畴。经核实,我县近几年涉及搬迁户14327户,其中:2012年—2015年扶贫生态搬迁1823户;水库移民搬迁4830户;“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7674户,我县在此次“百日攻坚”期间应确权宅基地使用权户数为24473户。
(四)严格调查标准,规范实施登记
按照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标准开展“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精心选择调查队伍,从严把控调查质量,确保调查程序合规、手段合理、方法高效,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延续性,相关成果在村组两委进行公示。在实施登记时,要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依法办理登记业务,严防登记程序瑕疵、登记错误等问题发生,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农村“两权”地上未修建房屋的,颁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已修建房屋的,颁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类和房屋所有权类不动产权证书。
四、时间要求
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12宗权籍调查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9月30日前完成宅基地使用权权籍调查10000宗,10月30日前完成宅基地使用权权籍调查14473宗,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
五、强化信息上报和督促检查
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百日攻坚”确权颁证工作任务,并于每周周五16:00前向县国土资源局上报工作推进情况(邮箱:525077139@qq.com)。县国土资源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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