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蒙阴县国土资源局2016-05-11 14:08:30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蒙阴县城市总体规划》、《蒙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考前几年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5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5.2606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在2015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0.000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6.6667公顷,住宅用地14.9939公顷(其中商品住房用地13.3333公顷,公租房用地0.5806公顷,棚户区改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1.08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6000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县城规划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23.5867公顷,县城东部经济开发区、孟良崮工业园及其余各乡镇计划供应51.6739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为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县城基础设施用地、蒙阴经济开发区、孟良崮工业园重点项目用地,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优先保障供应,其余乡镇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标准。
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以及国家、省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国土资源、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蒙阴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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