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青县国土资源局2016-05-06 16:19:01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加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管理,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73号),参考高青县上年度供地情况和2015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有保有压的基本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量,优先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水平,在保证重点项目和重点发展区域土地供应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各行各业用地需求。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通过科学供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确保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5年高青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79.4238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15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8.303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8.3081公顷;住宅用地17.7614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3.9533公顷(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2.87公顷,公共租赁房用地1.0833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3.8081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9.493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55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5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城乡统筹的思路,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建设。按照“碧水绕城,一湾两岸;两心相承,三区共荣”的城市总体格局,利用城区丰富的水系资源,通过绿化景观的有效补益,塑造碧水绕城的江北小城风貌;有效利用北支新河生态景观资源,合理开发两岸城市用地,打造丰富的滨水岸线景观,形成一湾两岸的特色城市景观带;通过老城区的改造提升、南部新区的开发,形成新旧两个城市中心的承接;通过城东工业组团的开发以及道路、建筑、绿化、景观等城市构成要素的有序建设,形成三区共荣的城市发展局面。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优先保证具有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主体功能区的发展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对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用地实行“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加大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供应,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以上。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别墅类用地一律不予安排。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严厉打击囤地炒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强化市场管理,严把投资准入门槛。充分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有效利用经济杠杆将有限的土地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行业和部门,以达到土地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的目的。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实行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进一步加强划拨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 计划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确保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县国土、住建、经信、发改、环保、财政、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及时总结并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健全土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长效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土地供应计划编制长效机制,提高供应计划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科学性,加强土地供应预测,严格实施计划管理,落实土地供应去向。年度供应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 (四)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 建立用地公示制度,方便社会监督,确保重点项目各项保障措施及时落实到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鼓励存量土地盘活和土地开发整理,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或建设用地的单位,在本年度或下一年度奖励新增耕地或建设用地土地面积一定比率的用地指标。
附件:1、高青县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高青县2015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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