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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罗源县2024年农村一户一宅新政策:哪些情况是一户多宅?

来源:土流网2024-01-25 16:26:43

前不久,罗源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罗源县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认定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那福建福州罗源县2024年农村一户一宅新政策是怎样的?哪些情况是一户多宅

一、福建福州罗源县2024年农村一户一宅新政策是怎样的?

(一)“一户”的认定

1.“户”的认定,原则上以各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认定的股权户为准。同时不得以分户名义多次,多处申请宅基地建房。

2.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18周岁的,可以分户。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分户认定

(1)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登记为一户,已经分户的认定为一户。

(2)未成年人不得单独一户,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监护人均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外。

(3)因智力、精神障碍或年老、疾病等因素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已成年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单独立户,但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或监护人均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外。

(4)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一宅”的认定

1.1999年1月1日以前,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已合法登记的。

2.已合法取得一处农村房屋,又通过依法继承、受遗赠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

3.已合法取得一处农村房屋,又通过司法裁判受法律保护的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

4.一户虽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但面积总和未超过我省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可认定为一宅。

二、福建福州罗源县2024年哪些情况是一户多宅?

1.建新不拆旧:农户因地质灾害及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能源、交通、水利、土地整治等情况,异地新建住宅后,原宅未按规定拆除或签订原宅拆除协议但未履行的。

2.未批先建:农户已有农村住宅,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进行农村住宅房屋建设的。

3.因非法买卖宅基地等其他原因造成多处住宅。

4.其他情形造成违法多处住宅。

以上就是福建福州罗源县2024年农村一户一宅新政策及一户多宅情况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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