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适应农村社会从封闭向开放转变、城乡关系从分割向融合转化这一历史性变革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而深远。贵州将宅基地制度改革作为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出台一系列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管理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宅基地管理制度。
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农业农村发展。通过“三权分置”,即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明确各方权责,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增强农户对改革的信心和积极性。“三权分置”改革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壁垒,畅通城乡之间资源要素的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农村非农业经济活力。增加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吸引城市资本下乡发展新业态。大量闲置的宅基地和农房通过改革得到有效利用,如改造成乡村旅游设施、文化体验中心等,这不仅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也为农村非农业经济发展开辟了新途径。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可吸引城市资本投入乡村,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非农业新业态,促进乡村产业多元化。宅基地制度改革可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活动,如租赁、入股等,为农民提供多元化的财产性收入来源。
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共同富裕。通过确立农民对宅基地的财产权利,使农民能够通过继承、转让等方式自主管理这些资产,从而增加家庭财富;宅基地改革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实现城乡互补、共同繁荣;宅基地制度改革有助于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确保农民能够公平参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减少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还可以通过规范宅基地的管理和使用,防止非法占用和滥用土地资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农村产业多元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创新以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