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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

来源:六盘水政府2017-10-27 10:01:36

六盘水政府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

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六盘水市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年)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目标,对全市现有农村危房全面实施改造,保障质量安全,并同步实施改厨改厕改圈(以下简称“三改”),保障基本居住功能和卫生健康条件,推动农村住房提质升级,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靓丽凉都新未来。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布局与住房改善相结合。科学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明确村域30户以上农村居民点的边界、农房布局等内容,一级危房拆除确需另行选址新建的,要引导其向规划的农村居民点集中,推动农村居民居住条件改善提升。

(二)坚持保障安全与完善功能相结合。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消除就地脱贫群众住房安全隐患,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底线目标。在确保住房安全基础上,对住房基本功能不全、卫生健康条件不好的农房实施“三改”,完善农村住房基本功能,改善卫生健康条件,切实提升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通过规划引导、资金补助、技术指导等多渠道引导危改户有序实施住房改造。坚持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对自身住房的质量安全改造和居住功能完善,增强农危改户的获得感、责任感,调动其建设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17—2019年底,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三改”任务,其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户为10568户、其他农危改户为5428户(其他农危改户存量为动态数据)。2018年底前优先完成所有四类重点对象户和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年度目标。2017年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670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3885户,其他农危改户785户。2018年全面完成改造四类重点对象户6683户,完成其他农危改户的年度改造任务。2019年全面完成其他农危改户改造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要求,分类推进。一是实行分类改造。能“固”则“固”,防止大拆大建,原则上二、三级危房都采取加固改造方式,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建房成本。二是保障房屋安全和基本卫生条件。主要部件合格、建构安全、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并应具备卫生厕所、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三是落实兜底保障,防止特困户因建房加重贫困或影响脱贫。四是注重建新拆旧,杜绝安全隐患。

(二)同步实施“三改”,保障卫生健康。一级危房拆除重建的,需达到厨卧分离、厕圈分离、人畜分离等要求;二、三级危房在实施加固改造的同时,根据其厨房、厕所、圈舍等现状,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同步实施“三改”相关内容。一是改厨。通过改灶、改台、改管、改水,整体提高厨房卫生清洁程度,原则上厨房独立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二是改厕。通过建设、完善“两池一洗”(化粪池、便池、冲洗设备),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原则上厕所独立使用面积不低于2.25平方米。三是改圈。对农村既有畜禽圈舍实行粪污处理,减少蚊蝇及恶臭,实现居住与圈舍分离,降低人畜共患疾病的风险。对目前还在施工且未进行“三改”的,及时增加“三改”相关内容一并实施;对已经竣工、没有达到“三改”要求的,通过配建等方式补齐所缺功能。推广实施农村清洁饲养(托畜所)工程,推进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分离,从源头上减少面源污染。

(三)落实规划管控,保障风貌特色。强化农村危房改造、“三改”与村庄规划、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及宅基地管理的结合,统筹推进,提升综合效果。一级危房拆除需要另行选址新建的,引导其进入规划的30户以上居民点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占用耕地、违反规划建设。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为农危改户提供农房风貌改造指导,推动危房改造更好地与地域特色、民族文化等相结合。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的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和调度落实。市人民政府承担本地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的主体责任,各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承担直接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县(市、特区、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危房改造的主管部门职责,发展改革、财政、民政、扶贫、移民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村“两委”的组织发动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干部和危改对象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

(二)强化资金筹措。按照省的标准,四类重点对象户一级危房财政补助3.5万元/户,二级危房财政补助1.5万元/户,三级危房财政补助1万元/户,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外,省、市、县三级财政按5:2:3的比例分担,市、县两级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三改”新增投资向省财政厅及省相关部门争取,整合有关项目资金解决。其他农危改户一级危房财政补助0.5万元/户,二级危房财政补助0.3万元/户,三级危房财政补助0.2万元/户,市、县两级按4:6比例进行分担;“三改”新增投资按照每户3000元标准补助,市、县两级按4:6比例进行分担。

(三)强化培训服务。各地要组织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实现应训尽训、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加强政策培训,提高相关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加强规划培训,提高基层技术人员农房风貌现场管控和质量监管能力;加强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市、县(市、特区、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导则、改厨改厕改圈施工图简易设计范本和农房风貌图集,为“农村危房改造”、“三改”提供规划、设计、施工、技术及政策服务。

(四)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确保住房安全;加强财政资金专项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加强执纪监督,坚决查处优亲厚友、冒名顶替、挪用截留、克扣拖欠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强化考核问责。市、县(市、特区、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危改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危改”、“三改”按月调度、按季抽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采取实地督查、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群众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及时通报。对作风不扎实、工作不落实,实施不力、进度滞后,监管不力、弄虚作假的,要从严追责、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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