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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12-07 09:29:30

福建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展“普惠金融”的战略部署,为实现现代金融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及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助力福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结合福建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基础设施、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

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围绕县(市、区)、乡(镇)、村“三位一体”发展要求,采取便捷普惠、阳光普惠、创新普惠、民生普惠、教育普惠“五大行动”,用三年时间,推进线上、线下“两极融合”,有效提升普惠金融服务可持续性、公平性、便利性、包容性和认知性,最大限度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努力将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打造成福建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示范机构。

二、工作目标

(一)创新发展,提升服务可持续性。力争2017年末,建成全省统一的微信服务平台和申贷平台,实现客户移动终端账户查询、申贷全覆盖。手机银行交易量年增长5%以上。机构业务离柜率年增长2%以上(离柜率85%以上的不提增长要求)。在确权、登记制度较完善的地区扩大林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滩涂)使用权、钢质渔船所有权等特色抵押贷款规模。支持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拓展农房抵押贷款业务。大力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区信贷产品创新。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2个以上。

(二)阳光便民,提升服务公平性。力争2017年末,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网点开办错峰服务,至少有一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开办流动服务或上门服务。继续推行流程、产品、申贷、授信、利率、监督“六阳光”服务,各机构至少打造一个阳光信贷服务优秀网点。每县(市、区)信用户、信用村数每年增长不低于1%(信用户、信用村占比30%以上的不提新增要求)。在目标客户建档面全覆盖的基础上提高建档利用率,有效提升营销精度和客户黏度。

(三)专业快捷,提升服务便利性。建立专业服务队伍,探索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对相关业务单独考核,已建立信用档案的客户办贷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抵押登记时间)。提升小额便民服务点功能,力争每年每县(市、区)升级或新增10%村级金融服务便民点或社区、校园便民服务点(村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已达100%的不提新增要求)。

(四)助残扶弱,提升服务包容性。确保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农户贷款“增户扩面”,小微企业贷款实现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目标。力争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信贷增速高于全省(或全市)银行业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改进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力争2017年末,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一个无障碍金融服务网点(至少包括盲道、残疾人专用道等)。

(五)强化宣传,提升民众认知性。加强与地方主流媒体沟通协作,加大视讯、网媒等新闻正面宣传,建立普惠金融工作宣传、教育、服务长效机制。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主流媒体宣传。加大送金融知识下乡(镇)进社区入校园力度,加大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金融服务方式风险防范措施的宣传,减少声誉风险,力争2017年实现辖区主要行政村、社区和大专院校金融知识宣传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便捷普惠行动

1.拓展服务渠道。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积极布局移动金融,鼓励综合运用自助服务终端、互联网技术和移动终端服务,大力发展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加大现代支付结算渠道推广运用,提高电子交易替代率。

2.拓展服务功能。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合理布设电子机具,在保持基础金融服务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金融知识培训点、零售服务宣传点、需求信息登记点、小额便捷支付点“四位一体”的要求,拓展村级小额便民支付点服务功能。加快金融服务便利店、小微专营机构、校园便民服务点建设,优化金融服务微生态环境。

3.拓展服务外延。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探索社区金融服务模式,加速传统网点个性化、智能化、数字化服务升级,采取弹性工作制度,实行错峰错时经营,对业务经营高峰期加强窗口引导、合理增设窗口,最大程度提升服务满意度。

4.拓展服务形式。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切实转变传统“坐商”服务理念,主动打破原有物理网点格局限制,通过建立流动服务队、移动银行等服务模式,加大走访营销力度,提供“零距离”金融服务。

(二)阳光普惠行动

1.优化农户建档。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在2014年目标客户建档面全覆盖的基础上,继续健全客户资料,细分客户需求,做实农户建档评级工作。探索将贷前调查、贷款授信、贷后管理、产品营销与建档工作相结合,精准收集客户信息,充分利用农户信用档案拓展农户存、贷、理财及中间业务等,在确保农户贷款“增户扩面”的同时,提升客户对各金融产品线的接受度。

2.优化服务流程。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持续优化信贷标准化流程,探索推广贷款网上调查、审批、发放,实行限时办贷,设定客户体验评价考核机制,打造农户贷款“一站式”、小额贷款“工厂式”、农业产业化“链条式”的标准化、快捷化服务流程。

3.优化品牌形象。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积极打造阳光信贷服务品牌,继续推行流程、产品、申贷、授信、利率、监督“六阳光”服务,建立贷款回访制度,保证阳光信贷服务质量。省联社要组织辖内机构积极打造阳光信贷服务优秀示范网点,制定示范网点评选细则,至少评选10个省级、20个市级优秀示范网点。

4.优化信用环境。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继续扩大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覆盖面。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三农”客户,可采取贷款利率优惠方式进行正向激励,引导增强农户信用意识,持续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三)创新普惠行动

1.创新服务理念。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运用大数据的理念和工具,积极探索“互联网+”发展之路,将农村互联网、物流网络建设和移动金融服务的覆盖和提升相结合,大力发展移动银行服务,低成本、高效率开拓服务空间。以移动金融服务为切入点,以社交方式改善用户体验,以线上线下资源整合实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的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2.创新普惠产品。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导向,依托山海经济特色,按照“一乡(镇)一品”的创新思路,积极开发本地化、特色化、“量体裁衣”式的金融产品,丰富存、贷、汇、理财、外汇、代理业务等各系列产品线,多维度、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推动当地产业发展。鼓励探索推广微贷技术、网贷产品等,对现有银行卡小额授信、放款、支付、缴费等功能进行整合、优化,着力打造一张真正办贷方便、服务便捷、费用优惠的银行卡,让福建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福万通卡品牌深入人心。

3.创新担保模式。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加大担保方式创新,持续强化银政、银社、银担、银保合作,充分利用丰富的山海资源,稳步扩大林权、茶园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滩涂)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住房等特色抵押贷款规模,推广“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联保+三权抵押”等信贷模式,协助当地政府有序推广村级融资担保基金设立和管理,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协作。

4.创新服务机制。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深入分析研究金融服务各流程与农村金融需求难以契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改革和优化金融服务流程,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不断变化和升级的金融服务需求。探索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对金融产品实行标准化、批量化和专业化运作,利用规模效应降低单笔业务的成本。试点流程银行建设,鼓励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保证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探索建立“三农直销银行”,发展涉农电商服务。

(四)民生普惠行动

1.支持农户小微。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市场定位,认真执行好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充分利用支农再贷款、“三农”、小微专项金融债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手段,有效拓宽资金来源,继续保持涉农、小微企业贷款量增、户增的良好势头。

2.支持贫困区域。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优先安排扶贫信贷资金,建立扶贫开发重点县贷款快速审批机制,提高办贷效率。推进精准扶贫,有效提高扶贫小额信贷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比例。

3.支持弱势群体。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加大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等产品对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农村青年等弱势群体金融支持。鼓励开设无障碍金融服务示范点,改进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在成本可计,风险可控前提下,为贫困、低收入人口和微小企业提供更多可得性金融服务。

4.支持城镇化建设。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跟进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大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信贷支持,支持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积极挖掘农业转移人口金融需求,加大农村住房、装修、耐用消费品等消费信贷支持,针对性做好金融服务。

(五)教育普惠行动

1.送知识下乡(镇)。省联社、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重视对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宣传与教育,结合“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利用LED电子屏、宣传栏、流动宣传点等,通过人员宣讲、发放知识读本、宣传折页、张贴宣传海报、播放视频资料以及开展沙龙、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现代金融知识,努力培育农村地区现代金融产品消费市场。配合金融产品宣传,加大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金融服务方式安全注意事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宣传,减少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手段的过程中的操作风险。

2.送人才下基层。省联社、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深化“银团合作”模式,依托金融团工委平台,利用金融干部挂职团市(县)委机制,主动融入地方,提高金融知识教育覆盖面。创新工作方法,鼓励以下派金融助理等方式向基层充实金融人才,为基层政府决策提供专业参考。

3.送服务进万家。省联社、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快捷、便利优势,通过创建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微博等方式,主动推送最新产品信息、金融常识、优惠政策、特色服务等信息,利用电子化手段送金融服务入户,提升客户消费体验。

4.送信息上媒体。省联社、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地方主流媒体沟通、协作,通过报纸专报、媒体专题、网络专栏等方式,建立普惠金融工作宣传、教育、服务长效机制,做好声誉风险管控。省联社要充分发挥先进行社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宣传引导,着力推进南安、建阳等普惠金融基础较好的地区打造“普惠金融发展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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