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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今农村大量空闲宅基地问题的调查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局2016-04-21 16:59:41

农村空置宅基地的调查: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部分富裕起来的农民建房热情十分高涨,不少村庄的规模迅速向外扩展。一些刚过温饱线的农民也盲目攀比,划新宅,建新房,在老村之外又聚集成新村,致使旧村出现了大量闲置、废弃的宅基地和空白带,而新的民宅布局散乱,占地面积过大,宅基规模一年超过一年。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个个庞大的“空心村”。

据有关资料显示,现在我国村镇居民占用宅基地面积已达2.5亿亩,大大超过2000年规划用地2亿亩的控制指标,与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形成了鲜明对比。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为图宽敞和吉利,纷纷抛弃旧宅,竞相在有限的可耕地上建造新房,且屡禁不止,着实令人担忧。

农村空闲宅基地不断增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封建迷信思想严重。老村庄因无统一规划,宅基布局乱,房屋间隔小,出路狭窄,许多农民相信“出门冲墙,心灰意凉”、“茅房对厨房,倒霉不吉祥”等封建信条,尊奉“树挪死,人挪活”的古训,或听信风水先生“宅大进财,路宽出官”的胡言乱语,纷纷向村外寻求“风水宝地”。加之富裕起来的农民,为求宽敞、讲美观、图方便,就舍弃老宅破屋,在村外或公路边修建新房,以满足自己摆阔气、高人一等或“想致富,临公路”的狭隘心理。

村镇规划不完善。一些地方长期不搞村镇规划,或在规划中不讲科学,只注重新房要整齐划一,而忽视了对旧宅基地的改造利用,造成农民建房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加上建房时缺乏长远眼光,住宅设计不合理,给采光、通风、排水等留下隐患,致使房屋更新换代速度快。于是,新房越建越多,被闲置的旧宅基地自然不断扩大。

节约用地意识不强。我国《土地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或买卖。但由于宣传贯彻不到位,造成农民对土地公有的法制观念非常淡薄,一些人片面认为,土地是集体的,如能用来建房就变成了自己的,于是千方百计多占宅基地,甚至将承包的责任田当成私有土地,未经许可随意侵占或调换建房。

审批制度不健全。许多土地执法人员由于法律意识不强,碍于情面或迫于压力,不是依照《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事,而是丧失原则,滥用职权,随意审批,致使一些有钱大户买通干部挑地乱建房,头面人物仗势欺人霸地多建房,平民百姓请客送礼争地抢建房,造成住宅管理的失控。

宅基地纠纷多。一些农民的旧宅基地,或是祖传下来的,或是与人串换的,大都很不规则,因采光、通风、排水、出路等实际问题,很容易与左邻右舍发生矛盾,造成人际关系难以相处。翻建新房时,高了惹人闲言,遭人记恨;低了对己不利,心里别扭。倒不如弃旧图新,在村外找处新宅基地建房,省心省事,悠闲自得。

农村空闲宅基地不断扩大,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剧了人多地少的矛盾,而且助长了无政府主义思想,给社会增添了不安定因素,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对农村空闲宅基地进行合理开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开发改造旧宅基地。农民在申请建房时,应将原有宅基地交由集体统一支配使用,以旧换新。对收归集体的旧宅基地,结合地形、位置、土质等实际情况,或用于批给其他农户,做宅基地建新房;或进行复耕,发展旱作农业,搞大棚覆盖。这样既体现了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户使用的原则,又可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

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镇发展。有关部门在进行村镇规划时,应结合小康村建设,将农村住宅纳入规划范围,科学设计,有序建房,积极引导农民向集镇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以避免耕地被无端浪费。同时,要帮助农民将房屋建造得更加合理、实用,防止今天建明天扒,劳民伤财。

健全审批制度。土地职能部门与村委会相结合,建立健全各项用地审批制度,严格执法,按章办事,本着“先批后建”的原则,对未经审批强行占地建房者,依法从严处理。同时,要加大对《土地法》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让农民自觉珍惜和节约每一寸土地,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地造福于社会。

实行有偿使用。在不违背《宪法》、《土地法》和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按照每户只能有一处标准住宅的原则,对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按宅收费,以质论价,多占多交”。然后再以补偿金的形式返还给农户,让少占的人得利,多占的人吃亏,利用经济手段进行调节,以遏制农村宅基地不断扩大的趋势。

如何让“空心村”实起来,保护现有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已成为基层组织面临的新课题。在这方面,全国村镇综合建设试点村———沈丘县留福村,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条保护耕地、节约农田、发展经济的新路子,其做法值得借鉴。

该村近3000口人,仅1600亩耕地,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早在1975年,一场特大洪水把该村夷为平地,急需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他们一手抓村办企业的发展,一手抓村民住宅的改造,请县建委对新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并向全国建筑科研单位征集村民住宅设计方案,引导村民摒弃过去那种“深宅大院村外住,房前屋后桑梓树”的旧思想,代之以科学合理、造型美观的楼房。20多年来,该村没批一处新宅基地,村民建房未占一分可耕地,节约土地500亩。到2000年,该村已全面完成村民住宅建设,通过全国村镇建设试点验收,达到了小康村建设标准。⑩6

河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一个人口大省,人多地少的矛盾较为突出。而农村空闲宅基地不断增多,更加剧了这种矛盾。据有关部门调查,2002年全省农村总户数为1998万户,总人口713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4.2%;全省城市、建制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约2331万亩,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约2170万亩,占用地总量的90%以上。全省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0.27亩,户均用地1.05亩,远远高于规定的标准。

我省农村居民点多是自然形成的,其特点为规模小,数量多,布局分散;宅院规模大,结构松散,难以集中进行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对“空心村”进行全面整治,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社会工程,因此,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把近期建设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防止简单化和“一刀切”,从而逐步遏制农村空闲宅基地不断扩大的趋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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