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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北京市通州区《司空小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政策解答

来源:北京通州区政府网2016-03-07 14:11:27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第11期审议通过的《司空小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已于2014年8月5日、8月6日在《通州时讯》上刊登。现针对方案中被征收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如下解答:

一、司空小区房屋征收补偿的综合单价是多少?

答:按照《司空小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本项目征收补偿款主要由类似房地产价值(28000元/平方米)、房屋装修补偿最低标准(600元/平方米)、提前搬家奖励费(2500元/平方米)构成。目前,综合补偿单价不低于31100元/平方米。

二、定向安置房的产权性质是什么?房屋所有权人如何将安置房上市交易?

答:安置房(珠江二期,永顺镇苏坨村)产权性质为普通商品住房,依现行政策,上市交易时间不受限制,纳税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选择定向安置房后,补偿差价款如何划转?

答:被征收人携征收补偿协议、房屋腾空证明、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办理征收补偿协议上明确的补偿款数额的划转业务。

四、定向安置房交房时间与违约责任?

答:定向安置房定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交付使用。因建设原因造成逾期交房的,临时安置费按原标准增加10%,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被征收人至通知安置房办理入住之后的第四个月。

五、定向安置房的房价如何计算?

答: 定向安置房楼高为20层的,标准层为第10层;楼高为26层的,标准层为第13层;楼高为27、28层的,标准层为第14层。标准层的按比例安置面积部分价格为6600元/平方米、限购面积部分价格为12000元/平方米。楼层差价为30元/平方米。

六、定向安置房认购面积超出限购标准时如何处理?

答: 定向安置房认购时,原则上不允许超过限购面积;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限购面积的,超过的最大值应在15平方米之内;超过的部分以征收决定作出当日安置房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为准(目前安置房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20500元/平方米)。

七、安置房交付后,若房屋实测面积超出深化设计面积,应按什么价格计算?

答:安置房户型展板所标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规划设计面积,面积误差计算以深化设计面积为基础,若实测面积大于深化设计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照12000元/平方米结算房价款。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安置房建设单位承担,产权归购房人。实测面积小于深化设计面积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安置房建设单位返还购房人。

八、安置房的建设标准如何确定?

答:土地上市文件中,已明确安置房建设质量要求与同地块商品房质量要求一致:(1)要求配建的定向安置房均为南北朝向;(2)定向安置房楼栋应集中建设,不能分散且不能位于该地块环境较差的位置;(3)定向安置房的外立面装修标准应与商品房一致;(4)定向安置房的室内装修标准为初装修;(5)梯户比应合理,电梯厅及走廊应铺装瓷砖;(6)定向安置房的容积率应合理。具有建筑施工相应资质的被征收人可向街道办事处和房屋征收部门提出申请,在街道办事处和房屋征收部门的协调下参与安置房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监督。

九、安置房小区的停车位数如何配比?价格是多少?

答:停车位数量按照两户一车位的原则进行配比,停车费标准由发改部门根据区位等条件确定。

十、安置房供暖采取何种方式?供暖、燃气、物业等相关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答:供暖方式为集中供暖、分户计量,供暖费按照24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燃气费按照2.28元/立方米标准执行。物业费由房屋建设单位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安置房周边物业费缴纳标准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结果,房屋建设单位按照此评估标准执行。

十一、经营面积如何认定?

答:经营面积按照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时申请表中登记面积予以认定;申请表中未明确经营面积的,按《司空小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规定执行。

十二、《司空小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中关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计算中的有关税款缴纳问题? 

答:年纳税额以征收决定发布前12个月合计计算,在签约期限届满前,纳税人可向税务部门申请补缴税款,并取得纳税凭证,房屋征收部门按《司空小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中制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十三、安置房房屋所有权证发放之前,司空小区居民的子女入学问题如何解决?

答:征收启动后,若选择定向安置房,在办理产权登记之前,司空小区被征收人的子女入学以征收补偿协议作为房产证明在原户口所在地入学。办理入学手续时所需其他资料以教育部门的规定为准。

十四、安置房小区周边目前有哪些公交线路?

答:目前,安置房小区附近的公交线路有552路、667路。随着小区居民的入住,公交公司会根据人口密度增设线路,增加班次,实现公交车辆的合理配置。

十五、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已故,如何办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手续?

答: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已故,其继承人应办理继承公证,签约时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继承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人死亡证明、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

十六、2011年已经做房改但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如何办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手续?

答:2011年已经办理房改售房手续的自管公房,房改协议有效。房改售房协议中的房屋所有权人已故的情形,参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已故的办理,但原房屋所有权人应已支付全部房价款。

十七、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为优惠价或标准价购房的情况,被征收人如何补交差价款?

答:差价款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由总补偿款中扣除。计算方法为129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

十八、《司空小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中能够出具大病诊断证明的医院是指哪些?大病补助所涉及的大病包括哪些种类?

答:能够出具大病诊断证明的医院指北京市范围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重大疾病包括:(1)恶性肿瘤(常见的恶性肿瘤有:鼻咽癌、肺癌、食管癌和贲门癌、胃癌、原发性肝癌、大肠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肺移植、肝移植、骨髓移植);(5)冠状动脉搭桥术;(6)终末期肾病(尿毒症);(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11)脑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辨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

中国保险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之外,又增加了五种重大疾病,包括:(1)严重多发性硬化;(2)严重1型糖尿病;(3)恶性葡萄胎(女性);(4)系统性红斑狼疮 (女性);(5)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十九、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临时周转用房的,其相关费用如何缴纳?

答: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临时安置用房的,不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和供暖费,由征收人承担,其他费用由被征收人缴纳。临时周转用房地点位于金隅花石苑公租房范围内。

二十、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与补偿方式如何处理?

答:符合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条件的被征收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享受人均10平方米安置房面积补助,最多补助不超过50平方米。住房困难家庭安置房的补助面积计算在比例安置面积中,即比例安置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8倍加补助面积。             

二十一、15、16号楼房屋建筑面积为70.08平方米、70.38平方米、70.58平方米、70.83平方米的限购比例按哪个标准执行?

答:此次征收范围内15、16号楼中建筑面积为70.08平方米、70.38平方米、70.58平方米、70.83平方米户型的房屋,限购比例按原房屋面积的2.5倍计算。

二十二、被征收人选购两套及两套以上定向安置房时,如所选房屋价格不同,如何计算房价款?

答:被征收人选购两套及两套以上定向安置房时,如所选房屋价格不同,限购部分面积的购房价格按所选楼层单价较低的计算。

二十三、如何领取签约选房顺序号?签约选房顺序号有何作用?

答:2014年8月8日—2014年8月17日配合完成入户调查登记工作的被征收人,于2014年8月18日—2014年8月20日领取签约选房顺序号;在2014年8月8日—2014年8月17日内未进行入户调查登记的被征收人,于2014年8月20日之后领取签约选房顺序号。签约选房顺序号的领取地点为司空居委会西侧取号室,取号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7:30。取号人持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取号,取号人非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应同时持取号人身份证取号。每套被征收房屋只能领取一个签约选房顺序号。

被征收人领取的签约选房顺序号即为区政府张贴征收决定后,签约工作启动时的签约选房顺序号。签约时被征收人按照安排的时间至指定地点签约,如经三次叫号未到指定签约室签约的,该号即作废,另行安排签约事宜。 

二十四、符合保障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如何直接配租配售?

答:被征收人已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轮候家庭,优先给予配租保障;申请保障房的类型因政策调整发生变化的,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二十五、房屋征收部门能否提供二手房源和临时出租房源的相关信息?

答:征收事务中心在本区内征集二手房源和临时出租房源相关信息,依据信息,被征收人可自行选择房源,具体事宜由出售方(出租方)和买售方(承租方)自行协商,征收事务中心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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