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详情页

  1. 土流网
  2. 标签首页
  3. 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建部门在摸底立项的基础上对居民百姓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回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确定:征收主体:市县人民政府 实施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为市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人、未经登记建筑所有权人等。房屋征收公告制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标准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1234
热门标签最新标签

选择目录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