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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宅基地“一户一宅”规定:如何对“户”进行认定?

来源:土流网2024-11-04 09:28:34

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近日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据介绍,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本市已全面启动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计划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应登尽登”、颁证到户。下面带来北京宅基地“一户一宅”规定,如何对“户”进行认定?

一、北京宅基地“一户一宅”规定

1、户的认定

据介绍,“户”原则上应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信息为基础,同时应当符合当地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每宗宅基地原则上应认为只有一户,由户籍登记在同一宗宅基地上的家庭成员组成,一般包括户主、配偶、子女、父母等。情况复杂的应以公安机关户籍登记信息为基础,综合村民身份、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村规民约等情况,结合村民自治方式予以认定。

2、一户多宅处理

根据《指导意见》,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公示(公示期为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建房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对于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形成“一户多宅”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证书附记栏进行注记。其他情形形成“一户多宅”的,原则上只确权登记一处宅基地使用权。

需要提醒的是,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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