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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顺县2018年废弃地膜回收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平顺县人民政府2018-04-02 16:56:44

平政办发〔2018〕8号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顺县2018年废弃地膜回收项目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顺县2018年废弃地膜回收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平顺县2018年废弃地膜回收项目

实施方案(试行)

为着力解决我县农村“土壤留残膜、埂沟堆废膜、树枝挂飞膜、烧膜放毒气”等白色污染突出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农业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实际,经研究,决定2018年在全县试行废弃地膜回收项目。把回收废弃地膜作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脱贫攻坚的有效措施,通过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手段,鼓励农民使用地膜并回收废膜,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生态平顺。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回收原则和范围

按照“政府引导、资金支持、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原则开展废弃地膜回收。

回收范围包括全县12个乡镇,其中以传统地膜覆盖种植玉米或西红柿等蔬菜,使用量多、面积大的青羊、西沟、龙溪、杏城、东寺头、虹梯关、北社等7个乡镇为重点乡镇。

二、回收任务及进度安排

重点乡镇实行集中连片,整乡整村实施,其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具体任务:全县计划清理3.6万亩地膜污染农田,回收废弃地膜72吨(每亩平均回收废弃地膜按2公斤计)。根据2017年地膜实际发放数量及覆盖面积,各乡镇回收面积及废弃地膜任务为:青羊镇0.3万亩6吨、西沟乡0.25万亩5吨、龙溪镇0.82万亩16.4吨、杏城镇0.51万亩10.2吨、东寺头乡0.6万亩12吨、虹梯关乡0.25万亩5吨、石城镇0.02万亩0.4吨、阳高乡0.04万亩0.8吨、北耽车乡0.06万亩1.2吨、中五井乡0.05万亩1吨、北社乡0.65万亩13吨、苗庄镇0.05万亩1吨。

回收废弃地膜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个时间段自2018年1月—5月底,完成回收任务15%,回收废弃地膜10.8吨,其中青羊镇、西沟乡、龙溪镇、杏城镇、东寺头乡、虹梯关乡、石城镇、阳高乡、北耽车乡、中五井乡、北社乡、苗庄镇分别回收0.9吨、0.75吨、2.46吨、1.53吨、1.8吨、0.75吨、0.06吨、0.12吨、0.18吨、0.15吨、1.95吨、0.15吨。第二个阶段自2018年8月—12月底,各乡镇分别完成剩余85%任务,回收废弃地膜61.2吨。

三、回收办法

1、设立回收站、点。由乡镇政府负责协调组织本区域内废弃地膜回收工作(责成专人或乡镇农技推广站具体承办),在各乡镇指定回收站、回收点,以乡镇设立回收站(供销社或农资销售点)为主、村设立回收点为辅进行回收(优先确定有责任心、热爱环保和公益事业的贫困户负责回收)。乡镇回收站由县农委牵头,县供销社和乡镇政府配合确定,全县拟设立乡镇回收站8个,其中7个重点乡镇各设立1个,石城、阳高、北耽车三乡镇设立1个,中五井乡依托青羊镇回收站,苗庄镇依托北社乡回收站。村回收点由各乡镇根据实际设立,原则上地膜覆盖面积大(350亩以上)的村可单独设立1个,面积小或相邻村(3公里内)设立1个。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农村空闲房屋设立乡镇回收站、村回收点,并务于3月5日前将初步名单报县农委,实施中要加强对废弃地膜临时贮存的管理,确保防火等事项安全。

2、具体回收办法。由乡村发动农户通过机械或人工方法,将废弃地膜回收后及时清除所带石头(石子)、泥土、根茬和其他杂物,并不带水分,交至村回收点,乡镇回收站负责将村回收点的废弃地膜统一收回、集中。乡镇回收站、村回收点要负责把好回收质量关,对交纳废弃地膜的农户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并按照2:1的置换比例(即10公斤废弃地膜置换5公斤1卷的新地膜,下同)换取新地膜。具体回收中,乡镇回收站对不足整数的废弃地膜可按货币化方式操作。废弃地膜由县农委组织统一装车,交由地膜加工企业回收再利用。

四、补助对象、环节及标准

1、对农户回收地膜给予以旧换新补助。农户回收上交废弃地膜,按2:1的置换比例换取新地膜。全年拟置换新地膜36吨(回收废弃地膜72吨),其中第一个时间段(5月底前)置换5.4吨,第二个时间段(12月底前)置换30.6吨。

2、对乡镇专人或农技推广站、回收站和回收点回收地膜给予补助。按废弃地膜回收量每吨补助500元共计补助3.6万元,其中用于乡镇专人或农技推广站协调组织每吨补助100元,补助0.72万元;用于乡镇回收站、村回收点废弃地膜回收称重、存放、装卸等环节每吨补助400元,补助2.88万元(具体分配办法由县农委确定)。

3、对交由地膜加工企业再利用等环节给予补助。按废弃地膜回收量每吨补助300元共计补助2.16万元,用于县农委组织回收、表格印制、检查验收、档案资料及交付地膜加工企业再利用等环节。

五、补助方式

实行先回收再补助方式。对农户以旧换新补助新地膜,由乡镇专人或农技推广站组织回收站、回收点按照质量标准回收并登记造册,县农委统一汇总后组织兑现。对乡镇专人或农技推广站、回收站和回收点的补助资金,由乡镇专人或农技推广站将废弃地膜回收清册收集并汇总上报县农委,县农委组织验收后(符合地膜加工企业回收再利用标准),直接兑现补助资金。

六、资金概算及使用办法

按照废弃地膜计划回收量(3.6万亩72吨)需资金45万元,其中对农户以旧换新采购新地膜(36吨)资金39.24万元(按2017年招标价格10900元/吨计),对乡镇专人或农技推广站、回收站和回收点回收地膜及交由地膜加工企业再利用等环节补助资金5.76万元。回收中,根据废弃地膜实际回收量增减项目资金。采购新地膜所需资金由县农委按照规定程序采购后报账,其他补助资金由县农委单独核算、支出。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废弃地膜回收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决定成立平顺县2018年废弃地膜回收项目实施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秀斌  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红平  县政协副主席、县农委副主任

副  组  长:刘忠虎  县农委主任

张  璞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华胜  县环保局局长

牛瑞明  县供销社主任

赵王学  县农机中心主任

成      员:暴红云  青羊镇镇长

徐延波  西沟乡乡长

刘巍巍  龙溪镇镇长

张丽霞  杏城镇镇长

张宏波  东寺头乡乡长

张文浩  虹梯关乡乡长

段文江  中五井乡乡长

张素珍  石城镇镇长

冯学敏  阳高乡乡长

王  腾  北耽车乡乡长

牛晓军  北社乡乡长

刘志勇  苗庄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忠虎同志兼任。

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实施进展情况,负责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废弃地膜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废弃地膜回收工作,做好总结。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各负其责。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县农委:承担废弃地膜回收主体责任,牵头确定乡镇回收站,指导设立村回收点,采购标准新地膜,组织新旧置换,咨询服务,检查验收,兑现补助资金,交付地膜加工企业再利用等。县环保局:负责对各乡镇、村废弃地膜回收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回收后仍存在地膜污染现象进行依法处理。县供销社:负责联系指导乡村供销社参与实施。县农机中心:负责指导、推广地膜回收小型农机。各乡镇政府:将废弃地膜回收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要求设立回收站、回收点,责成专人或农技推广站帮助做好废弃地膜登记、造册、回收工作,组织兑现新旧地膜置换,咨询服务,核实废弃地膜数量,杜绝虚报、假报等。乡镇回收站和村回收点:负责对农户废弃地膜回收登记、集中、交付处理、新旧地膜置换等。

2、大力宣传。成员单位、新闻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大废弃地膜回收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地膜降解时间长(200年以上)以及地膜残留、焚烧对土壤、大气、生态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农民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回收废弃地膜是有效改善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设美丽、生态乡村,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必要手段,动员更多的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废弃地膜回收工作中来。

3、资金管理。县农委要采购国家标准0.01毫米以上厚度的新地膜,并把回收废弃地膜作为企业中标的必要条件,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

4、严格考核。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对虚报数量、冒领补助、销售质量不合格或不达国家标准厚度的地膜、搭车销售农资、补助地膜不能及时兑现等情况,经查证属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任务完成好、工作方法有创新的单位或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县农业委员会举报电话:773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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