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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桂东县人民政府2018-04-11 16:37:26

桂政办发〔2018〕4号

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桂各单位:

《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商务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17〕3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促进我县农村电商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围绕一个中心、促进两项融合、突出三个重点、夯实四大基础”的总体思路,以“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快推进桂东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中心,深入推进“综合示范与脱贫攻坚”、“区域旅游与农村电商”的融合发展,突出抓好精准扶贫、品牌创建、主体培育三项重点工作,夯实我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物流配送、供应链营销、政策保障四大基础体系。将农村电商打造成推动我县城乡协同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助力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途径,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地打造具有桂东特色的电商发展模式,成为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扶持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做好引导扶持,促进资源协作统筹,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

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区域“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规划,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不断改造传统商业的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动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当地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互联互通与共享机制。

(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地而异,探索具有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改善农村民生条件,让广大农村群众逐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

(四)以点带面,重点突破

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紧密结合当地的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集中力量解决物流、人才、金融服务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三、发展目标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促进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到2020年,全县建立成熟完备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乡(镇)级公共服务中心1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80个(含建档立卡贫困村站点61个),实现农村电子商务网点行政村覆盖率达80%,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整合快递物流资源,建成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推动商贸流通、快递、第三方物流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实现农产品上行物流快递价格明显下降;突出打造桂东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桂东农特产品,带动提升桂东农特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网络销售规模。力争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同比增长3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40%以上。累计开展各类电商培训6000人次以上,促进电子商务创业经营主体数量年均同比增长10%。

四、建设内容

(一)抓好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资源整合、体系健全、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总体思路建设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县级服务中心引入我县氧天下山货(集团)有限公司、农村电商平台、电商运营服务和中小微电商企业,并依托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桂东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构建含政策支持、人才培训、网商孵化、营销推广和溯源品控在内的公共服务体系。

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选址沤江镇桂花大道哈哈牛公司院内,规划建设面积3000平米,设置前台服务区、O2O产品展示区、创业孵化区、小微企业入驻区等服务功能区域。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中标企业湖南省众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配备专职人员,确保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同时,为加快提升我县电商企业整体实力,支持我县电商产业园通过减免租金、提供增值服务等方式吸引规模电商企业入驻园区,形成县级服务中心与电商园区有机联动,为电商企业发展全过程提供支撑服务的新格局。

(二)推进乡村电商公共服务站点建设

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合理规划、不重复建设”的原则,采取在现有基础上改造升级和招募新建两种方式,建设乡(镇)级公共服务中心10个。选取人口集聚较多、产品资源禀赋较好的行政村,建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80个。通过加强站点经营业主的培训指导,为农村居民提供代购代销、产品收集、包裹寄递、代收代缴、政务服务、小额取现等服务。充分结合我县特色农产品产业资源,依据地域分布情况,重点打造一批农产品网销特色站点。优先抓好6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的建设与运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站点建设资金补贴政策倾斜力度,重点扶持贫困村站点提升站点经营能力和销售业绩,提升扶贫站点农产品网销能力,整合政策和业务资源,实现电商服务站、电商扶贫站、扶贫金融工作站“三站融合”。

(三)完善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体系

按照“盘活存量、引入增量”的双轨思路,着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盘活存量”是指以综合示范项目推进为契机,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鼓励项目承办企业整合现有商贸流通、快递、物流等存量资源,通过“统仓管理、共同配送”模式,建成一张全面覆盖桂东城乡的物流共同配送网络、不断提高运行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有效破除制约农村电商发展“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一是建设好桂东县农村电子商务仓储共同配送中心,引导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企业、快递企业入驻,集聚发展。二是加快先进物流技术和产业装备在农村物流配送中的应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我县农村物流服务整体水平。三是鼓励农村物流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农村物流供需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实现运力资源有效安排和调度。四是大力推动项目承办企业对商贸流通、快递、供销、物流等企业的整合,通过资源共享,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农村物流配送线路、时间、站点、价格等,形成完善的农村物流解决方案,提高配送时效,降低物流成本。到2020年,全县县域内物流配送网络要覆盖所有行政村、配送时效基本控制在12小时以内,物流配送成本在现有基础上下降20%。

“引入增量”是指通过提供土地资源等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综合性的商贸物流园区,切实提高我县物流综合实力。同时,鼓励氧天下山货(集团)公司等企业加快建设冷链物流仓储及配送体系,解决生鲜农产品上行难题。

(四)强化电商人才培训和主体培育

大力实施“电商人才培训”和“电商主体培育”战略。为桂东电商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增添市场主体活力。

1. 强化电商人才培训

以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为主体,统筹上级电商专项资金以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加大政府购买培训公共服务力度。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主要平台,引进专业的培训师资队伍,制定完备的培训计划和课程规划,面向党政机关人员、涉农企业、电商企业、农民、站点人员、有能力从事电商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返乡大学生等开展分类、分层、分批的电子商务免费培训。培养一批电子商务复合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为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2. 强化电商主体培育

一是大力孵化电商创业者。采取“培训+孵化”的模式,结合“双创”,吸引本地优秀青年、务工返乡人员依托县级服务中心免费的场地资源和支撑体系从事电商创业,为农产品上行注入一批活跃的网商经营主体。

二是统筹政策资源,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完善提升桂东县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政府各职能部门形成政策合力,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难题。依托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商产业园,通过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手段降低电商企业经营成本,化解经营风险。

三是引导传统企业加快转型。鼓励传统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示范项目为契机,依托县级服务中心引进优质电商平台与本地企业开展广泛合作。

计划三年内累计开展各类电商培训6000人次以上,其中电商普及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电商创业培训不少于4000人次、电商高级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并建立以学员反馈评价为基础的监督考核机制,注重培训效果,完善培训后跟踪服务。通过三年时间,培育省级电商示范企业2家,培育电商企业20家,孵化电商创业个人200人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计划统筹配备地方财政资金建立金融风险担保专项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解决电商创业融资贷款难题。三年内,对通过电子商务交易方式销售桂东农特产品业绩突出生产企业、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以及融合发展旅游电商的创新企业和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电商创业者,每年给予奖励。

(五)促进农村产品网络销售

1. 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一是构建农产品品控管理体系,加强我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前端品控管理。积极推动我县农特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引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配置适当检测设备,加强农产品在种植、加工、包装、检测、运输、销售等关键环节的品质管控。并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途径进行信息查询,增强公众对产品的认可,实现源头可查、质量可追、责任可究。

二是建设农特产品O2O展示展销馆,进行我县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中端的整合营销。根据“红色桂东”、“绿色桂东”的主线,结合桂东历史、人文、旅游资源,对我县农特产品进行统一收集并集中展示展销,深度挖掘产品背后故事,全方位展示桂东特色和产品特点。

三是建设农产品上行供应链处理中心,建立农特产品上行的集货仓储、分拣包装、物流品控、售后、快件发运等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后端服务体系。

2. 大力拓展农产品品牌网络营销

一是夯实品牌策划、推广的运营支撑体系。依托县级公共服务中心,配备专业运营团队,构建农产品网销运营支撑体系,并整合市场资源,以提供免费的公共服务或微利的增值性服务方式,为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产品提供产品品牌策划、包装设计、视频拍摄、代运营、运营推广、第三方平台对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

二是强力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立足桂东好山、好水、好空气等优势资源,发挥我县农产品“原生态、纯天然、全有机”品牌优势,以氧天下山货(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为主体,整合吸纳全县优质农产品,结合桂东独特的以“绿水青山养眼、负氧离子养生、红色文化养心、淳朴民风养德、绿色食品养身”等“五养”为重点的生态康养产业优势,打造并推广区域公共品牌。

三是大力开展网络营销。借助互联网传播优势,以活动为媒,以节会造势,广泛对接省内外传媒和互联网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互联网营销主题活动,如农产品推介会、产销对接会、电商创业大赛,网上特色馆等,快速提升桂东农特产品线上品牌影响力、竞争力。

3. 打造特色产品资源库

特色产品资源库是区域公共品牌对接运营线上线下资源的有效载体,一是建设特色产品资源库系统平台。通过系统定制化功能对产品进行线上展示和管理,为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殖合作社提供销售渠道及供应链管理服务,同时连接中小网商创业者及第三方电商平台,依托系统平台实现供应方与销售方的高效对接。二是依托特色产品资源库实现产品分等分级管理。建立区域公共品牌的产品准入机制,按产品类别进行分等分级,促进品牌规范管理。三是推进品牌网货化,产品数据化。由专业运营团队将区域公共品牌旗下的产品进行互联网营销策划、包装,制作标准的“数据包”,提供各类电商平台、创业者进行网络分销。

(六)巩固农村电商精准扶贫成果

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资源向电商精准扶贫相关内容倾斜。一是精准对接贫困村,对产业基础较好的贫困村,加大农产品网销开发力度,对其适合网销的农产品进行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培育。对产业基础较弱、以非标产品为主的贫困村,鼓励通过电商站点、扶贫微店进行营销。二是精准对接贫困户,鼓励有条件的电商企业、站点采取企业与村委会、贫困户签订协议的方式,与贫困户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以保护价优先收购、销售贫困户的农特产品,帮助贫困户脱贫。三是开展电商精准扶贫活动,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和扶贫经济组织积极参与,通过产业带、对接商超、众筹、义卖等方式加大对接销售力度。

(七)实现农村电商与全域旅游的融合发展

以我县独特的以“五养”为重点的康养旅游产业为基础,依托八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齐云峰国家森林公园、工农红军在桂东革命活动纪念馆与唐家大屋、第一军规广场等特色旅游资源,打造“互联网+智慧旅游”发展新模式。

一是以综合示范项目为契机,探索周边县域联动发展机制,推动农村电商区域合作联盟,实现特色农产品的交叉营销,农产品与旅游资源的整合营销,打造休闲旅游、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等专题路线。

二是支持项目承办企业与本地旅游企业开展广泛合作,打造线上推广、线下旅游,电商与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借力互联网平台推介桂东,组织发动网友走进桂东,“以游促商、以游促农”,促进特色农产品和纪念品销售。

五、建设步骤

1. 项目启动阶段(2018年3月—4月)

成立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人民政府县长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宣传和引导,加大电子商务整体形象宣传,提升影响力。采用多种方式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制定出台工作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完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O2O展销中心的改建装修并成立专业运营服务团队启动运营;完成本地农特产品的搜集整理;召开园区企业、个人招募宣讲会,启动第一期电商创业培训。

2. 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5月—12月)

(1)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各责任单位和企业主体对照各自任务和目标,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强化制度执行管理。建立项目定期通报制度,严格按规划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资金拨付制度,保证项目进度。

(3)加强过程监督引导。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不断规范项目实施与资金使用流程,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加强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深化运营阶段(2019年1月—12月)

推动整体项目进入深化运营阶段。宣传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和优秀网商企业,不断扩大示范效应,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与创业氛围。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分析,落实整改方案,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做好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评价和验收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书记任顾问,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分管领导、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场)长为成员单位的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由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要成立以乡镇(场)长为组长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电子商务办公室,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确保综合示范项目的快速推进。(具体名单及职责详见附件1)

(二)加强政策扶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我县制定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发挥好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培育,鼓励本地农村电商特色品牌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出台扶持政策,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方面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文件。整合利用好财政资金,激励引导全县电商快速发展。

(三)强化资金管理

将本级财政专项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通过落实管理制度、经费、人员,确保创建工作正常运行,发挥最大效益。对中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资金管理上做到公开透明,不截留挪用、滞留不用或转移、侵占、浪费,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管。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地方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社交媒体等宣传媒介,通过多渠道、广覆盖的梯度宣传,提升农村电子商务知识普及率,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不断扩大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影响力。

(五)完善考核制度

将电商进农村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制定年度考核标准并下达考核指标,明确各部门单位和乡镇的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按不同阶段要求,对各责任单位进行绩效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六)加强协调配合

优化配置社会资源,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运营商与服务商的关系,切实做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互惠互利,开创政府得民心、企业见效益、农民享实惠的共赢局面。

(七)加强绩效统计

积极做好相关示范项目的绩效统计工作,并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中的成效与不足。及时与上级部门数据统计系统对接,逐步实现信息、政策、培训、创业、技术创新应用等电子商务服务的信息化。

(八)做好信息公开

定期发布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实施方案、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进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附件:1. 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2. 桂东县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

附件1

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桂东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顾    问:谭建上  县委书记

组    长:伍志平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谢优平  县委副书记

刘  真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焱康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志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应时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  刚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郭力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剑  县教育局局长

扶敏兰  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局长

方石清  县民政局局长

扶江峰  县财政局局长

郭建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国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柏藩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江波  县农业局局长

黄子林  县林业局局长

李智勇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罗健东  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外事侨务局)局长

郭亚飞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陈志东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胡志强  县供销合作联社主任

郭一帆  团县委书记

李逍鸿  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陈积亮  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陈登波  星火集团董事长

朱智军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桂东县分公司总经理

何  军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总经理

兰星高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桂东县分公司经理

贺劲松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桂东县分公司总经理

戴晓山  桂东县氧天下山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朱胜军  湖南省众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洪波  清泉镇镇长

冯朝辉  桥头乡乡长

郭叙莉  沤江镇镇长

李  定  寨前镇镇长

扶敏之  大塘镇镇长

郭远权  新坊乡乡长

张前海  普乐镇镇长

郭尚君  东洛乡乡长

郭晓奎  沙田镇镇长

郭会勇  青山乡乡长

郭浩雷  四都镇镇长

黄志波  八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扶敏兰兼任办公室主任,郭益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的各项工作;审议决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年度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场)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推进及政策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 县政府办公室(含金融办)

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有关文件行文工作;负责督查落实、综合协调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负责协助推进产权交易、金融服务等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指导金融机构为农村消费者提供便民金融、理财服务;为电商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为服务站创业者提供联名银行贷记卡,在线征信服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2. 县委宣传部

牵头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宣传推广工作。

3.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核准、备案电子商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4. 县教育局

负责推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及科研教学团队的培养;配合县人社局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5. 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

负责拟订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团购、电子商务服务业等业态发展;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扶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指导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应用,牵头做好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受理、审核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资金;负责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工作;负责电子商务平台、景区线下体验馆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牵头负责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企业信息化;培育工业企业应用电商;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提供帮扶;将电商企业纳入中小企业服务范畴予以支持。

负责推进电子商务关键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进电子商务重大技术项目合作。

承担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建立的电子商务行业统计指标体系,指导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6. 县民政局

配合成立、管理桂东县电子商务领域的行业组织;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7. 县财政局

负责研究完善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有关地方税费政策;参与全县重点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拨付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资金;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8. 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配合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与交流,将电商产业园培训中心纳入其学生实训基地,开展实践性培训;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发证工作;配合引进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和团队;推动人力资源市场的电子商务应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9. 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促进物流资源和电子商务的对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0. 县国土资源局

保障电子商务重点项目用地;参与推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和发展;向领导小组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1. 县农业局

负责做好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电子商务的规范指导、推广培训和扶持培育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口电子商务协调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2. 县林业局

负责林业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3.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协调电商企业室外集中促销活动场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4. 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外事侨务局)

负责做好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宣传工作;负责农村电商服务站、电商产品优选库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推进旅游服务领域的电子商务应用;协调景区建设电子商务线下体验馆;负责旅游产业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5.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配合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推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网络商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负责落实电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等管理措施;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各类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网络广告市场培育发展和监管;保护消费者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6.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统筹涉农资金在电商扶贫方面的应用,牵头落实电商扶贫推进工程;支持落实电商扶贫村级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组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参加电商培训,鼓励贫困户开设网店;协调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创业扶贫、就业扶贫与电商扶贫的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7. 共青团桂东县委员会

负责组织、指导青年网商创业;配合人社局开展青年电子商务培训;联系桂东籍在外电子商务创业青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8. 县供销合作联社

负责协调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资经营电子商务建设;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19. 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

配合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有关地方税费政策;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20. 星火集团

负责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的投融资工作。

2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湖南省桂东县分公司

负责推进快递服务业与电子商务协同发展;支持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和电商站点建设;协助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2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东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桂东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桂东县分公司

负责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领域涉及通信端业务经营行为的市场监管;根据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等部门的认定、处罚意见,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等规定对违法违规网站依法进行处理;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23. 桂东县氧天下山货(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支持、配合中标运营企业建设与推广区域公共品牌。

24. 湖南省众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承办中标企业)

落实、执行、完成综合示范项目应由承办企业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

25. 各乡镇(场)

协助本行政区域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向县电商产品优选库建设工作小组推荐入库产品;协助辖区内电子商务培训工作;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信息。

附件2

桂东县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

第一章 认定目的及范围

第一条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67号)和《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湘商电〔2015〕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县电子商务企业的认定行为及政策支持范围,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县依法注册登记,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对象为以下三类企业:

(一)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指运用电子商务进行网络交易的企业,包括自建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企业以及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传统企业等。

(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包括网络零售平台、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含B2B、B2C、C2C模式)企业。

(三)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企业。指为电子商务经营提供网络支付、物流配送、技术服务、代运营、营销推广、专业培训等配套支撑服务的企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桂东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为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的主管部门,会同县国家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全县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

第三章 认定条件

第五条  申请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在桂东县内注册登记,依法经营,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2. 申请认定为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的,其服务桂东本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每年不低于30万元;

申请认定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其电商平台服务桂东本地的电子商务交易额每年不低于50万元;

申请认定为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企业的,其服务桂东本地的电子商务服务收入每年不低于20万元。

3. 企业电子商务销售或服务收入占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50%以上;如为传统企业的,其占比应在15%以上。

4. 企业成立且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在6个月以上,企业员工总数达4人及以上。

5. 在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服务领域内具有良好的盈利模式和市场前景。

6. 按时向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真实、准确上报有关经营情况和数据。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常年申请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按半年组织一次集中评审和认定。

第七条  按如下流程进行电子商务企业认定:

(一)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向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初审合格后,将初审合格企业名单及对应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县电商领导小组复审。

(二)县电商领导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材料审查,提出复审意见。

(三)根据评审意见,确定企业认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公示有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的,经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备案,正式下文颁发“桂东县电子商务企业”证书,并进入桂东县电子商务企业储备库。

第八条  企业在申请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桂东县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2-1);

(二)企业简介和企业主营业务情况简介;

(三)必备附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经营场地证明;

3. 企业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 所属领域需纳入行政审批的提供相应的资质或资格证书。

(四)其他材料:电子商务经营活动证明材料如照片、网站截图等;

(五)材料真实性声明。

第五章 认定资格的管理

第九条  电子商务企业资格自证书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参加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其电子商务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第十条  电子商务企业复核条件参照本办法第五条执行。申请复核的电子商务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桂东县电子商务企业复核申请表》(附件2-2);

(二)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书的复印件;

(三)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主营业务业绩材料的复印件;

(四)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材料真实性声明。

第十一条  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集中将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备案。

第十二条  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需根据《湖南省电子商务统计制度》规定,按照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要求按季度及时报送电子商务统计报表。连续2个季度未提供报表或未提供年度报表的企业,取消其电子商务企业资格,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必须守法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网站明显处标注投诉电话和邮箱。一经发现在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经核实后取消其电子商务企业资格,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经认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发生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等变更情况时,须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办理变更认定或重新申报手续。未经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批准同意变更认定的,取消其电子商务企业资格,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经查明企业在申请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时提供虚假材料及内容的,中止其认定申请;已认定的,撤销其电子商务企业资格,并予以通报,同时追回已享受各项优惠及政府资金支持款项;3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第十六条  申报各级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及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的,将从认定的桂东县电子商务企业中评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复核申请表等表格及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证书,由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统一制定、发放。

第十八条 依照本办法进行桂东县电子商务企业认定,不收取认定费用。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2-1桂东县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2-2桂东县电子商务企业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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