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赉县政府2018-04-18 17:38:05
为强力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镇赉县政府印发了关于镇赉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具体任务分配在镇赉镇、坦途镇、东屏镇、黑鱼泡镇。
关于印发镇赉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牧渔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镇赉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镇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0日
镇赉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5-2020)》、《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2019年度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的通知》(吉国土资开发〔2016〕21号)、《镇赉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整合资金项目相关的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的战略部署,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县实际,以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为引领,以全面完成全县“十三五”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为目标,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为抓手,奋力推进土地整治特别是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强力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以县政府为主导,强化乡(镇)政府责任,本着相对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对不同类型农田分区分类组织实施。
2.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在摸清现有农田数量、质量现状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和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的原则,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3.规范运作,分类实施。严格执行土地整治现行政策制度,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国土资源部公告2012年第14号)要求,强化土地整治工作年度评估和全程监管,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创新机制,简化程序。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效实施方式,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简化项目申报和前期工作程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666.67公顷(4万亩),完成资金约4000万元。具体任务分配在镇赉镇、坦途镇、东屏镇、黑鱼泡镇。
三、工作部署
(一)组织方式。
县政府按照“规范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改变以往的实施模式,实施主体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承担,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卡死工程进度,如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工作程序。
1.县政府下达建设任务,项目法人组织完成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投资预算编制和评审等工作。
2.项目法人组织招投标。
3.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实施。
5.审核验收。
6.系统报备。
(三)成果形式。
成果包括工程实体、工作报告(含相关表格和图件)、详细建设计划、工程技术资料、财务资料、审查验收、相关合同(协议)和影像资料等。
(四)资金拨付。
施工合同款(设备购置费、不可预见费)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进度款、完工结算申请,监理单位复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工程量,县扶贫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审核结算金额,工程进度款按80%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工程款的15%,工程质量保证金为5%。其他费用由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县扶贫办、财政局拨付。
(五)验收方式。
竣工验收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采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联检、验收专家组评审的方式进行。验收程序按照县扶贫资金的验收程序及《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细则》进行。
四、政策措施
(一)高标准区域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和审批工作。
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工作,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规划设计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预算报告由县财政局审批。经审批的规划设计和预算作为项目资金结算和验收的依据。
(二)公开、公正、公平选定相关技术单位。
高标准区域工程建设和前期工作(如勘测、设计等)涉及的专业技术单位,从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相关单位诚信考核体系备案名录中选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并充实了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完善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各地、县相关部门(单位)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统筹衔接好各部门规划和项目安排,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确保工作时限。
按照省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力争完成我县的2666.67公顷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三)严格规范管理。
1.规范基础业务和项目管理。项目法人要制定详细的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强化监管,倒排工期,采取措施,责任到人,务必实现工期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2.严格资金管理。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办、财政局要严格核查有关基础数据,杜绝虚报瞒报、骗取资金现象发生。资金要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防止和杜绝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和浪费等行为发生。
3.强化监管。县监察部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工作。要消除一切不利于推进工程建设的因素,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4.部门联动,合力攻坚。要进一步明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实行半月调度制和问责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部门合力,确保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5.强化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县国土资源局要明确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界、设立标识、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同时,要及时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附件:2018年镇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镇赉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 钢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刘振春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温 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振夺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忠山 县扶贫办主任
毕兴来 县财政局局长
陈 岩 县审计局局长
刘万鹤 县环保局局长
刘彦术 县农业局局长
石志海 县水利局局长
王 凯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立国 坦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辛志刚 镇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立文 东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冬明 黑鱼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仲伟波 县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为独立法人机构,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仲伟波兼任,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筹备、协调和实施等全面工作。办公室下设项目管理组、项目耕地等级评定组、项目财审组和项目综合组。具体人员及分工如下:
一、项目管理组
组 长:仲伟波
成 员:唐志罡、白景贵、叶福昌、石海春、赵苻景
具体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二、土壤改良技术监管指导及耕地等级评定组
组 长:王立辉
成 员:孟庆东、王昊、刘小冬、顾玉荣
具体负责项目的耕地等级评定等工作。
三、项目财审组
组 长:尚 海
成 员:王立军、王雪冰、宋立新、孙伟
具体负责资金拨付、财务审计等工作。
四、项目综合组
组 长:张淑洁
成 员:郑莹、敖奇、郭文军
具体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信息报备、档案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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