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铜山区人民政府2017-11-03 09:49:13
2017年11月1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开展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预分配调查工作的公告》,并对各类人员提出了申请条件,快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附原文内容
关于开展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预分配调查工作的公告
为保证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成房源及时分配入住,真正做到惠及民生,切实解决我区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徐州市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铜政规〔2013〕2号)、《铜山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预分配工作方案》(铜住保办〔2017〕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预分配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由于该项目房源全部为单身公寓,本次调查范围为:铜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铜山街道)、徐州高新区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中有稳定就业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等住房困难群体。
二、调查条件
(一)新就业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5年;
2.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在铜山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和徐州高新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5.外地户籍人员,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二)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3.在铜山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和徐州高新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5.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三)引进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有固定收入并有支付能力的证明;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铜山街道和徐州高新区无私有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房屋),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调查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5日。
四、受理地点
1.铜山街道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报送至区住保办,地址:铜山新区科技创业大厦(龙山路1号)B1219、1220,联系电话:69688198;
2.徐州高新区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报送至徐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地址:徐州高新区管委会(珠江东路11号)1310,联系电话:83506990。
徐州市铜山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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