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中提出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企业6月底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那么这些新政会有什么影响呢?一起来看看吧。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特殊时期,稳就业更是稳民生、稳经济、稳社会的核心,是上下齐聚、协力同心抗击疫情、稳步发展的重要基础。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此次会议提出要多措并举稳就业,具体来看,包括稳企业、少限制和强保障三方面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