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和田地区国土资源局2017-02-21 11:39:42
新疆和田地区下辖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民丰县,2014年,和田市、和田县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工作,成为当地农民热议话题。具体政策参考和田地区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批复》
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批复
和田市、和田县国土资源局:
我局对你们上报的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报告、方案进行了审阅,并征得国土资源厅、行署分管领导同意,由地区土地勘测规划院、正阳土地测绘公司在和田市肖尔巴格乡托万肖尔巴格村、和田县罕艾日克镇然巴勒村开展航飞的基础上开展试点工作。请你们按照制定的调查规程及预算方案,依照地区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及时为我地区、自治区逐步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总结经验,打好基础。
附件: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在全地区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抄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委艾尔肯阿不都热扎克委员,行署杨渭峰副专员。
抄送:局各领导、和田市、和田县人民政府。
附件:
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和田市、和田国土资源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地区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准确把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严格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地区实际,现就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全地区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坚持“程序简单、符合规定、先易后难、试点引路”的工作思路,高起点、高质量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目标任务
要在和田市、和田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要切实做好对本镇辖区范围内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在2014年底前完成一个乡(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任务。
三、方法步骤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分四个步骤进行。
1、提高认识,广泛宣传(2014年5月25日—2014年6月30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是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争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集中力量,克服困难,确保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如期完成。
2、组建机构,启动试点(2014年5月25日—2014年6月30日)。按照组建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抽调专职人员,掌握政策,搞好培训,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与作业单位的合作分工责任。签订工作协议。
3、,稳步推进规范程序取得实效后及时申报验收(2014年7月1日—2014年9月30日)。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政策性强,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其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是:(1)向试点村发布宅基地登记通告,让广大群众知道何时、何地向什么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应履行何种义务,包括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等;(2)收集历年来宅基地批准文件、建房施工执照(复印)、宅基地登记等证明材料进行资料整理,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解决问题,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3)实地勘丈、绘图,完成农户宅基地的权属、界址范围、建房时间、面积,相邻户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4)宗地面积按规定标准经批准后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薄;(5)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6)根据土地登记薄的相关内容,在搞好内审内检的基础上,以宗地为单位制作土地权利证书,确保土地证书上所载内容真实,权属界址清楚、明确,无权属争议。(7)于2014年9月地区开展验收。
四、措施及要求
1、县(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为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项目作业单位具体运作的工作模式,切实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作为2014年下半年一项重要工作去对待,要集中力量,克服困难,不讲条件,并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宅基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如期完成。同时要做好宅基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政策咨询权属问题解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反馈地区局。
2、此项工作政策性强,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局部矛盾纠纷发生,而损害我们党和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为此,强化试点工作的协作至关重要,和田市、和田县一定要在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分工的同时,落实县(市)、乡(镇)两级的协调作用,保证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配合,通过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强势稳步推进。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国土所的职能作用,做好各类资料收集整理,表、薄、卡、册填制,相关资料的内审,纸质文档的建立,现场勘丈图(草图)绘制。
3、宅基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是落实党和政府服务于“三农”的一个重要举措,要把明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视为为人民服务的大事去抓,去落实,切忌一味地强调客观困难而贻误工作的推进,要充分发挥国土资源所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借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
4、要结合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保证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资料全面、完整和规范。试点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一经审核无误,内业表、薄、卡、册填写齐全,(按档案管理规定,以村为单位装订成册;备有文字和电子检索文档),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收费标准,不得通过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收费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
附:和田土地总面积达2492.7万公顷,其中山地1110.2万公顷,占总面积的44.5%,平原13388.5万公顷,占总面积的55.5%。山地面积中,除草场219.4万公顷、冰川70.5万公顷和少量耕地、林地外,42%为难以利用的裸岩石砾地。平原面积中,沙漠1031.8万公顷,占74.6%;戈壁206.7万公顷,占15%;绿洲面积9730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3.96%。和田后备土地资源有98.1万公顷,其中一等地18.97万公顷,属无盐化、无沼泽化、无危害或危害轻土地;二等土地15.46万公顷,是轻度盐化、轻度沼泽化、轻度沙化的土地;三等土地14.95万公顷,是质量较差的中度盐化、中度沼泽化、沙化土地;四等地48.7万公顷,按后备土地资源利用分,宜农土地有41.6公顷,宜林土地31.7万公顷。
和田地区是以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地区,主要有维吾尔族、汉族、回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满族、蒙古族、藏族、土家族、乌孜别克族等22个民族成分。
截止2013年,和田全地区总人口212.34万人,其中维吾尔族占96.4%、汉族占3.4%、其他民族占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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