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农业厅 2017-01-12 09:14:5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推荐实行归口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和推荐,所有申报项目必需通过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和推荐。
(一)推荐单位
1.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农机、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等部门;
2.省直有关单位。
(二)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条件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应体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在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科技支撑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2.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广东省辖区内组织实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推广。
3.项目完成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4.推广成果原则上必须为5年内实用农业科技成果或先进适用技术;项目未组织验收或评价(鉴定、审定)的,或未获行业许可的、登记审批的,如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特殊类型项目不予推荐申报。
5.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6.同一申报单位成果,不得含有获得过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技术内容。
7.奖励对象为省内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和推荐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报和推荐单位请登陆广东农业信息网,在“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
(二)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需详细阅读《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在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申报评审系统查询下载),按照要求进行推荐和申报操作。
1.推荐单位要按照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指定的账户和密码(新增推荐单位另行通知)登录《系统》,查阅、审核和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自行注册本单位的账号和密码(如同一单位有多个申报项目,请分别注册账号和密码),并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书和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相应附件材料(原件为准)经扫描后以JPG图形格式或PDF文件上传至系统。
(三)项目公示。申报的项目必须由推荐单位在本辖区、本系统范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方可审核推荐申报(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项目实施成果简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两部分。申报书(经推荐部门网上提交后由申报单位从《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及附件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首页不另加封面。
2.附件材料包括:(1)县级(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立项任务书;(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证书、品种审定或产品证书等相关材料;(3)推广计划和技术方案;(4)技术推广工作总结;(5)生产应用效益证明;(6)《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3.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申报的材料包括网络申报审查材料(单位全称、人员信息、申报书、简表、第一完成单位银行账号等)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和有关人员签名后,由推荐部门统一上报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办公室。
4.各推荐单位必需将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在推荐函中予以说明(包括推荐项目数量、择优评审情况、成果排序以及建议奖项等次、公示情况等),推荐函需推荐单位正式行文并加盖公章。
5.项目主要完成人:申报推广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中,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者比例不得低于30%;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申报奖项;同一人不得作为推广奖2个以上(含2个)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在项目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推广奖的主要完成人。
6.报送材料要求:申报书和附件经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同时由申报单位下载打印(双面),一并装订(统一用浅绿色硬纸封面胶装。其中:种植业、畜牧业、农机项目一式1份;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连同一份正式推荐函及附件《推荐项目汇总表》和20份《项目简表》(双面打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17年1月17日-2017年3月10日;
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
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办公室地址及电话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厅科教处(510500)
联系人:曹亮、刘晚治
电话:020-37288357、37288842
技术支持:广州市健坤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海峰
电话:020-38480582-1006134503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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