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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关于组织申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的通知(1)

来源:山东省农业信息中心2016-03-22 15:54:16

各有关市农业局(农委)、财政局:

为全面完成山东省果菜茶产业振兴规划,进一步推动果菜茶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巩固提升我省果菜茶产业发展优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2015年我省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实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茶产业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围绕农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这一主线,深入推动果菜茶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在全省苹果、蔬菜、食用菌和茶叶四个产业的优势产区选择一批重点县(市、区),以发展优质、安全、高效、生态、品牌农业,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生态保护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市场供求为导向、资金投入为手段,以改善生产条件、强化技术支撑、转变生产模式以及推进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为重点,通过统一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打造引领全省果菜茶产业振兴的制高点,示范带动全省果菜茶产业不断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增创我省果菜茶产业发展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以县为主,统筹规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茶产业项目以县为单位整建制实施。项目县根据当地“十二五”果菜菌产业发展规划和山东省茶叶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建设内容、扶持重点,强化政策措施,认真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集中连片,突出重点。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连片,形成规模,优先安排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增收效果显著、群众积极性高的区域,发挥整体效应。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和“短板”制约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省级引导,多方投入。项目建设以社会投入为主。各级财政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和吸附作用,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项目建设。各级有关部门要以现代农业果菜茶产业项目为平台,积极开展投融资机制创新,切实加大相关资金和项目整合力度,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

——竞争立项,绩效管理。采取“竞争立项、专家评审”方式确定项目县,确保把项目放到真重视、真投入、真想干、能干好的地方和单位。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下年度项目县资格和资金规模的重要依据。

(三)发展目标。通过项目带动,全省3000万亩蔬菜、900万亩水果、35万亩茶园基本达到设施农业、园区农业水平,大田蔬菜亩均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设施蔬菜亩均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水果亩均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茶园亩均鲜叶收入12000元以上。全省食用菌周年化生产覆盖率达到60%以上,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5%以上,菇农人均年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全省果菜茶等高效特色农业产值占种植业产值的比重达到65%以上,带动全省农民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二、建设内容

根据当前全省苹果、设施蔬菜、食用菌和茶叶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总结近几年项目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重点扶持种苗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按照“看得见、易操作、有指标、能考核”的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干什么”的原则,各项目县可结合本地实际,选择确定建设内容。通过项目建设,确保果菜菌茶种苗繁育基地以及示范园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有明显提高。

(一)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选择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技术力量雄厚,对当地或区域乃至全省相关产业发展起到引领带动作用的种苗繁育基地和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带动全省种苗繁育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1、苹果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引进国内外苹果优良品种和矮化砧木,建设资源保存圃和示范展示园,扩大资源储备与推广利用;新建品种采穗圃、砧木采穗圃、矮化自根砧苗木繁殖圃和苗木繁育圃,提高矮化自根砧苗木的繁育能力;建设苗木分级包装和贮藏等基础设施,引进矮化自根砧苗木起苗机械和苗木嫁接机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年新增50~60万株优质矮化苗木的生产能力,其中,有6个以上分枝的2~3年生矮化自根砧优质大苗的繁育能力达到10万株以上。

2、蔬菜集约化种苗基地建设。重点扶持种苗繁育设施建设,品种资源储备,优良品种选育、引进和展示,新技术和新型栽培模式试验示范;配套完善先进种苗繁育设备,提高种苗繁育水平和生产能力,蔬菜智能连栋育苗温室要在主体钢结构、棚膜、排水沟、道路、移动苗床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温室覆盖系统、强制通风降温系统,温室加湿、加温、补光系统和机械化、自动化控制系统等一系列生产设施,实现不受温度、光照、湿度等外界因素变化制约的现代化、集约化、周年化育苗能力,实现年新增优质苗生产能力3000万株以上,种苗质量显著提升。

3、食用菌菌种、菌包(料)生产基地建设。重点扶持菌种资源储备,引进、筛选优良菌种;配套完善菌种、菌包(料)生产培养车间、发酵隧道以及拌料装袋、灭菌接种、菌包传输、发酵等设施设备和生产线建设等。项目建成后,一级菌种、二级菌种、三级菌种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10万支、50万瓶(袋)、100万袋(瓶)以上,菌包年生产能力达到1000万袋以上或者成品菌料(双孢菇发酵料栽培基质)年生产能力5000吨以上。

4、茶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引进抗寒茶树无性系良种,建设资源保存圃和新优品种试验示范园,扩大资源储备与推广利用;建立无性系品种母本园和采穗圃,建设连栋温室、大棚等育苗设施,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先进的繁育设备,提高无性系苗木繁育能力和水平。项目建成后,达到年繁育茶树无性系良种苗木1000万株的生产能力。

(二)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各项目县可结合本地实际,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有针对性地选择确定具体示范园建设内容。

1、基础生产设施建设。主要完善项目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机井、蓄水池等灌溉水源和水电管网,硬化主干道,整修生产路等,改善生产条件和环境,鼓励配置先进实用机械,提高果菜菌茶生产管理机械化水平。

2、示范推广新型栽培模式和技术。苹果产业,新建一批成方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苹果现代矮砧集约栽培示范园,全部配套滴灌设施,示范推广肥水一体化技术,带动全省苹果现代栽培模式的推广;应用预防重茬障碍新技术新成果,并结合换茬轮作等实用技术,采用苹果现代矮砧集约栽培模式,更新改建一批连片面积100亩以上的老龄低效苹果园,为全省更新改造老劣果园积累经验、树立样板。蔬菜产业,新建一批成方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对棚型结构不合理、安全生产能力差、使用年限过长、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设施蔬菜园区,进行更新改建;支持采用新型建材和保温材料新建日光温室、拱圆大棚以及“菜菌共生”双屋面日光温室(阴阳棚),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设备和技术,有机基质、水培等无土栽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推广应用优良种苗、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有机肥料,适度建设沼气池处理瓜菜废弃物,不断提高设施和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率、可持续生产能力,实现高效安全生产。食用菌产业,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参与、特色鲜明、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现代食用菌产业园区建设,鼓励示范推广多功能恒温菇房、菌菜复合棚、光伏食用菌大棚及其他新型、周年栽培模式的菇房(棚)等,配套完善温度、湿度、通风等调控设备。茶叶产业,新建一批无性系茶树良种生态示范园,示范园连片面积50亩以上,全部采用无性系良种,推广应用肥水一体化、设施越冬防护和绿色防控等综合配套技术,示范带动全省无性系茶树良种的推广;建设一批老劣低效茶园改造升级示范园,示范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主要采取台刈修剪、土壤改良、节水灌溉、配套完善生态防护林等技术措施;建设一批老龄茶园更新改建示范园,示范园连片面积不小于50亩,重点对25年以上的老龄低产茶园进行更新改建,示范带动全省近10万亩老龄茶园的改建升级。

3、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依托已建成的沼气村和沼气工程,围绕沼渣、沼液和农业残留物的综合利用,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高效实用”的原则,通过建设田间沼液储存、稀释池,输送管道、设施和喷施设备,或建设相应的秸秆粉碎堆沤池,积极推广“畜-沼-果(菜、茶)”循环生产模式,建设一批生态环境好、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循环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引导循环农业发展。围绕食用菌菌渣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支持菌渣有机肥、菌渣栽培基质、菌渣生产养殖垫料等的专业化生产。

4、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标准果园上,在环境条件监测、病虫害预测预报以及生产过程监控的基础上,利用果园专家管理系统,远程控制微喷、滴灌或肥水一体化等设备,实现果园的自动化管理。设施蔬菜上,实时采集设施内的空气温湿度、土壤水分、光照强度等环境因子,为环境调控提供依据。监测影响设施内病虫害发生的关键因子,实现对病虫害预测预报,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治指导。远程控制卷帘机、通风机、水肥一体化等设备,实现自动化管理。对设施蔬菜安全生产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随时掌握蔬菜生长状况、管理措施以及投入品使用等相关信息。食用菌生产上,在食用菌标准化专用菇棚或工厂化生产车间中,推广食用菌规模出菇车间智能控制系统,对温度、湿度、光照、CO2含量等环境参数进行监测和监控,根据食用菌生长模型和环境控制模型,利用计算机管理技术和传感技术优化控制生产过程和环境。

 

三、项目县选择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选择范围。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建制实施,应从国家和我省规划的苹果、蔬菜、食用菌、茶叶优势区域中选择,综合考虑种植面积、产量、产值、种苗生产能力、工作基础和产业布局等因素,由各市按照分配的项目县申报数额(详见附件1)遴选确定。果、菜、菌、茶四个产业项目不在一个县(市、区)重复安排。2012-2014年连续3年承担蔬菜和食用菌产业项目的县(市、区),2015年不再立项。

(二)申报条件

1、政府高度重视果菜菌茶生产,组织发动到位,工作措施有力。县级建立了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编制了果菜菌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扶持果菜菌茶生产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发展果菜菌茶生产积极性较高。

2、政府有较强的资金筹集和整合能力,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能够足额筹集和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能够将各级各部门安排的用于果菜菌茶产业发展的资金进行有效整合,按照编制的果菜菌茶产业发展规划统一组织实施。2012年以来,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未被省级以上审计、财政监督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未被省级以上审计、财政监督部门查出重大问题。

3、县、乡果菜菌茶产业技术推广体系比较健全,技术力量比较强。能够满足技术指导、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的需求,具有承担省级以上技术推广和试验示范项目的基础和经验。

4、具有与承担项目相匹配的实施主体。苹果、茶叶申报县(市、区)选择实施主体原则上不超过4家,蔬菜、食用菌申报县(市、区)选择实施主体原则上不超过3家,且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规模较大,产业化水平较高,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示范带动能力,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和实施项目的基础、经验,积极性高。承担种苗繁育基地的实施主体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苹果苗木繁育基地,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母本园、采穗圃和矮化砧木苗繁殖圃面积要在100亩以上,苗圃面积不少于有400亩(含轮作面积),从事苗木繁育5年以上,年育苗规模50万株以上。蔬菜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2014年商品苗供应能力达3000万株以上,连栋温室和日光温室等育苗设施搭配合理,育苗设备和技术先进;拥有自主品种、发明专利,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较为完善,在行业内影响力大,服务产业和社会能力强。食用菌菌种、菌包(料)生产基地,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具有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拥有菌种、菌包(料)生产技术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市级以上科研鉴定成果;菌种、菌包年生产能力300万袋以上或成品菌料(双孢菇发酵料栽培基质)年生产能力5000吨以上。茶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可利用的育苗、母本园、试验示范园面积不少于100亩;培育或引进无性系茶树品种5个以上;育苗技术成熟,繁育设施比较先进;年育苗规模500万株以上。

四、资金安排与使用

(一)省以上财政资金补助额度。原则上,省以上财政资金对苹果产业项目县每个补助不超过500万元,蔬菜产业项目县每个补助不超过400万元,食用菌和茶叶产业项目县每个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二)省以上财政资金使用方式、范围和补助标准。按照《山东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农〔2011〕39号)和《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3〕1号)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和严格管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鼓励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对项目实施主体给予扶持。省以上财政安排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集中用于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关键设施和关键技术,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种苗繁育基地建设。苹果苗木繁育基地主要用于引进优良品种、砧木资源和苗木机械;资源保存圃、品种展示园、采穗圃、矮化自根砧繁殖圃、苗圃等的水电路渠和节水灌溉及苗木分级包装、贮藏等基础设施建设等。蔬菜集约化种苗繁育基地主要用于育种育苗设施建设、设备和材料购置,新品种的引进、选育,品种资源储备和展示,新技术和新型栽培模式试验示范等。菌种、菌包(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主要用于储备、引进与筛选优良菌种,配套完善菌包(料)生产和发酵设备,建设接种、菌包生产与培养车间和发酵隧道等。茶树良种苗木繁育基地主要用于引进无性系良种;资源保存圃、品种试验示范园、采穗圃等的水电路渠、种苗分级包装等设施建设,以及温室、大棚等育苗设施建设。省以上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

2、标准化示范园建设。支持项目实施主体示范推广新型栽培模式和技术、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等。具体补助范围和标准如下。

(1)示范推广新型栽培模式和技术。苹果产业,矮砧集约栽培果园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苗木补贴、支架及水肥一体化等设施、材料补助;老龄低效果园更新改建示范园建设主要用于土壤改良消毒、节水灌溉、矮化苗木及支架材料等补助。蔬菜产业,主要用于新建日光温室、拱圆大棚、新型双屋面日光温室(阴阳棚)所需新型建材、保温材料补助,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设备和技术,基质、水培等无土栽培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优良种苗、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有机肥料,建设棚内沼气池等。食用菌产业,主要用于建设新型栽培模式菇房(棚),配套完善温度、湿度、通风控制设备等。茶叶产业,无性系茶树良种生态示范园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园地整治与土壤改良、苗木补贴及肥水一体化、越冬设施以及生物农药、杀虫灯等补助;老劣低效茶园改造升级示范园建设主要用于土壤改良、有机肥、绿色控害、节水灌溉设施及生态防护林完善等补贴;老龄茶园更新改造示范园主要用于园地整治、土壤消毒、苗木购置、排灌设施、越冬防护设施等补助。省以上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

(2)发展生态循环农业。苹果、蔬菜和茶叶产业,支持发展“畜-沼-果(菜、茶)”和秸秆生物反应堆等生态循环农业,主要用于沼液储存池、稀释池、田间沼液输送管道或运输设施、沼液喷施设备、秸秆堆沤设施建设和秸秆生物反应堆等。食用菌产业,主要用于有机肥、栽培基质、养殖垫料生产厂车间建设及配套相关的设施设备等。省以上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40%。

(3)推广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苹果产业,主要用于购置和安装土壤温湿度传感器、土壤pH值传感器、物联网气象站、高清摄像机、智能控制器、节点设备、基站设备和智能管理平台等。蔬菜产业,主要用于购置和安装空气温湿度传感器、CO2浓度传感器、光照度传感器、土壤温湿度传感器、土壤pH值传感器、标清摄像机、智能控制器、节点设备、基站设备和智能管理平台等。食用菌产业,主要用于购置和安装空气温湿度传感器、光照度传感器、O2浓度传感器、CO2浓度传感器、标清摄像机、智能控制器、节点设备、基站设备和智能管理平台等。省以上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总投资额的80%。

财政资金不得用于与果菜菌茶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建设农民群众不满意、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省以上财政资金不得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市、县财政资金可适当安排工作经费,用于项目管理、监理、论证评审等。

(三)社会投入。各级各部门要以实施果菜菌茶产业项目为契机,加大对产业内各类新型主体的支持力度,推动各类产业生产经营体系创新。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减少财政直接补助形式,更多地采取风险投资、贷款担保、融资增信、产业基金等市场化方式,努力撬动金融、企业等社会资本支持项目建设,努力扩大项目投资规模。各申报县要在申报书中逐个列示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来源、各投资渠道规模、补助方式和具体用途等内容,对创新机制支持果菜菌茶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要在项目申报书中单独说明,省里将对创新意愿强、措施实、力度大的县,在专家评审时予以适当加分。

(四)整合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是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重要平台之一。项目县要加强资金整合,以产业发展规划为依据,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扶持果菜茶产业发展的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积极培育发展果菜菌茶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引导效应。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要积极整合与果菜菌茶产业振兴有关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测土配方施肥、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病虫害防治、农业技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资金,尽可能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菌茶产业项目区结合起来,集中财力办大事。被确定为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县,在项目区选择上要尽可能与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布局一致,高效节水灌溉资金要优先用于果菜产业项目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再重复安排。省里将把资金整合情况作为项目县资格确定的重要依据。

五、项目县申报审批程序

项目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通过“差额上报、专家评审、竞争立项”的方式确定。

(一)申报主体。县级农业、财政部门。

(二)申报程序。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在广泛征求项目实施主体意见,充分进行市场调查、现场考察和评审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详见附件2),报经市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市、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审批程序。

1、资格审查。省农业厅对各市上报的申报县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超过分配申报数额的申报县,不参加评审论证。

2、专家评审。省农业厅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县的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分结果对申报县进行排序,并报省财政厅。

3、确定项目县。省财政厅根据专家评审情况、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和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择优确定2015年果菜菌茶产业项目县。

(四)项目实施。项目县名单确定后,省农业厅及时下发专家评审意见,组织项目县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同时,县人民政府要出具《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果菜茶产业项目实施承诺函》,明确项目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并随实施方案一并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审核备案。省财政厅根据备案后的实施方案下达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县级农业部门按照备案后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建设。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导申报县做好项目考察、论证、申报等工作。各申报县财政、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认真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搞好市场调查,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精心编制项目申报书。在确定项目候选县时,要将省直管县统筹考虑。

(二)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申报县要仔细阅读理解申报通知,吃透精神,对实施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投向、目标任务等,认真开展前期考察论证。要全面详细了解各个项目实施主体的有关情况和投资意向等,并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对申报县项目申报书重点不突出、无创新内容和编制质量不高的,省里将不予立项。

(三)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各申报县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市场主体意愿,实事求是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要与项目实施主体要在充分酝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项目实施意向书,并督促落实自筹资金和各项保障措施。

(四)按时上报申报文件。各申报县要严格按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各市审查同意后,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书连同资金申请文件一式6份报送省农业厅财务处统一受理,并发送电子文档至6786611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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