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温州2016-08-03 09:57:53
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城乡低保救助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温民救〔2016〕95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经开区民政、财政部门: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6〕26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社会帮扶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统筹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现就推进城乡低保救助一体化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战略,以维护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社会权益为根本,以温州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基本实现城乡低保救助一体化。
二、工作目标
以推进城乡统筹为引领,在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以县为单位,加快实现低保城乡一体、标准一致,不断完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低保对象精准核定、差额补助机制。
三、主要措施
取消本市域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户籍和身份限制,消除城乡低保标准差异,实现同城同待遇,建立低保救助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1、各县(市、区)分步方式实现县(市、区)域内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一体化。2016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要达到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的85%,2017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要达到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的95%,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要达到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的100%,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
2、户籍制度改革后,应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老户口老政策,新户口实行按区域划分来区别对待,直至2018年实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相同。
3、低保对象申请实行按户籍地管理。
4、市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制定由市政府统一调整并公布实行;各县(市)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制定由各县(市)政府自行调整并公布实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工作政策政治性强,涉及群体特殊,户籍改革试点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同步改革,确保困难群体稳定。
(二)加强政策宣传。民政事业配套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试点单位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好舆论引导,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支持改革。
(三)加强协调配合。财政部门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解决在完成低保城乡一体化工作目标中存在资金问题;民政部门牵头,有效整合公安、人社、住房、农业、林业、工商、税务、银行、保险等部门信息资源,依托居民家庭信息核对平台,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收入财产核算工作和认定工作,不断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在统一经济领域内低保制度城乡统筹,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标准有升有降。
温州市民政局 温州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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