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2016-07-26 15:02:42
梅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结构矛盾和问题,必须集中力量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战。为积极稳妥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加快实现创新发展,改善市场预期,提高投资有效性,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优化供给结构,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的跃升,推动我市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经济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部署与精准施策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去降补”工作总体部署,加强系统谋划和总体设计,做到情况要摸清、目的要明确、任务要具体、责任要落实、措施要有力,找准影响要素资源配置效率的突出问题,以精准识别引导精准施策,量化任务,细化措施,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供给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相结合。把破解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和不平衡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供给侧与需求侧双管齐下,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从供给侧发力,从生产领域扩大有效供给,加强中高端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不断增强持续增长动力。
——坚持培育发展新动能与改造提升传统动能相结合。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支撑,增加创新资源和技术、设备供给,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技术、产品、业态、商业模式等创新。坚持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紧密结合,加快培育发展新产业,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激活存量资产,增强现有产业和企业发展动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有序推进产业转移和国际产能合作。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调动企业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优胜劣汰和市场出清,提高生产端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府组织引导和协调服务,制定行动计划,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政策。
——坚持重点改革攻坚与稳妥有序推进相结合。加大行政管理、投资、价格、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加快形成有利于效率提升、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市场准入更加开放公平,创新活力进一步迸发。把握好工作节奏和政策配合,重视补短板兜底线,防范引发社会风险,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努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取得重要进展,“去降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显著改善,生产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回归合理,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保、价格等政策体系逐步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创新能力稳步提高,新的发展动能持续壮大,形成多层次、高质量的供给体系,在更高的水平上实现新的供需平衡。
——去产能方面。到2018年底,“僵尸企业”全部实现市场出清。其中,到2016年底,精准摸清“僵尸企业”分布情况,基本建立相应处置机制。2017年底,“僵尸企业”基本实现市场出清,特困企业亏损总额和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2018年,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规范有序的企业退出机制明显完善。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国家明确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水泥熟料产能严格控制在总体规划范围内。严控炼钢、水泥(熟料及磨机)、造纸、印染、铅蓄电池、稀土等6个行业新上项目,推动过剩产能淘汰工作。到2017年,淘汰落后和过剩造纸产能4.37万吨,“十三五”期间,淘汰落后和过剩造纸产能5.35万吨、过剩印染产能3000万米。重点行业产能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去产能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去库存方面。根据全省去库存行动计划的任务要求,到2018年底,我市的去库存任务为10万平方米非住宅商品房。据统计,2015年底我市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周期超过16个月的为梅县区、蕉岭县、丰顺县、大埔县。据此,确定我市梅县区、蕉岭县、丰顺县、大埔县分别化解8万平方米、1.2万平方米、0.5万平方米、0.3万平方米非住宅商品房库存。
——去杠杆方面。到2018年底,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55亿元,占GDP比重4.5%以上;全市上市企业达到1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2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注册展示企业达到80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保持达标;证券、期货机构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指标体系要求;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保持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个别机构流动性风险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达10%。确保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降成本方面。到2016年底,为全市企业减负约21.45亿元,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约5000万元、人工成本约4500万元、税负成本约12亿元、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约2亿元、财务成本约5亿元,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约9000万元,物流成本约6000万元,企业综合成本较2014年下降5%—8%。同时,深入简政放权、正税清费,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健全要素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到2018年底,企业负担持续减轻,企业活力进一步激发,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形成企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格局。
——补短板方面。到2018年底,完成投资1855亿元,实施324项重大项目,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新型城镇化相协调、与新供给体系相匹配,布局科学、覆盖全面、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全市电压合格率及户均配变容量提前两年达到国家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要求,力争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提高到35%,光纤入户率提升至75%,移动宽带普及率达到65%,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5座,分散式充电桩约170个,37.56公里新区城市综合管廊基本建成,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17.7公里,全市主要镇(街道)基本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按期完成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0%以上,梅州城区、各县(市、区)城区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到95%、87.7%以上。产业项目招商引资三年力争新签合同项目1800亿元以上,实际完成投入资金600亿元以上。全市贫困村、贫困户实现脱贫。成功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年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达到8.6万人次。
三、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
(一)积极化解产能过剩,优化产业结构。发挥市场作用,遵循产业转移客观规律,采取经济和法律手段,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优化区域和产业布局,加强产业政策与土地、环保、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对“僵尸企业”、落后产能占有的要素资源进行盘活处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业规模、产业结构与环境承载力、市场需求、资源保障相适应,产业利用率达到合理水平,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1.推进“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全面摸清“僵尸企业”情况,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将国有“僵尸企业”作为处置重点,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分类,有针对性地采取兼并重组、资本运营、创新发展、关闭破产等不同方式进行精准处置。制定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结构优化的实施方案。同时,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采用并购重组、扶持发展、破产退出等方式,分类有序地引导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等问题。促进企业规范化退出,引导企业兼并重组,简化产权、股权交易评估等程序,鼓励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盘活企业资产,获得股权融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国有资本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支持市、县法院设立破产处置绿色通道。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梅州市“十三五”期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工作思路和安排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15〕48号)的总体要求,落实抓好年度目标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因地制宜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重点清理处置高污染高排放、长期违法违规排污、未获得环保准入的企业。
3.积极化解严重过剩产能。根据省下达任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支持引导相关行业健康发展。抓好炼钢行业、水泥行业和稀土行业的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对部分造纸、印染行业的企业进行行政性结构调整,加快过剩产能退出。
4.有效遏制产能盲目扩张。严格执行国家、省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严禁违规建设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推进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以推动碳排放权交易为契机,在钢铁、水泥等行业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重点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加强产业重大项目规划布局,防止新兴产业出现重复投资和过剩产能。
5.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把握珠三角产业转移趋势,认真落实省制定的粤东西北产业园区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珠三角地区梯度转移产业目录,做好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的产业专项规划和“三规合一”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规划先行建设和招商同步的原则,全力抓好项目招商,主动承接珠三角地区家电、食品饮料、家具制造等富余产能转移。积极衔接珠三角龙头企业,将劳动密集但仍有市场需求的加工贸易、传统优势产业及符合环保标准的其他产业及国有企业新投资的工业性项目、现有生产基地需要搬迁的项目等转移到我市,推动加工贸易企业梯度转移,鼓励在全市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加工贸易企业承接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货物出入境口岸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提升产业园区承接加工贸易企业转移的配套能力。切实加强与珠三角帮扶市对口帮扶对接,突出帮扶重点,深化县域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建立更具实效的合作共建体制机制,打造产业梯度转移对接的新阵地。
6.建立健全产能结构优化长效机制。适时发布落后产能市场供需等相关信息,通过产业政策、金融、财税、质量、环保、能耗、电价等手段,依法依规倒逼一批落后产能退出。完善土地管理政策,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有偿收回企业环保搬迁、兼并重组等退出的土地,按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可以用于支持企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和转型发展。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配套的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向境外转移产能、开拓市场的金融支持。
(二)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逐步消化房地产库存。
1.有效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购房需求。统筹推进差别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方案,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鼓励各县(市、区)通过发放住房补贴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老旧社区居民置换新房。
2.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常住人口,实现公租房货币化。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收购或长期租赁库存商品房,以公共租赁住房形式出租。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做好保障房、安置房需求与商品房库存之间的衔接,打通供需通道,引导被保障居民家庭选择购买或租住合适的商品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将住房保障逐渐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采取加大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财政资金补贴、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措施,鼓励房地产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发展住房租赁业务。
3.加快化解商业地产库存。控制商业地产开发规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
4.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各县(市、区)应结合当地库存情况,强化去库存与土地供应联动,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优化“三旧”改造政策,统筹平衡商业、办公、工业等改造项目规模。
5.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切实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加大对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力度。加快建设城市内公交站点、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公共资源均等化,吸引周边城市居民到我市购房。
(三)有效推进金融去杠杆,促进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金融监管和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和稳妥处理各类金融风险,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1.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去杠杆。全面摸清我市金融杠杆的情况,研究制定对策。推动金融机构通过增加自有资本等措施降低杠杆。提高融资项目自有资金或保证金比率,严控高杠杆、高风险融资项目。加强融资融券等业务风险控制,压降证券投资业务杠杆水平。
2.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去杠杆风险监测和信息通报机制,制定和完善金融各行业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重点问题监测预警制度。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
3.加强金融风险管控。强化银行机构风险管理,落实证券、期货风险管控措施。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落实保险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债券定期稽察制度,加强跟踪企业债券兑付情况。加强地方金融机构风险防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4.加快处置不良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一项目一对策”和市场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置各类信托产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等出现的兑付问题,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预期。加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严厉打击失信及逃废债务行为。利用资本市场等途径,盘活“僵尸企业”金融资产。稳步扩大“政银保”等试点范围,完善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5.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实施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通报机制和债务违约责任追究机制。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在省批准的我市政府债务限额内,提出市本级及所属各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四)多措并举帮助企业降低成本,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加快市场化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以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为重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打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人工、税负、社会保险、财务、生产要素、物流等成本“组合拳”。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国家、省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妥善推进部分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及以下减免工作,对已免征省级收入的24项国家规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从2016年10月1日起,免征市县级收入。加快实施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对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项目,从2016年10月1日起,免征其市县级收入,全面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修订并完善《梅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经营服务、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执行好省调整和修订后的外贸涉企收费政策。
2.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保持收入水平增长幅度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降低企业招工成本。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稳岗补贴。
3.降低企业税负成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扩围。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政策,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国家、省支持我市在高效农业投资、大众创业、融资、租赁、重大技术装备等产业方面先行开展相关财税政策创新试点。
4.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下调职工医保单位平均费率、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工伤保险单位平均费率。按照“先入轨、后补缴”的原则,妥善处理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5.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优化信贷结构。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上市、赴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和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融资试点。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培育发展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运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企业债务成本。用好各级财政投入设立的各类政策性产业基金,带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金所支持的相关产业。通过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
6.深化价格改革降低生产要素成本。落实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促进要素资源顺畅流动、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生产要素成本降低。落实国家、省部署,利用燃煤电厂上网电价降价等空间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大用户直购电工作,落实省输配电价改革方案,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推进油气价格改革,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和管道燃气定价机制。完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加强对银行等领域的价格行为监管。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开展药品、汽车及零配件、建筑材料等领域的反垄断调查。推动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7.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推动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取消到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项目。清理规范流通环节收费,切实降低流通成本。支持物流行业创新,创建物流标准化试点,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财政金融扶持物流业发展政策。
(五)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水电气路、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城际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利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建设,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1.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开展农村地区“低电压”治理,改造升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开展全市贫困村中200人以上的自然村道路路面硬化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和不符合客运条件行政村公路改造。改造升级农村客运站亭。加快农田水利建设,统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引导电信、广电运营企业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通信机房和光缆接入节点。
2.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信息网、城市地下管网“三网”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气储备设施建设和配套工程建设,推动建设天然气主干管网。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农村超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试点工作框架协议和我市与省各大通信运营商签订的“互联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制定实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3.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执行省将出台的充电设施标准,推进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全市快速充电网络,组织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建设内部充电基础设施。
4.完善互联互通交通网络。以大交通促进大开放,狠抓“两高一场”建设,加快构建与珠三角、汕潮揭、海西区、赣苏浙的快速交通体系,统筹谋划推进高铁、高速公路、新机场、国省道和内河运输建设,基本建成对外快速综合交通体系,打造潮汕平原北上开拓腹地的交通枢纽,逐步消除交通瓶颈路段。加快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建设,打通海西区大通道。积极推进城区交通、园区交通、乡村交通建设,建成服务“一区两带”的内部快速交通网路,推进市域内“三纵三横两环”综合运输通道建设。
5.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江河防洪骨干工程、防洪薄弱环节、中小河流治理和河堤达标加固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梅江、韩江干流堤围达标。做好水资源的储备管理,加快区域内引用水源规划布局,构建水资源配置保障体系。加快农田水利建设。
6.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将水污染治理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等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分步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沿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中小河流整治,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7.加快重大平台建设。加快嘉应新区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拉开梅州城区发展框架。加快推进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夯实集聚带发展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工业,引导工业企业向集聚区集聚发展。编制完善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规划,重点打通梅江、韩江沿岸旅游重镇的旅游通道。严格落实领导挂钩招商引资项目制度,大力实施乡贤回归投资兴业工程,推动聚链招商、补链招商,以招商引项目聚产业。
8.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借助广州对口帮扶,依托自然资源禀赋,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一对一”帮扶,扎实推进产业帮扶、就业扶贫,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
9.构建新型人才供给体系。支持嘉应学院实施省“创新强校”工程和东校区建设,做优做强特色专业,创办国内知名特色大学。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大力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制度,逐步扩大职业培训补贴工种的范围。适应去产能过程技能培训需求特点,加强企业转岗人员技能培训。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四、组织保障与督查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本方案和我市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专项行动计划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市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工作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制定产业、金融、财政、用地、用电等配套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去降补”方案和配套政策,发挥政策协同作用。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作为各专项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对落实相关专项行动计划负总责;相关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全力落实各项工作安排。2016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岗到人。2016年6月底前,建立全市和各县(市、区)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完善工作动态跟踪机制。2016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2017年底前,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18年底前,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做好总体方案和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评估。市直各牵头部门要逐项制订行动计划的督查方案,对市直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并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推进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府督办室要加强统筹协调,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将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和5个行动计划工作纳入我市各地各部门相关绩效评估内容,按年度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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