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2017-11-03 10:29:15
龙湖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积极稳妥落实我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根据《汕头市供给侧改革总体实施方案(2016-2018)》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区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加大力度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以创新驱动为抓手,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构建发展新机制,激发发展新活力,推动我区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精准施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去降补”工作总体部署,明确目标,系统谋划,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当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最紧迫、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精准施策,确保取得实效。
创新驱动。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支撑,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技术、产品、业态、商业模式等创新,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和市场出清,提高生产端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同时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完善配套政策,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
改革引领。加大行政管理、投资、价格、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加快形成有利于效率提升、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重视补短板兜底线,防范引发社会风险,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努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去降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提高,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适应的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保、价格等政策体系逐步健全,有效供给水平进一步提高,过剩产能进一步化解,实体经济负担进一步减轻,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得到有效弥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形成更高质量的供给体系。
三、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
(一)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优化存量、引导增量和主动减量相结合,采取综合措施、一企一策的方式,淘汰一批、整合一批、合作一批,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1.推进“僵尸企业”分类处置。全面摸清全区“僵尸企业”情况,建立国有和非国有“僵尸企业”数据库。将国有“僵尸企业”作为处置重点,出台龙湖区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实施方案、关停企业和特困企业促进结构优化工作意见。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采取市场化退出、兼并重组、扶持发展等方式分类处置。对转型升级和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债务重组等按照国家政策予以扶持,鼓励非国有资本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支持设立“僵尸企业”破产处置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僵尸企业”依法处置劳动关系,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等问题。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市淘汰落后产能最新指标,制订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分解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适时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定期公布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禁违规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3.推进园区扩能增效。整合优化园区布局,进一步壮大园区经济。编制园区产业目录,建立政府、园区、行业协会、商会相结合的招商机制,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经贸活动。充分利用上级扶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扎实推动园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接产业能力。加快龙东工业园规划建设,扩展产业发展空间。
4.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支持企业参与沿线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机械装备、电气电子等产品输出。对向海外布局的企业,加大政策引导和帮扶力度,力争企业将高附加值的部分留在龙湖。
5.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强化事中和事后纵横协管。建立产能预警体系和监督机制。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配套的差别化环保准入政策,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向境外转移产能、开拓市场的金融支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体系建设,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整顿规范市场。
(二)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兴城镇化建设要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改善商品住房供需关系,逐步消化房地产库存。
1.加强房地产土地调节。根据商品房市场供求关系及库存情况,强化去库存与土地供应联动,科学统筹“三旧”项目和土地一级市场,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统筹平衡商业、办公、工业等改造项目规模。
2.有效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购房需求。落实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鼓励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本区农村户籍居民、外来人员购买商品房,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3.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房地产中介企业等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货币化力度,做好保障房、安置房需求与商品房去库存之间的衔接。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购买或者租赁商品房用作拆迁群众、企业人才、教师、医生等特定群体的周转住房。
4.加快化解商业地产库存。控制商业地产开发规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将库存商品房改造为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规范和引导开发商自持物业发展。
5.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加大对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购房成本。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房力度,简化职工购房、还贷、租房、物业管理费等的提取手续,支持缴存职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改善自住住房,促进住房消费。
(三)有效推进金融去杠杆,促进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金融监管和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和稳妥处理各类金融风险,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1.加强金融风险管控。研究建立金融风险重点问题监测预警和协商制度,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加强对新兴金融业态的监管,探讨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严控杠杆率过度增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
2.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务监控,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广以特许经营权为主的PPP融资模式,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市场化,探索基础设施等资产证券化,盘活沉淀资金。
3.推动直接融资发展。继续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动企业通过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优先推动绿色债券发展。
(四)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惠企政策,坚持“减负”、“解难”、“放活”原则,以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为重点,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人工、税费、社会保险费、财务、物流等成本,营造企业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以及国家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及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涉企经营服务、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
2.降低企业人工成本。严格落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持开展专场招聘活动,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大力推动技能提升培训,提升企业劳动力技能水平。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稳岗补贴。
3.降低企业税负成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扩围。落实国家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负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措施。
4.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落实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政策,下调职工医保单位平均费率、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工伤保险单位平均费率。按照“先入轨、后补缴”的原则,妥善处理养老保险欠费历史遗留问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5.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优化信贷结构。支持企业上市、赴新三板挂牌,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用好各级财政投入设立的各类政策性产业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基金所支持的相关产业。通过企业研究开发事后奖补、企业自主创新引导专项、产业技术创新资金等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增加技术改造、研发创新投入。
6.降低生产要素成本。贯彻落实省、市电力直接交易、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等政策措施;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盘活工业用地存量,缓解工业用地供需矛盾。
7.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清理规范流通环节收费,切实降低流通成本。支持物流行业创新,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财政金融扶持物流业发展政策。
(五)补齐软硬基础设施短板,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积极争取各级支持,加快水电气路、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管网、水利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等建设,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1.补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配合推进汕头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规划前期工作,打造立体式换乘中心和新型城市综合体。打通庐山北路、龙江西路等一批“断头路”,推动黄河路、长江路、韶山路、新津路、沿河路等一批主次干道延伸工程,结合地下管网改造整治“水浸街”问题,全面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城际快速充电网络,组织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建设内部充电基础设施。
2.补齐城乡协调发展短板。开展农村道路路面硬化建设,改造升级农村客运站亭。实施村村通光纤工程,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立通信机房和光缆接入节点。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城乡防洪抗旱排涝重点工程建设。
3.补齐现代城市建设短板。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市政道路、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停车设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等建设和管养水平。加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等环境基础设施工程,按市部署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开展黑臭水体整治,按期完成重污染流域综合治理。加快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4、补齐人才和教育短板。全力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制度,逐步扩大职业培训补贴工种的范围。适应去产能过程技能培训需求特点,加强企业转岗人员技能培训。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四、组织保障与督查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落实本方案和我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专项行动计划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区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工作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制定产业、金融、财政、用地、用电等配套政策。
(二)明确责任分工。每个行动计划实行分管区领导协调、牵头部门负责、参与单位配合的联动机制。区经信局、住建局、金融局、财政局、发改局作为各专项行动计划的牵头部门,对落实相关专项行动计划负总责;相关参与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全力落实各项工作安排。2016年6月底前,建立全区重点工作任务台帐,完善工作动态跟踪机制。2016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2017年底前,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18年底前,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做好总体方案和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要逐项制订行动计划的督查方案,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督查,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汇总推进落实情况报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统筹协调,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区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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