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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安康岚皋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政策:每社补助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4-10-22 09:29:49

最近,岚皋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岚皋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岚农发〔2024〕105号 ),农民专业合作能力提升有补助。那么,2024年陕西安康岚皋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陕西安康岚皋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政策

1、扶持重点

重点支持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规范财务管理,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

2、扶持范围

采取奖补方式扶持全县范围内正常运行的农民合作社,入社成员数量高于全县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水平,年经营收入高于全县同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水平的;优先扶持联农带农助残作用显著、最新一批次评定的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牵头领办的合作社、联合社,公司等;在同等情况下对农机、粮油类或由退役军人、残疾人、农二代(返乡大学生)领办的合作社按照相关政策优先扶持。同一主体申请补助资金不得与其他中省同类或设施装备提升等支持内容高度相关的资金叠加享受;未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的农民合作社,不予支持;同一法人(或夫妻俩)实质上注册创办多个主体的,不得同时享受多重支持;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非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年度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两个项目年度内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享受补助不予扶持。项目结束后,享受补助资金的合作社纳入陕西省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名录。

3、补助标准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遴选符合以下条件的合作社进行补助。

(1)达到市级以上建设标准,符合上述具体支持条件的,每社补助10万元,遴选3家合作社进行补助;

(2)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领办公司、联合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且经营效益良好,年收入100万元以上,具备上述支持条件的,每社补助10万元,遴选社3家合作社进行补助;

(3)对于运行良好,通过培育可达到县级合作社标准予以培育,本年度认定县级以上合作社15家,每家补助2万元。

(4)支持新农中心全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摸底排查,清理整顿,建立统一规范名录。

①通过现场查看合作社经营场所、生产基地、管理制度、财务会计账目等,结合实地问询合作社交易相对人、成员、村两委等,对合作社经营状况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作出了准确判断,对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建立了合作社问题台账,进行分类处置;

②对清理出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或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合作社,引导其自愿注销。

③建立信息名录。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村经营工作站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建立统一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动态监测管理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

完成上述工作任务并经业务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的,补助10万元。

以上是对2024年陕西安康岚皋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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