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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南通农村建房政策:每户宅基地面积多少?

来源:土流网2023-07-13 15:16:37

为了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近日,南通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下面带来2023年江苏南通农村建房政策,每户宅基地面积多少

一、2023年江苏南通农村建房政策

1、自建房建设选址

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0米。搬迁撤并类村庄应当划入村庄建设控制区进行管理,禁止翻建、改(扩)建和新建自建房活动。

2、自建房用地

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按照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不满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的县(市、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一亩)以上的县(市、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3、禁止建设区域

(一)永久基本农田区域;(二)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三)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四)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五)公路建筑控制区和铁路建筑限界范围;(六)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区;(七)地下电缆、光缆通道保护范围;(八)河道、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4、申请条件

(一)退出原有宅基地需要在规划发展村庄异地建房的村民;(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符合分户条件,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三)原有自建房因自然灾害、政策性搬迁、政府规划实施等原因需要选址重建的;(四)其他依法可以重新申请宅基地的。

5、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情形

(一)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二)不符合村庄规划的;(三)已列入土地征收范围的;(四)属于依法划定的需要禁止、控制建设范围的;(五)原有宅基地未承诺退出,申请新建的;(六)有转让、出租、赠与宅基地和宅基地上自建房行为的;(七)不符合分户条件,以分户名义申请宅基地的;(八)虽符合分户条件,但现有宅基地面积或者住房面积已经达到分户后标准的;(九)离婚一方自愿放弃法定应得宅基地和自建房权利,再申请的;(十)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和自建房,再申请的;(十一)已实施搬迁安置,再申请的;(十二)现有土地资源无法满足分配需求的;(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6、申请材料

(一)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三)申请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四)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的通用图纸,或者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经其审核的施工图纸。(五)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的其他材料。

总得来说,江苏南通农村建房政策征求意见稿已经下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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