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乾县政府2018-04-04 10:45:03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落实政府主体责任,乾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复垦整理的通知。其中将县域内59个废弃粘土砖厂及已确定的废旧宅基地等附属设施占地全部纳入复垦计划,复垦为耕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为县域经济发展需求提供充足的土地后备资源。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复垦整理的通知
乾政办发〔2018〕3号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有效利用我县铁腕治霾粘土砖厂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加快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复垦整理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2000亩复垦任务,解决我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的问题,确保县域内重点建设项目能够顺利落地。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复垦整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将县域内59个废弃粘土砖厂及已确定的废旧宅基地等附属设施占地全部纳入复垦计划,复垦为耕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为县域经济发展需求提供充足的土地后备资源。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复垦整理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乾县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复垦整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各镇办、县政府办、国土局、政府督查室、发改局、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审计局、农牧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
这次工作的总体任务是:严格依照《乾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乾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县国土局负责复垦项目的立项,勘测设计,组织实施,申请验收工作。各镇办和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明确责任,确保全县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实施复垦工作顺利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是:
1.各镇办首先要做好项目区实施中的协调工作,加强领导,确定专人,明确责任;其次要做好废弃粘土砖厂占地及废旧宅基地的搬迁拆除先期清理工作,积极做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配合国土局确保复垦项目区的顺利实施,凡明确的废弃粘土砖厂占地及废旧宅基地不得随意变做他用。最后待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复垦验收后,要及时安排各村明确耕种和管护主体,加强后期管护,不得闲置荒芜土地。
2.县发改局要加强与国土局衔接,及时提供县域重点项目土地需求计划,不得为企业在复垦整理计划的废弃粘土砖厂占地及废旧宅基地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项目。
3.县住建局要严格审核项目选址,不得在纳入复垦整理计划的废弃粘土砖厂占地及废旧宅基地范围内为项目审批选址意见。
4.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工商登记监督,不得为在纳入复垦整理计划的废弃粘土砖厂占地及废旧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的项目办理工商登记。
5.县农牧局负责对复垦后项目的初步验收及地块土壤进行质量检测,不得为在纳入复垦整理计划的废弃粘土砖厂占地及废旧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的养殖用地办理批复文件。
6.县国土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扣县域发展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需求,超前谋划,拓宽瓶颈,科学评价、全面分析、制定严格的实施复垦方案并及时予以立项;根据县域重点项目需要,加快制定2018年复垦整理计划,确定实施复垦总面积2000亩,分二期实施。一期1000亩赶4月底实施完成,其中1月底完成对项目区的勘测设计,方案的编制等。2月底完成项目区招投标,4月底完成项目区的施工,验收等工作。二期1000亩必须赶8月底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同时,加强土地执法力度,对在废弃粘土砖厂内违法建筑严肃查处,责令依法彻底拆除。积极做好关闭废弃粘土砖厂问题的梳理工作,落实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复垦实施工作阻力,确保复垦任务顺利完成。
7.县财政局负责复垦资金的保障,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8.县审计局负责对废弃粘土砖厂及旧村庄复垦项目立项后的标前和竣工审计。
9.县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复垦后的验收及水利设施的衔接工作。
10.县供电分公司要加强电力巡查力度,不得违规为复垦项目地违法建设的项目提供电力保障。
11.县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全面监督、检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将本次复垦工作纳入督查考核,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对工作进度缓慢、配合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和具体日常对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与各镇(办)、县级各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复垦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协作,主动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将废弃建设用于其他建设项目,严防此类件发生。
(三)严格监督,加强责任追究。加强对复垦工作的督办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进行检查督办,县政府将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开展积极、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配合不力、把关不严、工作存在重大失误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告或通报批评。
附件:乾县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复垦整理工作领导小组
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附件:
乾县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复垦整理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焦志鹏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继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永胜 县政府办主任
李 筱 县发改局局长
吕 华 县财政局局长
安俊锋 县审计局局长
吕科娃 县农牧局局长
侯宝轩 县水利局局长
胡小乔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养成 县住建局局长
卜栓良 县市场监管局长
任华锋 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秋卫龙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聂黎明 新阳镇党委书记
李 旭 城关街道办主任
杨 飞 梁山镇镇长
聂启学 峰阳镇镇长
王 超 注泔镇镇长
张耀军 临平镇镇长
李向阳 阳洪镇镇长
李 哲 灵源镇镇长
吴小娟 大杨镇镇长
刘景国 周城镇镇长
马金伟 梁村镇镇长
张丰伟 阳峪镇镇长
王亚军 王村镇镇长
董云山 姜村镇镇长
程政委 薛录镇书记
南 伟 马连镇镇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复垦整理实施工作,指导督促复垦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胡小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土局副局长曲晓鹏同志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和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县国土资源局作为废弃粘土砖厂及废旧宅基地复垦整理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努力,积极完成本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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