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谷县人民政府2018-04-02 14:45:06
太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谷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直各相关单位:
现将《太谷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太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太谷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太谷县“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进一步优化全县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全县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推动太谷县挺进晋中第一方阵,根据《晋中市金融生态县环境建设指导意见》、《晋中市金融生态县环境建设评价体系》,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有效提高金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提升金融运行质量和效率,重塑太谷县金融发展新格局,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经济向好发展。具体来说,一是优化信用生态环境,创建金融发展新格局,构建全面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体系;二是加强沟通与协作,培育金融发展新动力,加快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三是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形成金融发展新模式,提高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重要意义及目标
(一)重要意义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经济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切入点,是建立长远发展规划的基石,是提高金融竞争力、维护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弘扬传统诚信文化、加大精准扶贫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目标
从2017年起,通过不断改善和优化经济与政务环境、金融服务环境、政府履职环境、社会信用与金融法制环境,使全县金融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金融资产质量进一步提高;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诚信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政策环境更加规范、信用环境更加良好、法制环境更加完善、金融运行更加稳健、金融服务更加和谐”的目标,全面形成“政府主导,金融推动,企业广泛参与,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积极配合”的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局面。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科学、公平、高效的政策服务体系。一是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发展,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密度,加大项目谋划与推介力度,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县域经济以及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性;二是完善政银企联席协调机制,围绕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等内容,定期举办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政银企座谈会和项目推介会等,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促进融资方式、融资品种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三是加大对金融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出台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解决金融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法律保障体系。一是优化金融法治环境,成立专门办结金融债权案件的部门,切实解决金融机构案件执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金融案件审结率、执结率和标的额兑现率;二是加大对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制裁力度,全面开展清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工作,认真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依法保障金融债权,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三是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建立金融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形成维护金融稳定的整体合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大力推进中小企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建设“诚信政府、诚信企业、诚信个人”为目标,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整合县政府各部门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加快培育微观信用主体,每年对10户以上企业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工作;二是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做好信用知识和金融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三是加快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促进中小企业规范化发展,为金融支持企业发展提供科学的信息支撑。
(四)完善中介服务体系,规范中介服务环境。一是加强中介市场监管,建立对涉及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的业务监测体系和不良记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服务程序和收费标准,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建立担保公司的信用档案,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对担保公司开展信用评级工作,金融机构要建立担保公司信用档案,及时在金融系统内部通报担保公司不诚信行为信息,促进担保公司规范发展。
四、组织保障
为保障金融生态县环境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太谷县金融生态县环境建设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承担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和协调职能,领导组成员及其职责如下:
组 长:王 鹏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梁 军 人行太谷县支行行长
王 峰 银监办主任
曹建文 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吴耀瑨 宣传部副部长
段景行 法院副院长
武俊平 发改局副局长
白亚峰 经济和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王玉河 公安局副局长
张振刚 财政局副局长
李江勇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武林虎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武志江 国税局副局长
贾小涛 地税局副局长
李花清 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贾 文 人行副行长
郭志刚 银监办副主任
段李斐 工商银行行长
樊晓艳 农业银行行长
马春明 中国银行行长
王喜科 建设银行行长
白 云 农业发展银行行长
胡晋忠 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刘立峰 邮政储蓄银行行长
高 峰 晋中银行太谷县支行行长
范杰祥 太谷兴泰村镇银行行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日常工作。建立创建金融生态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创建职责,落实各项具体创建措施,研究解决金融生态县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金融生态县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一)人民银行作为太谷县创建金融生态县领导小组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全县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加强和改善货币政策工具的调控和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向;积极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建立银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各金融机构协调合作,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其他各金融机构要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大力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信用企业创建等信用建设活动,加快推进支付结算建设,改善辖区支付服务环境,加强辖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金融运行质量。
(二)银监办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银行业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
(三)金融办负责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促进银企合作,实现银企双赢。
(四)宣传部门要把握好金融宣传的舆论导向,加大金融生态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建设氛围。
(五)公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重点打击发生在金融领域的诈骗、抢劫、盗窃等各种犯罪活动;指导和监督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做好安全防范和消防工作,帮助金融机构保卫人员及其他业务人员提高防盗、防抢、防骗技能。协助有关部门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六)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依法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通过各种手段逃废金融债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金融案件执结率和金融机构执行案件标的额兑现率。
(七)发改局要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八)经商粮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要规范和完善中介服务,协调沟通金融机构与有关部门、企业的关系,改善金融外部环境。
(九)财政局要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保证担保基金逐年增长,促进担保能力不断提高。
(十)市监部门要支持金融机构制止企业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支持和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对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一)税务部门要简化金融部门税收征管程序,落实拨备税前抵扣政策,全面落实政策优惠税制,如小额农贷免税、小微企业免印花税、政策规定买入债券利息减税等优惠政策。
(十二)统计部门负责及时提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的相关统计指标数据。
(十三)应急办要在发生突发金融风险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处置机制,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根据要求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四)各金融机构要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防范各类风险案件的发生,维护金融稳定。
(十五)准金融机构要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向主管部门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和相关内容。
五、工作步骤和活动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7年11月)。全面动员,启动创建。成立金融生态县创建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和考核评价办法,开展创建动员活动,确保金融生态县(市)创建取得实效。
(二)推广阶段(2018年1月-2018年6月)。全面推开,深入开展。在力保动员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在全县深入开展金融生态县创建活动,确保金融生态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深化阶段(2018年6月-12月)。完善提高,总结验收。深入开展金融生态县各项创建活动,加快创建步伐,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总结金融生态县创建工作,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结合创建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一些成熟的做法加以整理,不足部分加以完善,并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巩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成立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建立政府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制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创建目标和责任,扎实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参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机构与部门要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人行推动、金融参与、企业自律”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站等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情况,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深入人心,积极打造有利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舆论环境。培育宣传各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指标建设,强化金融生态环境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监测指标和考核体系,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落实奖惩措施,形成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考核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定期开展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通报相关情况,确保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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