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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化县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安化县人民政府2018-03-06 15:30:46

安政办发〔2018〕1号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化县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局办、直属机构,各垂直管理单位:

《安化县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安化县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步伐,根据省、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目标,以我县特有的茶叶、水果、旱杂粮、畜牧水产、中药材、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资源和现有产业为依托,以现有传统优势品牌为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批品质优、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品牌。

二、目标任务

(一)总目标

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县品牌农产品生产总产值超200亿元。打造省级以上农产品知名品牌10个以上。成为农产品品牌大县、强县。

(二)分项目标

1.茶产业

力争实现全县茶产业品牌农产品总产值超150亿元。

重点打造品牌19个,其中区域公用品牌3个,企业品牌16个。

①继续抓好3个区域公用品牌打造

继续抓好“安化黑茶”、“安化茶”等2个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做大、做强、做精、做优;

将“安化(烟溪)红茶”打造成公用品牌并且成为省级区域公用品牌。

②做大3个强势企业品牌

湖南省白沙溪茶厂股份有限公司的“白沙溪”、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华莱健”和中茶安化第一茶厂有限公司的“中茶”等3个品牌农产品打造成国家知名品牌,鼓励品牌做大、做优、做强。

③做强6个优势企业品牌

将湖南梅山股份有限公司的“梅山崖”、湖南建玲实业有限公司的“建玲”、 安化怡清源茶业有限公司的“怡清源”、湖南久扬茶业有限公司的“久扬”、安化芙蓉山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芙蓉山”、湖南省高马二溪茶业有限公司的“高马二溪”等6个品牌打造成省级知名品牌。

④培育7个潜力企业品牌

加大对“安化松针”的品牌培育,充分发掘“安化松针”品牌价值和市场价值。

加大对湖南省千秋界茶业有限公司的“千秋界”、安化云台山八角茶业有限公司的“云台崖”、 湖南省云上茶业有限公司的“云上”、安化县卧龙源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卧龙源”、 湖南烟溪天茶茶业有限公司的“天茶村”、安化县湖南坡茶业有限公司的“湖南坡”等6个有发展潜力的优势品牌培育;

⑤品牌培养任务

将 “华莱健”培育成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品牌,将 “白沙溪” 培育成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品牌,将 “中茶” 培育成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品牌,将 “梅山崖”、“建玲”、“怡清源”、“久扬”、“芙蓉山”、“高马二溪”等6个品牌培育成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产品品牌,将“安化松针”、“千秋界”、“云台崖”、“云上”、“卧龙源”、 “天茶村”和“湖南坡”等7个品牌培育成年销售收入2000--5000万元的农产品品牌,形成茶产业大小强优搭配的品牌战略布局。

2.水果产业

加大2个企业品牌的培育。

将 “阿香柑桔” 培育成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产品品牌;将 “碧源” 培育成年销售收入过5000万元的农产品品牌。

3.旱杂粮产业

加大2个企业品牌的培育。

加大湖南山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安化苦荞”品牌培育力度;加大乐安(蚩尤)红皮小籽花生的品牌培育,将现有红皮小籽花生品牌进行整合,形成一个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

4.畜牧水产业

加大5个企业品牌的培育。

加大对湖南省辉华牧业有限公司的“辉牧”、安化县东(南)阳牧业有限公司的“东(南)阳”、湖南鹏晖农牧有限公司的“鹏晖”等3个品牌培育,将“辉牧” 、“东(南)阳”和 “鹏晖”  培育成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产品品牌;

加大安化县梅山一品熟食土猪专业合作社的“梅山一品” 熟食土猪的品牌培殖力度;

鼓励湖南创源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特种养殖创建品牌。

5.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

加大6个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品牌培育。

加大对 “梅山文化园”、“茶乡花海” “双公山居”、“ 云上休闲产业园”、“九畹山庄”和“百花寨生态农庄”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品牌培育。

(三)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业发展、产业精准扶贫相结合

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休闲农庄、家庭农场创建农产品品牌。

鼓励农产品品牌企业积极参与产业扶贫。

三、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政策扶持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县人民政府每年统筹安排资金2000万元,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选择支持20个农产品品牌的创建;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支持1到2个农产品品牌创建。采用“先创建后补助”的方式进行奖补,严格实行创建责任制度和淘汰递补制度。

县农业和粮食局作为负责全县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主管部门代表县政府与各个农产品品牌创建单位签订责任状,确定品牌创建目标和年度工作指标,明确奖补措施与具体办法。凡未完成品牌创建目标及年度工作指标的品牌创建单位取消品牌创建资格,追回己经发放的财政补助资金。

(二)建立农产品品牌奖励机制

参照工业品牌创建奖励补助办法,统一农业品牌和工业品牌的奖补办法和奖励补助标准,对农产品品牌创建企业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

1.获得国家、省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

2.获得国家、省名牌农产品或者同类型称号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

3.获得国家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休闲农业示范区(点、休闲农庄)品牌称号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和5万元奖励;

4.获得省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休闲农业示范区(点、休闲农庄)品牌称号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和3万元奖励;

5.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的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和2万元奖励;获得国际有机农产品认证的给予5万元奖励;

6.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省名牌产品的按照工业品牌创建奖励补助办法进行奖励。

对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主体为实施品牌战略宣传参加有影响力的大型展示展销活动给予支持、鼓励和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实施农产品品牌带动战略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中之重,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农产品品牌发展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农产品品牌建设长效机制。

县农业和粮食局具体负责全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县农业和粮食局负责中国名牌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湖南名牌农产品、湖南十大农业品牌(区域公用品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创建(认证)、推选申报服务工作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休闲农业示范区(点、休闲农庄)的审核上报。

县市监局负责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国知名品牌

创建示范区、湖南省名牌产品、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名牌名品的创建(认证)、推选申报服务工作。

县发改、财政、科工、税务、商务、文旅广新、国土资源、统计、教体、林业、公安、司法、金融等部门要主动搞好服务、积极配合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

(三)健全考评机制

建立健全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考评机制,将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考核内容,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实现农产品品牌建设目标任务。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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