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2014-10-27 17:24:23
近日,国土资源部于近日基本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下称“试点方案”)的编制、修改工作。由于与小产权房的命运休戚相关,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框架和路径受到广泛关注。如果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试点方案,国土资源部计划开展为期两年左右的试点工作。到2017年,将在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有人说,如果小产权能转正的话,搞价高价商品房卖给谁?有人吐糟:逼全民到城里买高价房,打劫国民财富的节奏啊。
“关于农村宅基地改革的问题,目前确实有一个试点方案,已经编制完成了,但还没有最后批准。”10月23日上午,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证实,国土资源部已经初步编制完成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尽管提出了出租、转让、入股、典卖等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方式,但将流转范围严格界定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到农村购房及其相关的小产权房,仍是“法律政策禁区”,而此前多家媒体估计称,全国小产权房存量达7000万套。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基本完成的试点方案,包括了“27条政策建议”和“办法”前期论证过程中的合理、科学部分,其重点在于“明确操作路径”。
按照目前已经基本成型的“试点方案”,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将按照“分类处理”原则的进行。所谓分类,即“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和“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两类,对于这两类不同情况,将以不同方式贯彻“一户一宅”的原则。
试点方案规定,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政府或集体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将法定面积宅基地等值转换为住宅,落实“一户一宅”。已没有新增宅基地可供分配的,农民集体可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在政府支持下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权益。
小产权转正无望
“对于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房屋的规定,试点方案当中没有新的调整,所以,从现在的情况看,城镇居民仍然不能购买农村的房产,也就是说,小产权房仍然是禁区。”一位参与方案前期讨论的专家告诉记者。
试点方案提出,宅基地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通过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也可以通过约定年期、到期赎回的典卖形式实现用益物权。外来农户经同意可以承租宅基地。
对具有旅游和文化传承价值的传统村落的宅基地,在符合规划和保持原有建筑格局和风貌的前提下,村民可保持宅基地性质不变自用经营,也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回购原有宅基地转换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后,依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入市。
网民吐糟:
有网友表示:意料中事,现在各地都在积极救房市,还能放了你小产权?至于某些人叫嚷放了小产权房会让农地流失,这比较片面,农地可建产权房也就是靠近城郊或大量工厂附近才有价值,否则鬼都不理,开发商也没那么傻吧。应该说这只是一种阻挠小产权房转正的“悲情”借口而已,农民希望小产权房转正,而地方政府与城区握有存量房的开发商是决计不想的,因为一旦对小产权房松绑,将是继反腐、房产联网、房产税之后又一更大的“市场调控”,许多楼盘的价格就岌岌可危了。
延伸阅读:
所谓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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