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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最新留言

来源:中国政府网2017-04-14 09:50:35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规定,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近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留言,看看怎么回答。

晨尘说:总理,您好!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为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各地围绕农村住房制度和建房方式改革进行了一些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探索创新,如集中建设农民公寓等,取得了一定实效,也带来了诸多新问题。深究其因,是各地都没有突破“一户一宅”的宅基地管理制度设计,由此导致了广大乡村一边是祖屋老宅荒芜废弃、无人居住,一边是子孙后人无地建房、新村无序蔓延的怪现象。因此,在我国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农业人口有序转移的背景下,迫切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改革现有宅基地管理制度,改变农民“一户一宅”、同时继承祖屋老宅的不合理制度设计。建议遵循“户在置宅、户销退宅、有序流动、空间优化”的理念,主动有为,稳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如此一来,既可以释放出农村大量废弃空置的祖屋老宅占用的宝贵土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释放出巨大的空间,又可以优化农村空间布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彻底解决农民建房难问题。

国土资源部回复:您好!非常感谢您在“我向总理说句话”上就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出意见建议。宅基地制度改革关系农民切身利益,事关重大,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平稳推进。目前,我部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选择了若干县(市、区)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也属于试点内容之一。下一步,我部将加强工作指导,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提出制订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议。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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