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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广安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安市政府2018-02-08 10:28:13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现将《广安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

广安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现场会精神,切实改善我市农村群众居住条件,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17〕205号)精神,结合广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围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现场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类施策,全力推进我市“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全市同步全面小康。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各区市县、园区要切实加强引导,整合现有政策,集聚有限资金,全力支持农村土坯房改造。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群众需要制定改造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农户为主体推进土坯房改造工作。

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科学编制农村土坯房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村镇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利用闲置宅基地、农村空闲用地和拆旧宅腾出的宅基地进行建设,做到一户一宅。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宜保则保、宜改则改、宜建则建”的原则,注重改建与新建相结合,不搞“一刀切”。对于具有传统历史文化价值的土坯房,要保护提升、活化利用;对于能够通过维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的土坯房,要优先加固除险;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加固的危旧土坯房,要抓紧拆除并根据实际需要实施重建。

传承文化,改善环境。突出地域特色和传统风貌,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结合“四好村”创建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同步完善基础设施,实施“三建四改”(建庭院、入户路、沼气池,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经济适用,确保安全。以住房安全和满足基本生活功能为前提,充分考虑农户的经济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房面积和建设标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房建设水平和抗震设防能力。

统筹推进,规范建设。各区市县、园区要加强工作统筹,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协同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坚持政策措施、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公开透明,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建设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二、目标任务

采取“拆、保、改、建”相结合的方式,力争用4年时间,到2021年基本完成全市67007户农村土坯房的分类改造整治工作。其中,拆除按相关规定应拆未拆土坯房25359户,指导改造有现行政策补助的唯一常住土坯房13798户,支持改造无现行政策补助的唯一常住土坯房19697户,鼓励拆除全家常年在外定居而长期未居住的土坯房8153户。

2018年,完成改造整治13500户;2019年,完成改造整治13500户;2020年,完成改造整治20000户;2021年,完成改造整治20007户。

 

三、工作重点

(一)摸清家底,分类实施改造。各区市县、园区要统筹组织进村入户开展调查,进一步摸清农村土坯房改造底数,锁定农村土坯房最终数据。按照“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的要求,明确改造对象、方式、标准和数量,分类建好拆除、保护、加固、新建台账。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类实施改造:对应拆未拆土坯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限期拆除;对无人居住的可拆土坯房,通过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引导鼓励拆除;对无力建新又需拆除的危旧土坯房,用好用活支持政策,帮助拆除新建。(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扶贫移民局)

(二)科学规划,优化农房布局。将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纳入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和“三避让”原则(避让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行洪通道),合理安排农村土坯房改造计划和新建农房选址布局,制定农村土坯房改造和新建农房设计方案,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规划,为推动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提供规划指引。(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广泛发动,科学有序推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引导其依靠自身努力改造土坯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防止盲目攀比和贪大求洋。注重工作方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守住不强拆、不违法底线,切实维护好群众的选择权、户籍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发动中省驻市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帮扶农村土坯房改造,鼓励民营企业、商会、在外成功人士回乡为困难群众建新村、修住房;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社会各界的带头作用,将各方爱心和善力凝聚起来,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建房的实际困难;鼓励帮扶单位与困难群众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土坯房改造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扶贫移民局)

(四)强化监管,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技术规程》《四川农村居住建筑施工技术导则》等农房建设强制性标准,将农村土坯房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统一监管,采用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统规自建等方式,提高农村土坯房改造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乡镇要切实担负起农村土坯房改造安全主体责任,确保辖区住房安全、社会稳定。严格政策标准,严禁重复享受政策和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市、县两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四、支持政策

(一)科学规划设计。创新乡村规划编制,将农村土坯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按照适度聚居的原则,合理引导散居土坯房改造向新村聚居点集中。建立农村土坯房改造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各地规划、建设部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设计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土坯房改造方案图集,免费向农户发放。已列入传统村落保护的村,要鼓励农户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坯房进行修缮、修复、加固,有条件的可作为传统土坯房民居维修范例加以推广,也可作为传统文化活动场所或传统技艺传习所,使村落传统文化得以活态传承。(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强化用地保障。市、县两级国土部门对土坯房改造整治所需年度指标实行专项管理,按不低于省上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5%安排用于保障农村住房建设,其中安排40%专项用于农村土坯房改造,指标不足的由市政府统筹解决,确保应保尽保。宅基地腾退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由村集体统一收储,优先保障用于农村土坯房改造。

拓宽土坯房退出渠道,进城居住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坯房宅基地的,可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回购,用于解决农房用地,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利用。

用好增减挂钩等政策,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等项目设置尽量与农村土坯房改造相结合,增减挂钩指标分配向土坯房集中地区倾斜,优先将土坯房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打通增减挂钩、土地整理与耕地占补平衡通道,原土坯房用地复垦新增耕地可用于占补平衡。贫困县节余挂钩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指标收益返还用于支持农村土坯房改造。积极探索农村土坯房改造任务重的非贫困县,将土坯房改造纳入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节余挂钩指标可在产权交易中心流转。土坯房增减挂钩拆旧在农户自愿、进城后生产生活有保障的前提下,支持采用货币化补偿方式安置。

盘活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土坯房改造等政策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出让、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可用于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多渠道筹集资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三)实施财金互动。采取“中省补助一点、县级配套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银行信贷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农村土坯房改造资金。实行农村土坯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由县级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土坯房改造贷款给予适当贴息,市级财政协助各区市县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贷款贴息补贴,降低农村困难农户改造成本。探索建立农村土坯房改造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政府平台公司加大对纳入农村土坯房改造规划的农户提供融资支持,对金融机构为规划内农村困难群众的土坯房改造贷款发生的损失给予适当风险补贴。(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四)加强设施配套。易地扶贫搬迁中建档立卡贫困户、随迁户等涉及土坯房改造的集中安置点,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水、电、路、基础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保障群众的出行条件和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按照“补齐短板”和“留有余地”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能力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今后一个时期人口流量流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布局、规模配置和建设标准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执行。(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扶贫移民局)

(五)整合扶贫政策。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改造的土坯房,分别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地址灾害避险搬迁、新村建设等项目优先组织实施,对充分享受了相关政策但仍然存在建房困难的贫困户,可通过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县级配套资金等方式予以解决,坚决不能让贫困户因建房而大额负债。各地要运用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整合中省市资金,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支持以贫困户为主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贫困户为主的安置点,涉及危旧土坯房改造项目的随迁户,可享受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省、市对口帮扶和社会各界帮扶资金,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土坯房改造。(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扶贫移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市统筹,区市县(园区)负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农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做好牵头揽总工作,抓好政策研究,统筹各方力量;市级相关部门既要积极对接中、省部门,大力争取补助资金,又要加强对改造工作的政策指导、进度推进;各区市县、园区作为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主体,要制定年度改造计划和工作推进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全面完成;各乡镇作为农村土坯房改造实施单位,要组织专门的工作队伍,具体负责摸底、规划、实施、验收和资金管理、台帐管理等工作。

(二)严格考核问责。市农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推进的督查指导,会同市督查办采取明查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执行政策走样的按照有关规定逗硬问责。各地要制定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建立巡查、督查机制,及时发现整改问题,确保农村土坯房改造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建立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各乡(镇)按月向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市县(园区)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农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舆论宣传。坚持“舆论引导、宣传先行”,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等载体,采取动员会、坝坝会、板凳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政策,让各级干部深入把握政策,广大群众家喻户晓,真正让农村土坯房改造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广安市土坯房改造任务统计表

>>如有农村产权问题,请咨询广安 市农村产权交易广安 区农村产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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