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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石泉县人民政府2017-12-18 10:16:53

石政办发〔2017〕56号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石泉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石泉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石泉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积极适应、把握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县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中省市工作部署,突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和竞争新优势,为我县“十三五”时期建设“三宜石泉”、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体、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政策,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2.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结合我县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最紧迫、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可落地、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将实施方案项目化、工程化、政策化,确保取得实效。

3.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既抓好中央和省市政策的落实落地,又立足石泉实际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既强化县级层面工作和政策统筹,又充分调动基层各方面工作积极性;既注重整体推进,又抢抓政策机遇,集中解决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短板。

4.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坚持用改革、市场、法治的办法,以满足有效需求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坚持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支撑,加快构建产业新体系,培育发展新动能。

(三)工作目标

1.去产能。按照中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改变低等级的资源开采和老旧生产技术等为重点,淘汰落后产能。

2.去库存。按照《石泉县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到2020年,全县商品房(含住房和门店)库存消化周期保持在8个月左右的合理区间,全县商品房供给结构优化,品质提升,有效需求扩大,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可持续发展。

3.去杠杆。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服务经济增长入手,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鼓励企业多渠道直接融资。加快发展产业基金,争取打造县域金融工程示范县,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探索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推广和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力扩大民间投资。力争“十三五”时期直接融资额年均增长10%以上,政府性债务有力管控在合理水平,各类银行资金运行健康。

4.降成本。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降低企业生产运行成本的政策意见,落实各项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降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比例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降低用电、用气、用地等要素成本,使实体经济成本明显降低,盈利能力明显增强。

5.补短板。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2019年底全县如期脱贫。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力争到2020年,全县市场主体数年均增幅10%。促进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推动第三产业比例大幅提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加快G541、G210县城过境线、石云路三条景观路建设,完成雁山瀑布养生度假区旅游路项目;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基本健全;进一步提高电网配电能力,供电可靠率提升到99.9%。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教育布局更加合理、医疗设施更加均衡、社会保障更加公平有力。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开展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狠抓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加强生态建设,发展绿色经济。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有效去产能

1.严格控制新增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引进和审批新增落后生产线或过剩产能项目,严格控制新增落后产能,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审批、供地、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确需新增产能项目,一律实行政策下的减量置换。加大清理查处力度,对违规建设的要严肃问责。大力加强非煤矿山整治,按主体功能区负面清单和我县定位和要求,坚决按计划关闭山区、林区、景区和破坏水土、环境的各类采石场、采沙场、采矿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配合)

2.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持用市场办法、法治办法倒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或者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引导督促其关停退出。落实中省市激励性政策,引导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搬迁改造、产能合作等形式主动淘汰或升级落后产能。(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局配合)

3.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在装备制造、富硒食品、旅游开发、特色种养殖等支柱产业中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石泉品牌。培育核心技术,发展高端产品,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信息化、工业化“两化”融合和产业融合。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优化产品品种;支持发展资源利用的循环经济,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和健身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增加新业态、培育新动力,发展新经济。(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经贸局、农林科技局、招商局、文旅局配合)

(二)大力去库存

1.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合理安排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和住房建设计划,严格执行《石泉县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引导未开发的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棚改安置房、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责任单位:县国土局牵头,县住建局、房管局、民政局、文旅局、教体局配合)

2.落实公租房和棚改货币化安置。积极落实中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等政策,其他征地拆迁项目也应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全面推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制度,实行“市场租金、分类补贴”。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从市场中筹集公租房房源,面积标准可根据需求情况适当放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房管局)

3.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拓宽住房公积金筹集使用渠道。建立资金盈缺调剂机制。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泉管理部牵头,县金融办配合)

4.鼓励新市民落户安居。尽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放宽落户政策。进城购房落户人员从落户之日起,其本人和家庭成员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权利,并依法维护其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探索建立统一的县、乡两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创新农村林权等产权的“交易-鉴证-抵押”新模式,为广大农民在城镇购房开辟新的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公安局、房管局、人社局、教体局、卫计局、文旅局、农林科技局、人行石泉支行配合)

5.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坚决打击和遏制小产权房建设和销售行为。规范村民在宅基地上的私人建房行为,严格执行有关私人建房的规定,严禁超标准建设。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供电、供水、供气等配套设施建设收费,鼓励房地产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匹配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房管局、国土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配合)

(三)稳妥去杠杆

1.大力发展企业股权融资。加快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建立健全“入库、改制、托管、挂牌、上市”的培育新路径,促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稳步发展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众筹、私募等融资方式。鼓励企业更多通过股权方式融资,降低企业杠杆率。(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人行石泉支行配合)

2.发展和规范债权融资。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围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发行债券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用于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经贸局、人行石泉支行配合)

3.加强金融服务创新。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新设、引进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公司,发挥融资、融物结合的优势,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负债率。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提高创新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公安局、人行石泉支行配合)

4.积极推广PPP模式。积极发挥县PPP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PPP政策宣传,规范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操作流程;加快PPP项目库、咨询库建设,完善PPP配套机制。加快已成熟的PPP项目建设运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住建局、文旅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配合)

5.加强债务和金融风险防控。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共享平台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公民、法人和组织各领域的信用记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严禁和打击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严禁发放高利贷,严禁非法收贷。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金融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制定防控预案。(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公安局、人行石泉支行配合)

(四)多策降成本

1.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严格落实中省出台的各种税费优惠政策,依法停征、减征、免征或缓征项目收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地税局、国税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配合)

2.降低市场交易和办事成本。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建立涉企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大力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多证联办等有效做法,提高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降低市场交易和办事成本。2017年底前,实现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全覆盖。(责任单位:县编委办牵头,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贸局、物价局配合)

3.降低企业要素成本。落实中省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国家、省市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人社局、住建局、国土局、地税局、地电石泉分公司配合)

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严格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和不合理贷款附加条件。引导金融机构通过产品创新、流程精简、服务提效等方式减少收费环节,优化企业融资环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落实省市关于支持企业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的意见,加强企业“过桥”融资服务。建立政府对银行机构的考评机制,监管并通报恶意抽贷银行名单。降低创业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的准入门槛,简化流程。(责任单位:县金融办牵头,县财政局、人社局、人行石泉支行配合)

(五)精准补短板

1.补齐市场主体不够不强的短板。坚定实施市场主体倍育和工业倍增计划,支持和培育小微企业,提升骨干企业,壮大新兴产业,推动大中小企业联动发展、上下游产业对接共赢,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积极推行“多证合一”,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放宽创业准入门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创办新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招商环境,找准引进企业着力点,实行精准招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人社局、招商局、经贸局配合)

2.补齐产业转型升级的短板。

促进工业升级增效。对接《中国制造2025陕西行动纲要》,持续推进工业崛起和工业强县战略。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改造升级传统优势支柱产业,努力实现产业规模倍增、质效提升。创新产业平台发展模式,实施“筑巢引凤”工程,建设产研一体的石泉经济开发区产业孵化园,吸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配合)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旅游观光农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县农林科技局牵头,县水利局、国土局、文广旅游局配合)

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大力培育服务业企业和市场主体,重点推进文化、旅游、商贸、物流、金融、信息、体育健身、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行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经贸局、文旅局、县金融办、交通局、民政局配合)

3.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石宁高速项目进度,完善县乡公路网,加强县乡道和农村公路改造升级,重点实施精准扶贫产业路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牵头,县发改局配合)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防洪抗旱能力,健全城镇防洪排涝减灾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水源工程建设,提高城镇供水保障能力。强化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水生态修复。(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加快实施电网改造工程。继续深入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改善薄弱乡镇和村组的电网配套能力,提升农村电网供电水平。(责任单位:地电石泉分公司)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老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有序推进城东城西新区拓展、环城综合管廊、城区供排水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探索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4.补齐脱贫攻坚的短板。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方案,深入推进“六个一批”脱贫工程,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确定帮扶计划,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实施贫困村帮扶计划,整村推进,实施“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对口扶贫。(责任单位:县扶贫局牵头,县搬迁办、人社局、卫计局、农林科技局、发改局、教体局配合)

5.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

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主动适应“全面二孩”政策,精准布局建设幼儿园。积极稳妥地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义务教育城乡优质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落实“两免一补”优惠政策,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示范性普通高中。(责任单位:县教体局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农林科技局、物价局配合)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加强与大型医院技术合作发展远程医疗。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逐利机制,建立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持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完善合理补偿和医疗保障机制,推行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加强健康管理,促进医养结合。(责任单位:县卫计局牵头,县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等配合)

健全各项社会保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政策,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完善大病救助制度,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实现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房管局、残联配合)

6.补齐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短板。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按照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定位,加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湿地、水库、河流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严守环保与生态红线。抓好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落实能源消耗总量与开发强度双控,加快发展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局、经贸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农林科技局、国土局、地电石泉分公司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财政局、经贸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交通局、民政局、教体局、卫计局、人社局、公安局、农林科技局、安监局、市管局、文旅局、招商局、扶贫局、搬迁办、金融办、编办、残联、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人行石泉支行、地电石泉分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泉管理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络协调、情况综合、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按照“1+5”模式制定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和相关专项行动计划,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实施一个。各镇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方案制定、督办考核等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对制订和落实相关专项行动计划负总责;各参与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按照责任分工,具体抓好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事权划分,承担专项行动计划中相应工作任务在本区域推进落实的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向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政策措施。加强中省市政策的跟踪衔接和贯彻落实,加强配套政策措施的预研储备并适时推出。各镇各部门要抓紧制定细化的工作措施,将总体方案和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项目化、工程化、资金化,确保长效实效。

(四)加强督办落实。县考核办要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县政府督查室加大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督促限期抓好整改。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没有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县监察局要及时启动问责机制,严肃问责、从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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