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2017-11-30 10:59:15
广东省政府29日印发广东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超过1300万吨;全省生猪出栏量调减500万头以上,优质品牌生猪出栏量增加至500万头以上;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5000家,上市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等多项目标。
粤府〔2017〕11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农业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广东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精神,扎实做好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率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以推进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深化改革为重点,着力培育新主体、打造新业态、拓展新模式、增强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优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体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广东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农业供给质量明显提高,农产品的品种、品质结构和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绿色优质安全和特色农产品供给比较充分,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业资源要素配置更加合理,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超过1300万吨,耕地保有量3719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2556万亩,林下经济年综合产值达700亿元以上,国标优质大米率提高到35%以上。
——全省生猪出栏量调减500万头以上,优质品牌生猪出栏量增加至500万头以上、供给量达到全省市场份额10%以上,肉牛、肉羊出栏量比2016年分别增长5%和4%。
——全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5000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00家、林业龙头企业300家,上市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农民合作社4.2万家,家庭农场1.6万家。
——全省农业、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66%、60%,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5%以上。
——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和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农膜回收率达到80%,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8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超过0.511。
——全省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到1.65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6:1,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6万元/人以上。
——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农业产业和结构布局。
1.编制出台全省农业现代化功能区划。推进实施《广东省农业现代化“十三五”规划》和雷州半岛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编制出台全省农业现代化功能区划,引导各地立足资源禀赋,实行适区适种(养),合理布局优势特色产业,实现生产布局与环境资源相协调,形成珠三角都市农业区、潮汕平原精细农业区、粤西热带农业区、北部山地生态农业区以及南亚热带农业带、沿海蓝色农业带的“四区两带”区域农业发展格局,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农垦总局等负责)
2.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按照“布局合理、标识清晰、生产稳定、应划尽划”的原则,研究制定“两区”划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选择基础设施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田块,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1350万亩和天然橡胶生产保护区60万亩。根据“稳粮优经扩饲、提升园艺作物、丰富特色产品、扩大冬种生产”的思路,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的三元种植结构。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激励机制和支持政策,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选育推广专用优质稻品种,建立优质稻米生产示范区,着力提高大米优质率,形成品牌效应。稳定发展“菜篮子”产品,实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加快发展蔬菜特色品种,扶持设施蔬菜、北运蔬菜基地建设,规划建设300个蔬菜产业园。(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粮食局、农垦总局等负责)
3.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瞄准市场消费需求,创建50个产业特色鲜明、市场潜力较大、具有核心技术的岭南特色产业优势区,形成合理区域分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做强做大特色水果产业,实施品种提升行动,经过3-5年时间,将现有大宗水果品种更换三分之一以上,荔枝、龙眼、香蕉、菠萝等岭南特色水果优质品种比重力争达到60%以上,并错开水果集中上市期。以全产业链的理念发展茶叶、南药、食用菌、特色林果、食药用森林植物等优势特色产业,扩大茶叶种植面积,大力发展岭南红茶和高山绿茶,打造100个生态茶园。推广节能规模化食用菌生产技术,工厂化、集约化生产的食用菌品种增加20%,加工产值增加30%。发展南药种植350万亩,标准化生产水平达到80%。(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经济与信息化委、林业厅、商务厅、中医药局等负责)
4.发展健康养殖业。大力实施“减猪稳禽增牛羊”行动,清退关闭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加快淘汰小型养猪场等落后产能,2020年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0%-65%。加强禽流感等疫病防控,推行生鲜鸡上市,稳定家禽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南方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加强地方特色牛羊保种和草场建设,扩大优质肉牛、肉羊生产。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实行标准化池塘改造,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优化水产养殖产业结构,科学规划布局水产养殖,控制近岸养殖,拓展深远海养殖,积极壮大远洋渔业。(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发展改革委、经济与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工商局等负责)
5.发展林下经济。加大资金、政策和技术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林菌、林药、林花、林茶、林禽等林下经济,丰富林下经济产品种类,提升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园和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达到4500万亩,建成国家级、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0个。(省林业厅、农业厅等负责)
(二)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6.实施新一轮农业龙头企业培优工程。落实省政府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系列举措,加大财税、信贷、金融、保险政策支持力度,培育打造一批大型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林业龙头企业)。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制定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重点培育100家上市农业龙头企业。(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金融办、供销社、农垦总局等)
7.规范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引导和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2020年全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数量比2016年分别增长5%、12%、10%左右。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活动,支持一批具备一定规模和产业基础、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制订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完善家庭农场认定、登记制度,鼓励各地创建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促进家庭农场规范有序发展。(省农业厅、林业厅、供销社、农垦总局等负责)
8.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万人以上。鼓励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实施千名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和农民工、大学生返乡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省农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林业厅、教育厅,团省委等负责)
9.支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建立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加工储藏、物流运输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专业服务。(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工商局、供销社、农垦总局等负责)
(三)强化科技创新驱动。
10.推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发挥省级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和省级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的作用,集中优势力量开展全链条、一体化研发创新,着力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创建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整合资源实施重大科研攻关和技术模式创新。加强设施装备、精深加工、智慧农业、生态农业、木竹基新材料、食药用森林植物开发利用、海洋生物制药、海水综合利用等技术研发,力争在共性技术、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农业大数据、农业物联网。支持深圳、湛江市创建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省农业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农科院及深圳、湛江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11.加快发展现代种业。建设国家(广东)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农作物、水产畜牧、林木花果、微生物食用菌等种业创新平台。大力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创新行动,组建现代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产业创新发展联盟,发展10家以上大型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培育3家农作物种业上市企业。实施基础性种业科技创新和商业化育种创新“双轮驱动”,加强生物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和现代生物育种研究,突出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等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建立良种繁育基地和新品种展示基地,构建优势特色农作物和林木良种繁育体系。加快品种更新换代,力争3年内将水稻、蔬菜等短周期作物推广品种更换1次。支持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巩固我省在海南已建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推动建设雷州半岛二线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支持广州市建设种业小镇和种业科技创新中心,支持深圳市建设国家级生物育种基地。构建禽畜、水产科研生产联合育种体系,实施雷州黄牛、山羊保种计划,保护开发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为我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核心资源保障。(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及广州、深圳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12.加快发展农业装备设施。建设河源东源、惠州博罗等智慧农业综合示范基地,大力构建农业物联网测控体系,推进农业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加强技术示范推广,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培育创建省级水稻和甘蔗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建设马铃薯、花生、林木种苗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至2020年,我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0%,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2%。着力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发展岭南特色作物、林产品农机装备和适应丘陵山区的小型农机具,解决丘陵山区果、菜、茶、林产品生产无适用农机的问题。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建设一批区域性服务型农机合作社,提供农机综合服务。统筹推进设施农业与田头冷库建设,规划建设100万亩现代化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连片水肥一体化设施基地和1000个田头冷库。扶持省级农业机械科技研发基地建设,加快岭南特色作物农机装备研发和自动化生产,提高农机装备研发生产能力。(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及有关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13.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发展,创新农技推广方式,积极探索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的新机制,鼓励基层农技人员与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激发农技人员创新活力,促进农技推广与市场应用紧密结合。(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科院、供销社等负责)
(四)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4.建设现代农业园区。集聚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创业等现代产业要素,创建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2017年在雷州半岛和珠三角地区启动创建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试点,融合发展一二三产业,激发农业产业链、价值链重构和功能升级,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和竞争优势,实现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加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示范带动全省农业现代化。继续加强粤台农业合作园区建设。加快构建农业对外合作政策框架体系,提升农业对外合作水平,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外办、台办及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15.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编制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体系,扶持茶叶、特色水果、蔬菜、菌类、南药和畜禽肉类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建设。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业,重点建设珠三角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网络、粤东西北初级农产品田头冷库和区域性冷链物流区。(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经济与信息化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商务厅等负责)
16.培育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商,围绕创建国家农业电子商务试点省,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物流及电商示范试点,在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直配、品牌农产品社区宅配、区域特色农产品电商体验等方面深入探索。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趣味创意、农耕体验、森林康养、旅游观光等休闲农业,开展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点及美丽休闲乡村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农业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海洋公园,推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开展“美丽田园综合体”建设,打造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美味农产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旅游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省商务厅、经济与信息化委、农业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旅游局等负责)
17.支持农村创业创新。建设农民创业园,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引导和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把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机遇,依托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实现就业创业。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扶持创建一批茶叶、水果、蔬菜、水产品等专业特色小城镇,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物流商贸、休闲旅游等小城镇园区,形成一批集创新、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专业镇,吸纳周边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经济与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商务厅等负责)
(五)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18.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总体合格率超过97%。创建新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县。(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省农业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海洋与渔业厅等负责)
19.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创建。健全特色农林产品标准体系,制定重要农林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技术推广。鼓励符合条件的产品申报“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力争2020年前全省“三品一标”产品数量达到3000个。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评选推介活动,以县为单位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每年新增5-1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一批品质好、占有率高的知名农业品牌。(省农业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海洋与渔业厅、工商局等负责)
20.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行动。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加快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探索推广生态养殖模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至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有效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畜牧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率先实现上述目标。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区域化管理、动物卫生风险管理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等工作,加快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2018年底前建成10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示范项目。(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海洋与渔业厅、质监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21.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成果应用,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和配方肥,选择适宜区域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创建100个万亩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园和一批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示范基地。推广水肥一体化、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模式,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开展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示范,推广农膜回收。推进世界银行贷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探索面源污染治理新机制新模式。启动实施区域循环生态农业项目,组织创建一批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推进林地土壤普查,加快建立林地测土配方技术指标体系和应用信息系统,促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省农业厅、环境保护厅、财政厅、水利厅、林业厅、质监局等负责)
22.大力建设生态屏障。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适当提高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推进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海湾,建造人工渔礁,开辟海洋牧场,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2020年我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达85%。加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建设,全面划定并坚守生态红线,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省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等负责)
(六)建立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机制。
2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提高我省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组建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省级财政资金投入规模控制在100亿元,其中2017年安排首期资金30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服务主体、现代种业、农林渔业设施装备、绿色农林渔业、农林渔业新产业新业态等项目。具体资金安排由省农业厅、财政厅按规定落实。(省农业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金融办、供销社、农垦总局等负责)
24.创新“三农”投融资机制。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进普惠金融“村村通”,积极培育村镇银行、涉农投资和担保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投放方式,加大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对小额涉农贷款、“两权”抵押贷款予以适当倾斜。推进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作用,逐步建立市、县级担保机构,“三农”融资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省金融办、财政厅、农业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等负责)
25.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承包农户、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研究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的具体操作办法,因地制宜采取流转合同鉴证、交易鉴证等多种方式对土地经营权予以确认。(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农业厅、金融办,广东银监局等负责)
26.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率。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增加特色农产品险种,适当提高重要农产品的保额,加快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简化承保机构确定程序,指导保险机构提高理赔效率、加强风险管理,开发新型农业保险项目。力争至2020年,全省农业保险深度达到0.9%以上。(省农业厅、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金融办、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27.确保如期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作为当前全省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注重分类施策,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专项督导、常态督查和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土地确权宣传活动和分级培训,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提升各级干部做好确权工作的能力。2017年底前扎实完成80%以上的确权登记颁证任务,2018年底全面完成确权登记颁证任务。推进省市县三级农村土地确权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确权工作的地区要及时查漏补缺,按规定组织核查验收。(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28.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向种田能手、种粮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通过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统一经营等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共享收益。2020年,全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40%。(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
(八)深化农村改革。
29.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加快构建“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不同地区、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细化和明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配套措施,进一步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不断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佛山市南海区等地有序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通过制度创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省农业厅、省委农办、省国土资源厅及佛山等有关地级市人民政府负责)
30.推动林业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国有林场改革,确保2017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确权发证,逐步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全面深化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31.推进农垦体制机制改革。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加快实施联合、联盟、联营战略,将广东农垦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进一步推进农垦产业整合,统筹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升橡胶、蔗糖、粮油、畜牧、剑麻、乳业、农产品营销物流等优势产业,建成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培育农垦企业品牌。加快发展冷链物流、连锁经营等流通业态,推进农垦优质农产品的终端销售网络建设。(省农垦总局、有关地级市人民政府等负责)
32.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围绕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分类推进基层社改造,推进跨层级、跨区域的联合合作,促进供销合作社上下贯通,全面打造全省供销“一张网”。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着力培育新型为农服务综合体,加快形成农资农技、粮油农产品、冷链物流、农村合作金融、再生资源等优势产业。(省供销社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省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农业厅为牵头单位,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商务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办、供销社、农垦总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快职能转变,加强规划指导,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力保障。省农业厅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取得实效。
(三)狠抓督促落实。市、县级政府要结合实际,明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确定责任分工,建立配套保障措施体系,逐项抓好落实。省农业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确保省政府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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