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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凌海市人民政府2017-12-05 11:18:32

凌政办发〔2017〕37号

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凌海市

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有经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凌海市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凌海市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国家、省和锦州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抓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重点工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工业经济整体实力,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重大战略机遇,坚持“四个着力”,全面推进我市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突破制造业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不断优化我市工业供给结构,努力扩大工业有效供给,实现工业供需协同发展,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针对我市工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化问题导向, 按照“四个驱动”要求统筹推进,精准发力,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合拳,解决工业供给与需求不匹配、不协调、不平衡的矛盾。

2.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工业开放发展水平。

3.坚持结构优化,调存增优。处理好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关系,形成互相支撑、彼此带动、共同发展的结构优化升级格局。注重盘活存量,努力化解过剩产能,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升传统产业比较优势;注重做优增量,提高新兴产业比重,加快壮大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注重优化投资结构,整合政策资源,提高投资有效性;注重集聚发展,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促进产业集聚和区域协调发展。

4.坚持创新驱动,动力转变。以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不断增强持续增长动力,壮大发展新引擎,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以两化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实现制造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大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军民融合相关产业发展壮大。

5.坚持质量为先,绿色发展。把质量提升作为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培育和做强自主品牌,改善和提升工业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工业供给质量和水平。突出节能降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广清洁生产,构建绿色制造体系,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进一步增强,供给侧综合效能明显提升,促进“工业强市”战略顺利实施。

1.工业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传统产业竞争优势逐步提升,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成为新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20%以上。

2.工业供给效能进一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3%以上。推动传统产业向基地化、大型化、一体化方向发展,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由规模化扩张向质量提高、效益增长的转变。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应用取得进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供给创新动力不断增强,供给质量效益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提升。实现重点企业两化融合单项覆盖阶段企业达40%,集成提升阶段企业达5%,创新突破阶段企业达5%。

二、主要任务

(一)以优化供给结构为重点,补齐工业发展短板

1.巩固提升装备制造业。按照“高端化、成套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推进装备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突破重大成套装备核心技术,提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以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水平。做优做强汽车零部件、航空内饰件产业,依托光和密封、德瑞克汽车、双凌精密铸造等企业,加快汽车密封垫、汽车内饰件、轮毂铸造等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依托金鑫科技、华兴航空、航达航空等企业,鼓励企业发展航空内饰件产业。发展壮大成套装备产业,依托科诚电力、华信电气等重点企业,重点发展电力成套装备。积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研制新产品,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市场,重点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使我市装备制造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升级。

2.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通过鼓励企业研发“专精特新”产品(技术),提高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档次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逐步提升。依托新华龙钼业、金属材料研究所等企业开发金属新材料,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凌海新材料产业。

3.做优做精消费品工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升中高端消费品供给能力,强化小商品大市场的市场开拓能力,培育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要瞄准细分市场,加快品牌建设,积极发展市场前景好、社会需求大、经济效益高的百合小菜、凌河酿酒、达莲海珍品等食品加工产业。依托金日纸业、秋实纸业等企业重点发展生活用纸,提高纸制品市场占有率。

(二)以化解过剩产能为重点,引导产业有序发展

1.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以化解行业过剩产能为重点,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引导关闭退出等方式,全面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到2020年末,全市煤炭、水泥等重点行业产能控制在省和锦州市指导范围内。

2.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执行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和产业政策,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不予核准、备案,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对确需实施的项目必须实行产能置换。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防止新增过剩产能。

3.全面清理和依法处置违法违规产能。对国家、省认定的产能过剩行业中,未按土地、环保、质监、安全生产、投资管理等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或未按批复内容建设的项目,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清理。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格实施环保、质量、工艺技术、装备规模、安全、能耗等标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肃清辖区内煤炭、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4.推动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市制造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产业走出去。鼓励新华龙钼业、百通食品等重点企业利用各种渠道和平台,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新模式,引导企业结合项目建设,开展境外经贸合作。

(三)以创新融合发展为重点,培育工业供给新动能

1.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积极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供应链物流、现代物流、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实现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协同发展。加强产学研合作,协调推进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在重点领域的产学研对接和成果示范应用,创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基地,逐步形成产业创新发展新格局。

2.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以创新驱动为着力点,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实施一批重点技术装备首台(套)项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产业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政策支持,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升级、科技成果转化等服务。做好省和锦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对我市企业技术创新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服务,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帮助。实施重点技术攻关,加快智能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到2020年,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5个。

3.全面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引领企业走质量品牌建设之路,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推动企业向品牌化经营模式转化,形成产品质量、企业品牌共同发展的整体格局。力争到2020年培育市级以上名牌产品达到10个、市级以上著名商标达到10个、市级以上“老字号”产品达到2个。

4.推进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发展。积极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实施与推广,引导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促进企业发展关键生产设备数控化,应用制造执行系统(EMS)、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推进智能制造,支持龙头企业创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开展智能制造及智能服务试点示范。推广智能制造智能服务新模式,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研发、众包设计等新模式,组织开展个性化定制、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试点示范。

5.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军工科技优势,支持军工科研院所与地方企事业单位组建军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双向转移和应用。

6.开展服务型制造行动。积极组织推进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制造业企业从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工作,组织企业开展省、锦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鼓励企业开展以核心技术为纽带的各种增值服务模式,分类推进和实施在线检测维护、开展设备融资租赁、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个性化定制、供应链整合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模式。

7.大力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加快工业绿色化改造,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推广应用,推进工业领域使用清洁、高效能源,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提高节能减排能力。推进工业燃煤锅炉更新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等重点节能降耗工程,加强能源动态监控和优化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绿色制造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发展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产品,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提升产品绿色环保低碳水平。

8.推进工业强基工程。破解重点产业发展瓶颈,实现基础能力突破。重点发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下简称“四基”)。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加大对“四基”的投入,逐步解决制约我市制造业发展的基础瓶颈问题。同时,持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进一步发挥技术改造对转型升级和带动有效投资的作用,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水平。

9.持续推动实施工业“6921”工程。结合锦州市工业八大门类产业发展政策,按照龙头企业引领、重大项目支撑、强化园区承载、集群企业互动的要求,继续推动实施工业“6921”工程,围绕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壮大新华龙钼业、光和密封、华信电气、百通食品等20户龙头企业及成长型企业。引导企业之间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与集群内企业形成更紧密合作关系,形成产业配套和产业联盟,提升产业链长度和丰厚度。集中政策倾斜和要素保障,推动一大批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等特色新兴产业工业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并且投产达效,通过扩大产业规模形成新的集聚集群,尽快形成对全市工业的支撑能力。

(四)以供需协同为重点,不断扩大工业有效供给

1.促进重点行业有效投资。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支撑作用,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对具有显著拉动作用的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行业,加大项目投资力度。重点支持和推进一大批代表我市工业发展水平、体现产业优势和行业特点的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同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围绕我市优势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积极引导企业谋划项目,充分发挥投资对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作用,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2.推动本地工业产品扩大应用。推荐我市有质量、有技术、有品牌、有市场的产品列入《锦州市重点推广应用地工产品名录》、《辽宁省重点工业产品目录》。充分利用各类信息服务平台,推介具有凌海特色的工业产品和服务。针对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和招标采购政策的导向作用,扩大凌海本地符合要求产品和服务的应用。

3.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充分利用品牌展会等平台扩大出口。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国际工程总承包,推动产品、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支持本地企业并购国外具有核心技术和核心资源的企业。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企业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带动产品出口。

(五)以推进企业降本增效为重点,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1.加大帮扶企业力度。运用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系统,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测分析,加强对经济运行中各类风险因素的预研预判,实施定向和相机调控,掌握要素协调工作主动性。认真实施领导干部帮扶工业企业活动,齐抓共管,支持企业做优做强、成长壮大。

2.开展降低企业成本行动。降低企业税费和用工成本,落实税收支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征收基准等政策。推进工业用地租让结合、先租后让方式,弹性调整工业用地出让年限,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落实电力直接交易相关政策,扩大直接交易规模,逐步放开市场主体范围,电力用户年用电量应在2000万千瓦时及以上;对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支撑2025智能制造的代表性企业年用电量可不受限制,优先给予支持。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完善物流综合服务网络,统筹公路、水运、铁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构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强物流设施设备、服务规范标准化体系建设。清理规范物流领域公共服务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

3.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信贷支持政策,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制造业发展的服务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和产品创新,持续扩大信贷投放规模,加大对工业重点领域企业的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企业开展直接融资,鼓励工业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有效防范融资风险。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各类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保障和资金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形成系统可操作的政策保障体系。同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先进制造业基金、中小企业基金、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支持,有效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向重点领域项目。

(二)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取消下放一批与促进经济增长、创新创业就业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涉企收费监管体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分级管理、常态化公开,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着力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快完善人才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机制,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创新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大力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的社会氛围,弘扬企业家精神,吸引更多的企业家到凌海投资创业。

(四)抓好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协同配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发挥政策协同作用。同时,要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及时总结推广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检委,市法院、检察院。

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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