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颍州区人民政府2017-12-11 09:35:51
颍州区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36号)精神,按照省市下达的2017年全区新增扶贫小额信贷目标任务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扶贫小额信贷作为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特惠金融模式,是解决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参股经营、增加收入、稳定脱贫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根本上缓解产业扶贫的资金问题。通过全面放宽放贷条件、创新放贷模式、优化贴息流程、完善风险补偿金、发挥保险作用等方式,精准发力,精细实施,切实加快推进颍州区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17年全区新增扶贫小额信贷8000万元的目标任务,实现全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金融扶贫全覆盖。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放宽发贷条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设年龄限制,不设条件限制,对辖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贫困户逐步实现小额扶贫信贷全覆盖,做到便捷放贷、应贷尽贷。采取户贷企用、分贷统还等模式,帮助贫困户通过土地、资金等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创新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对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充分尊重贷款人的意愿,鼓励其自主贷款、自主使用经营;对于没有自主经营能力但有贷款意愿的,优先选择乡镇推荐的本土带动型、成长型企业,大力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户”分贷统还模式。由贫困户申请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一使用、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偿还贷款本金,建立完善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组织签订帮扶协议,以产业发展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
(三)完善贷款贴息机制。加大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贴息资金支付流程。贫困户在签订申请贷款合同时,可一并签订委托承贷银行代为申请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协议,经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后,按年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承贷银行。
(四)完善风险补偿金制度。扶贫小额信贷不良贷款率上限控制在3%,超过3%的暂停发放贷款,并启动风险补偿程序,对严格审查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及时补偿,由区财政与承贷银行按照9:1的比例承担贷款损失。
(五)发挥保险作用。对扶贫小额信贷贷款贫困户,从扶贫资金中安排保费补贴,为其购买贷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发展种养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分散贷款风险。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实行“区负总责、乡(镇)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区金融办牵头负责推动实施,加强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及时做好实施情况分析、汇总通报工作。区扶贫办要确保对象精准、需求精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区财政局要做好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资金的筹措、拨付和监管工作。区农委、区林业局、区旅游局等要支持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扶贫带动模式,促进贫困户带资入股。乡镇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和村“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村扶贫专干、贫困户联系人等要把推动扶贫小额信贷作为重要帮扶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政策宣传、金融培训、项目安排、贷款办理、项目实施、诚信教育、还本付息等各项工作。涉农金融机构负责扶贫小额信贷贷款发放、资金监控、风险防范和统计分析,做到精准对接、创新模式和应贷尽贷、应收尽收。
(二)加强监管,规范操作。区金融办、区扶贫办、区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列、虚报、冒领、套取、挪用贫困户贷款和风险补偿金、财政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和承贷银行要严格识别贷款对象,严格界定贷款用途,层层把关,防止冒贷、转贷,防止虚报户数、虚报需求或以贫困户的名义骗贷,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乡镇责任人、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干部、村扶贫专干和贫困户联系人的责任。要督促贫困户将贷款用于发展增收富民产业,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方面支出,不得闲置资金和坐收利息,一经发现,承贷银行要及时收回贷款并列入诚信记录,财政不给予贴息补助,停止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三)加强宣传,培育诚信。驻村扶贫工作队要会同承贷银行,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知识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贫困户对扶贫小额信贷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对象用途、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的理解和掌握,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善于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宣传典型,用典型引路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要加强区级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加强普法教育等形式途径,引导贫困户树立诚信意识、信用意识,用诚实守信规范贫困户的贷款行为,努力营造贫困群众靠金融谋发展促增收、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与颍淮农村商业银行、农行颍州支行实施扶贫小额信贷业务分片包干,并与其签订扶贫小额信贷分片推进协议,快速发放扶贫小额信贷。区扶贫办要把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情况纳入对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成效明显、成绩突出、投放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不能完成年度任务的要约谈、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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