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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枝特区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

来源:六枝特区人民政府2017-10-26 09:06:4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金融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的通知》(贵银办发〔2017〕37号)要求,特区政府决定启动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切实抓好创建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确保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扶贫工作部署,坚持金融扶贫措施和财政、扶贫部门协调推进相结合,根据六枝特区扶贫开发特点,在全面做好信贷、支付、征信、宣传、协调等工作的基础上,创新推出1—2个有特色的金融扶贫模式(产品),努力形成金融大扶贫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金融扶贫针对性、有效性和持续性,为打造金融精准扶贫“贵州样板”提供可操作、可复制、效果好的经验。

二、总体目标

通过示范县创建,打造1—2个具有六枝特色的金融扶贫模式;全区精准扶贫贷款增量明显增加;扶贫信贷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更加完善;金融覆盖贫困户和扶贫主体的比例显著提升;扶贫对象享受金融服务的成本进一步降低。力争到2017年末,全区除政策兜底外的所有贫困户均能直接或间接地获得不同程度的金融支持。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和推广“金融+三变”模式,增强金融扶贫的针对性和持续性。截至2016年末,全区已有18个乡(镇、社区)进行了“三变”改革,入股农户7.1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入股1.48万户),占总农户数的47.08%;“三变”相关主体189个以及8个政府平台公司。通过实施农村“三变”改革,建档立卡贫困户已与“三变”主体建立了稳固的利益联结。在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中,通过加强财税金融合作、创新融资品种等方式将金融与“三变”改革进行无缝对接,让“三变”改革更具活力、金融扶贫覆盖面更广、贫困户获得实惠更多。

1.创新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放、使用方式,助力贫困户股东参与经营。以参与“三变”改革的贫困户为贷款主体,接收贫困户的企业、公司等为用款主体,政府平台公司或担保公司为担保主体,财政资金进行贴息和风险兜底的方式,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强参与经营,获取更多改革“红利”。改变扶贫小额信贷“撒胡椒面”式的低效率、高风险的发放、使用、管理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贷得出、收得回、有效益。

2.叠加信贷政策、组合信贷产品支持“三变”主体持续生产经营、带动贫困户脱贫。“三变”改革经营主体多数为小微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其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在示范县创建中,最大限度将扶贫再贷款、民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创业担保贷款、“3个15万”等金融优惠政策进行有机叠加,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需求的“三变”改革经营主体进行宣传和加以支持,切实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信贷产品的设计和运用中,积极探索通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各类财政补贴资金质押、政府性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组合运用,最大限度降低其信贷门槛、提升贷款额度。

3.充分利用“三变”基金、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产业扶贫子基金等助推“三变”项目顺利实施。对于“三变”改革过程中一些资金需求大的项目,在充分用好银行表内信贷支持的基础上,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三变”基金进行支持、帮扶;大力实施产业扶贫,用好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进一步发挥产业和就业对“三变”改革中贫困人口的扶持带动作用。

(二)推进“金融+市场+贫困户”模式,让独立发展的贫困户脱贫有路子、生产有资金、产品有市场。目前,全区仍有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暂未参与“三变”改革,通过自我发展生产脱贫,但他们在独立生产的过程中存在产业选择不够科学、资金周转困难、销路无保障、抗市场风险能力差等问题。涉农银行金融机构在实施金融扶贫时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与村支两委、帮扶干部(部门)的沟通联系力度,一是扩大对一般贫困户的授信评级面;二是推广“‘三角’金融精准扶贫”模式(详见下图),充分发挥金融链接(市场、主体)和输血作用,加固贫困户、帮扶主体、扶贫主体三方联结;三是尽快试点推广“连心贷”扶贫信贷产品;四是结合自身特色创新产品和方式,满足贫困户资金需求,帮助其解决产品销路问题.

四、工作任务

(一)产品设计推广。特区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即将开业的村镇银行)均要参与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各机构根据本方案中的创建重点,积极向上沟通汇报,结合自身业务优势,设计1—2款金融产品推进示范县创建,相关产品的设计情况于2017年4月15日前报特区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六枝支行;责任单位:特区银监办、金融办、各银行金融机构)

(二)配套机制建设。根据创建重点以及各银行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设计、推广情况,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金融机构合理需求配合完善财政贴息、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等工作机制,确保示范县创建的相关政策能落地、产品能推广。(牵头单位:特区财政局;责任单位:特区金融办、扶贫局、农业局、林业局、人资社保局、鑫诺担保公司、产权交易中心)

(三)建立农产品供销平台。灵活运用“贵农网”+农村金融便民服务站电商服务体系,围绕生鲜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等门类,发展区域电商。鼓励本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学校、宾馆、机关事业单位等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形式,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帮助贫困户解决农产品销路问题。(牵头单位:特区供销社;责任单位:贵阳银行、特区教育局)

(四)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汇总、研究、解决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一般贫困户、“三变”主体及项目等信息,金融机构也要按期报送本单位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简报》。(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六枝支行;责任单位:特区金融办、扶贫局、“三变”办,各银行金融机构)

(五)总结、评估、宣传。针对创建重点和产品推广情况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金融知识宣传,为示范县创建营造良好氛围。按月对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半年对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将创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形成政务信息专题上报。(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六枝支行;责任单位:特区金融办、银监办、各银行金融机构)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2017年3月8日召开六枝特区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题研讨会;4月6日召开六枝特区第一次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推进会。

(二)产品设计推广。2017年4月15日前各银行金融机构按要求完成产品设计,4—5月完成试点,6月以后全面推广。

(三)配套措施。2017年5月底前,有关部门根据各银行金融机构产品设计推广的合理需求,相关配套政策落地、配套资金到位。

(四)效果评估。2017年6月底前完成首次试评估,2017年11月底前进行自评估和验收。

(五)申请验收。2018年1月底前申请省金融扶贫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特区党委书记杨昌显,党委副书记、政府区长方裕谦任组长,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杨刚、副区长徐烽任副组长,特区银监办、金融办、财政局、扶贫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人资社保局、规划和城管局、国土资源局、“三变”办、产权交易中心、各银行金融机构、鑫诺担保公司、供销社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六枝支行,何恩齐(中国人民银行六枝支行)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创建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传达金融扶贫相关政策,总结、评估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组织开展相关宣传等工作。

(二)完善激励机制。将区直各部门、各乡(镇、社区)参与和支持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积极、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乡(镇、社区)给予加分鼓励。对各银行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扶贫示范县创建情况进行评价排名,评价结果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挂钩,并同时抄报省市金融扶贫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上级管理机构。对工作积极、贡献突出的银行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在再贷款、再贴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优先推荐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机构到省金融扶贫联席会议办公室,争取省总工会对示范县创建的相关表彰荣誉和金融扶贫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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