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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洪雅县政府2018-07-18 11:26:39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雅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府办函〔2018〕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部门:

《洪雅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洪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洪雅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根据原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巩固我县2017年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成果,决定今年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贯彻实施国家和我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以防控农机事故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为目标,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不断转变监管方式,改进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大局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目标任务

创建任务:到2018年底,我县成功创建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洪川镇、止戈镇、柳江镇、花溪镇、汉王乡、中山乡6个乡(镇)成功创建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注: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申报条件见附件1,申报表见附件2;四川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申报条件见附件3,申报表见附件4)

工作目标:通过创建活动,树立典型示范带动,达到以下目标:实现县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配合密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覆盖县、乡、村三级,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办证业务更加规范;农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县、乡、村三级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得到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6%以上,农机事故持续下降。

三、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加大安全投入。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对乡镇和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范畴,加强对农机化工作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实行“一月一考核”,完善乡、村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同时县财政局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国务院规定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也要有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关键在于县委、县政府的组织领导,在于县级相关部门切实认真履职,而着力点和工作重心在乡村,要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在创建活动中的基础作用,调动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网络,使创建工作真正深入到村到户,形成县、乡、村三级共管局面。

(三)建章立制,防范安全事故。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覆盖县、乡、村三级;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制,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明确监管责任,形成责任闭环;建立联席会议制,由县农牧局、各乡镇牵头,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安全形势,通报安全信息;建立动态联合执法制,县农牧局、县交警大队、县路政大队等部门一月一次联合执法;建立信息互通共享制,实现机车驾驶员牌证管理、道路交通违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共享。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搞好“六个一”的宣传活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真正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农机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创建程序

(一)安排部署。2018年6月20日前,县、乡两级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创建目标、领受创建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二)县乡申报。2018年6月30日前,以县政府名义按照申报条件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纳入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创建乡(镇)的,以乡(镇)政府名义按照申报条件申报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

(三)对标创建。2018年7月起,县级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要对标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条件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已创建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要继续加大工作开展力度,巩固创建成果;未开展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仍要抓好工作,确保不出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四)接受抽验。通过逐级呈报,2018年11月底前,部、省两级对推荐的示范单位材料组织审查,必要时现场核验,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认并公布最终获得“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的名单。

(五)命名表彰。2018年12月底,部、省两级根据“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创建情况,对创建成功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发文通报,授予标牌,命名表彰。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成立洪雅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5)。切实把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与“三农”工作、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障社会和谐发展。

(二)加强协作,建立共管机制。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县农牧局、县安监局以及各乡镇要建立协作机制,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同时充分发挥村委会以及各种协会、合作社等专合组织作用,共同做好重要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农机具的安全生产检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作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三)加强指导,提升创建水平。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观念,农机监理人员要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农机安全工作理念,真正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做好牌证照管理和年检审工作,同时要深入基层,认真做好农机安全宣传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县农牧局和县安监局要加强创建工作的日常检查指导,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创建典型,全面提升“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总体水平。

(四)加强监督,确保创建实效。县农牧局和县安监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督查,确保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取得实效。加强示范单位申报、推荐、考评等工作的督查,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定期开展“创建回头看”,确保各项工作不松懈、不退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监督机制,确保“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申报条件

2.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申报表

3.四川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申报条件

4.四川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申报表

5.洪雅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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