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了解土流网是干什么的?
点击播放

土地流转专业平台

正在收听宁国市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试点工作方案

宁国市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试点工作方案

来源:宁国市人民政府2017-09-29 11:25:15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精神,宁国市决定在港口镇、梅林镇开展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试点工作,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是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实施“凭证管地、凭证用地”,提升我市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重要保证。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权籍调查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法和实现路径,为全面推进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经验,切实规范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登记,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在港口镇、梅林镇行政辖区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权籍调查,补充调查完善辖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完成辖区范围内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以不动产单元编码为基础抓手,将权籍调查成果审核入库,实现农村不动产权籍成果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的一体化存储、管理和应用,全面支撑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和管理工作。具体为:

(1)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为基础,调查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获取每宗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属、位置、用途等信息,测量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地籍要素,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测绘地籍图,制作宗地图。

(2)农村房屋调查测绘。查清集体建设用地每一宗土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状况、房屋现状,测量房屋的房角点和房屋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并将房屋调查测绘成果记载在房屋调查表中,实现农村房、地调查的同步开展和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

(3)国有建设用地权籍调查补充完善工作。补充调查完善试点区域内每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及土地内建筑物、构筑物权属状况。

(4)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已有的软、硬件平台,依据《地籍调查规程》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建设农村房地一体数据库,实现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一体化储存、管理与应用。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6月1日-2017年9月30日)港口镇、梅林镇人民政府牵头,辖区国土、公安、民政分局(中心所)等部门配合,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基本内容,全面摸清辖区内不动产宗数、权属性质、户籍信息等基本资料,为全面铺开权籍调查摸清底数。市国土局依据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招投标方案,公开选择技术服务单位,落实作业主体。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8年6月30日)按照《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等技术要求,有步骤、有计划推进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两违”处置等工作,逐步构建统一调查、统一确权、统一登记发证的登记模式。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7月1日-2018年9月30日)按照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求,及时汇总试点区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报告,建立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顺利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全面系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做法,为全市推进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加快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领导组(见附件),负责全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各试点乡镇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国土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试点乡镇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负责收集提供确权相关资料,组织开展试点乡镇的宣传动员会议,参与制定技术方案,全程监督与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试点工作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和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验收手续和批准文件等资料。市住建委负责提供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房屋质量等验收许可资料。市公安局提供试点区内最新户籍、门牌信息。市民政局提供行政区划界线和行政区划代码。试点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权属土地纠纷调解,组织协调所辖村(居)委会全力支持此项工作,包括参加培训,带领调查员逐宗调查,协调权利人(户口)现场指界,帮助调查员收集权属来源资料等。

(三)完善处置方案。认真总结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验,围绕不动产权籍调查房地确权,争议调处,登记发证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深入研究,创新方法,细化和完善政策,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四)推广成果应用。要做好试点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为全市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确权登记发证提供工作基础,要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征收、农村居民建房等重点工作与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相互促进。

>>推荐阅读:2021年广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范围有多大?附调查方法

显示全文
点击右上角分享
使用土流网APP,查看更多精彩资讯

优质土地推荐
耕地 林地 园地 商服用地 养殖用地
查看更多土地  >

土流网APP全新升级

政策补贴免费查,掌握农业最新动态!

立即下载
你可能感兴趣
加载中...
前往土流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取消确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