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2017-09-14 09:55:53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长治市城区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7年9月12日——2017年10月27日,共30个工作日。
二、公示地点:长治市规划勘测局网站(new.czsghj.cn)和现场。
三、咨询服务:公示期间市规划局将有专业人员受理咨询,请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咨询电话:2026471
五、联 系 人:李晋芳
六、意见反馈邮箱:sxczghkcj@163.com
七、通讯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81号12楼1202室
特此公告
附文件:
长治市城区北石槽村地处长治市主城区东南方向,分别位于解放东街的南北两侧。其中,解放东街以北区域为村民住宅现状建成区,地面的建筑物以村民1-2层自建房为主,少量三层建筑;解放东街以南区域现状以农田为主,地面建筑为少量村民住宅。
依据《长治城区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土地利用方案》,长治市北石槽村人口4963人。
村域总面积227.6792公顷,约3415.19亩。其中,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用地70.3930公顷(1055.90亩),其余为政府收储、公益事业用的。
二、本次规划调整仅适用于长治城区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用地。
本次规划调整的规定性指标为: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停车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
2013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全面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规划建设水平,将城中村改造纳入城市棚户区的范畴。山西省棚户区改造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充分发挥棚户区改造在保障民生、拉动经济、促进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和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多重效应。
本次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规划涉及到《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年)P、T单元和《长治市新版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sA单元的部分地块调整。主要调整优化的内容包括:优化道路走向,增加东防洪渠两侧城市支路;根据城中村改造用地需求整合地块,调整绿地、宗教用地等用地位置和商业商务用地的面积;根据城中村改造需要调整地块开发强度和配套设施。
依据《长治市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土地利用方案》,长治市北石槽村现状人口4963人。村域总面积227.6792公顷(3415.19亩),其中,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用地70.94公顷(1064.1亩),其余为政府收储、公益事业用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2012.3)中第七条内容,因城市基础设施需要导致地块的大小发生变化,可根据土地情况适当给予容积率调整。
依据《长治市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本次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所需总建筑面积约248.61万平方米。依据《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长治市新版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要求,经核算无法满足城中村改造需求,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3]44号文件要求需要进行控规调整。
依据《长治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中近期城中村改造的要求,北石槽村为近期改造的20个城中村之一。为确保北石槽村城中村改造依法、有序、快速推进,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关于加快审批、加快办理的决定,特对《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T单元部分地块和《长治市新版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sA单元部分地块进行控规调整。
综上所述,为确保北石槽城中村改造依法、有序、快速推进,本次规划调整是必要的。
北石槽城中村用地涉及《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P单元和T单元部分地块、《长治市新版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DsA单元部分地块的调整,调整用地主要集中在《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P单元和《长治市新版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DsA单元。
本次调整用地位于主城区东南方向,东环路两侧,调整方案充分考虑北石槽城中村改造的实际问题与需求,从功能布局、道路交通、景观形象等方面进行优化调整。以促进北石槽村整村改造拆迁、体制改革和社会保障等一体化的全面改造,配套服务长治东南部地区,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社区,在更新城市景观的同时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调整方案依据《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和现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将主城区P单元东防洪渠两侧增设支路,增强北石槽片区用地的可达性;同时重点考虑东山的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增设绿地公园和旅游景点。本规划改造用地涉及《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P单元14个街坊中P-01、P-02、P-07之外的11个街坊,T单元的T-01街坊,以及《长治市东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DsA单元DsA-01至DsA-11街坊。
本次调整所涉及主要内容如下:
调整范围内各街坊地块用地性质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进行调整。《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P、T单元范围内调整主要表现在居住用地增加,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减少。《长治市新版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DSA单元范围内调整主要表现在居住用地增加,商业、商务用地减少。
综上所述,北石槽村改造用地涉及《长治市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长治市新版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进行调整之后,在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山西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发[2014]22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3]44号)、《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划城中村改造的补充意见》(长政办发[2015]136号)等省市法律法规文件,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规划先行、整体开发、完善功能、合理控制规模的原则,将各街坊内部地块进行合理调整、完善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置公共绿地和公共活动空间,为居民提供便捷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通过本次调整实现居住用地的集中统一布局,有助于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使用效率,有助于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改善生活环境。从城市空间品质角度来说,有助于改善城区东南部北石槽地区的城市品质和空间形象,塑造良好的城市景观风貌。虽然总体上建筑面积比原来有所增加,但可以满足区内居民交通出行、文化活动、医疗卫生、市政公用等生产生活需求。
由此可见,本次调整方案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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