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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乡下宅基地可以盖4层、5层、6层房子吗?已建成的属于违建吗?

来源:土流网,南宁高新区电子政务网2017-07-20 10:00:41

现在越来越多赚了钱的农民回到农村乡下盖房子,一般花50万就可以建出一栋漂亮的小别墅。但是,不是说自己想盖几层就能盖几层的,要经过当地房管局批准。那么现在宅基地可以盖3层、4层、5层、6层房子吗?已建成的属于违建吗?现根据《城乡规划法》整理如下: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由此可见,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房的,需要提前报经县级规划部门进行规划许可,规划完成后报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政府审批。建房时,要在审批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只要在规划范围内,而且获得了审批,建几层都可以,如农村城镇中心有建7到8层做宾馆的。如果没有审批就擅自提高楼层,肯定是属于违建。因此建议房子的层数和高度还是得根据地基的稳固性和自身经济能力来定,建2到3层,已经足够一家人使用了。况且,很多人建完房子后,又回到城市赚钱,家里建的新房空置率极高,为了面子丢了里子,是没多大意义的。

注:南宁高新区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

(一)名称: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62条第1、3款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农村村民建住宅使用集体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四、行政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以户为单位申请用地,用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

(二)申请人及户内人口(申请用地面积时计算的该户人口)必须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申请人没有房屋或现有宅基地面积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四)申请使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涉及农用地的,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五)原有宅基地被政府征地拆迁的。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六、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1份,村小组负责人签字,村(居)委会签字盖章);

(2)《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用地审批表》(国土部门领取,原件1份,村民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申请人及有关家庭成员住宅用地调查表(国土部门领取,原件1份);

(4)申请人及有关家庭成员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5)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红线图;或者用地规划批复(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定点蓝线图(复印件各2份,整幅复印);

(7)原有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8)权属面积审核成果材料(原件2套):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A3表)、权属审核附图(内分图),如初审地类为建设用地,一并提供占地权属列表、权属示意图;

(9)其它情形需另提供的材料:

①属拆迁回建用地的,提供拆迁回建证明(原件1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复印件1份);

②属有旧宅基地异地申请新建宅基地的,须提供放弃旧宅基地的承诺书(原件1份);

③属农村家庭分户后申请建房的,须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证明(原件1份)、需放弃原有宅基地继承权的,须提交家庭成员签署的协议书(原件1份);

(10)附图(拟建房位置在地形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村镇规划图上位置示意);

(11)经受理审查后需补正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缩印。

七、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日

承诺办结时限:20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无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3211005投诉电话:0771-5816888

十一、办理地点:高新区行政审批局2楼大厅

十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半-12点

下午2点半—6点

十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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