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 土地详情
厦门集美区 300亩 竹林地 经营权出租
100元/亩/年
次
2025-12-25
ID: T779414
一对一匹配地源
资金担保所在区域
福建/厦门/集美区
土地类型
林地|竹林地
用途
农用地
土地面积
300亩
流转年限
17年
流转类型
经营权出租
经营权出租包含转包类型
卖家有话说
该土地位于福建厦门,土地性质为生态农场用地,面积:300亩,价格为:100/亩/年,可流转17+30年,配套竹林300亩加两栋古式管理房,和一个小发电房。紧挨厦门县城,全程水泥路直达,交通便利,竹林内也有水泥路,管理房,且为石头古老建筑,很有特色,竹林上方有丰富的水资源,没有任何污染,且有三条小河穿过竹林。该农场可以做养生,可以做避暑天地,可以让北方人来过冬,也可以发展林下种植产业,也可以做生态亲子游开发,可以发展毛竹竹梯等产业,笋,冬笋及春笋产业。可以改造种甜龙笋,可以发展包粽子的粽叶,也可以种石菖蒲等经济价值比较好的中草药产业,也可以用留一米高竹头改种紫玉淮山和石菖蒲等包回收的生态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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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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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土地投资顾问


央企参股企业 · 十二年专注土地流转
12+
1156
流转服务中心
政企合作覆盖
597
累计挂牌土地
5.79
累计交易金额
3.2
30000+
覆盖全国
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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