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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东海2016-08-15 14:56:22

关于印发《东海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6〕4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国营场,县各委、办、局(公司)、行、社,县直各单位,各园区管委会:

《东海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

东海县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基层〔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总体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鼓励农民主动保护耕地地力,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

二、补贴政策

(一)补贴内容。从2016年起,根据省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水稻、小麦、花生、玉米等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的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二)补贴计发依据。我县补贴以2016年农户确权耕地面积为补贴发放依据,未确权的耕地不发。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县的补贴资金额度,结合我县确权核实的补贴面积计算每亩耕地的补贴金额为105元。

(四)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为确权到户的农户。未确权到户的耕地不得申报补贴。1、农户之间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变动的,补贴对象仍然为原耕地承包人。2、农户耕地经营权流转给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无论原合同协议如何规定,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仍然发放给确权的农户,确权的农户收到补贴资金后按照土地流转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置补贴资金收益。3、村组集体耕地没有确权到户的不得申报补贴。4、国有农场所属行政村确权到农户的耕地,可申报补贴,场圃直接经营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耕地不享受补贴。5、原水务部门管理享受粮食补贴的耕地,此次不享受补贴。

(五)补贴用途。加强耕地地力保护,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六)其他要求。各乡镇(街道、场)、东海经济开发区不得突破县下达的核定面积。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统一于6月30日前打入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有以下改变土地性质或用途情况之一的不予补贴:1、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2、耕地改为林地;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4、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5、长年抛荒地;6、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补贴面积核定到户阶段(6月13日-6月15日)

1、认真核定到户面积。各乡镇(街道、场)、各单位按照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补贴面积确定办法,按照本实施意见的附表一格式要求,由乡、村两级认真核定好到户面积和补贴资金,以村组为单位编成电子表并打印清册,此项工作必须在6月15日前完成。

2、严格核实。在分户清册(附表一)填报结束后,乡、村、组干部一定要严格核实面积的准确性,既不要漏报,更不能虚报面积,确保面积的真实性。

3、在核定农户面积和补贴数额的同时,对农户的各种信息须一并核实,方可上报县农业委员会。

第二阶段:补贴面积公示阶段(6月16日-6月22日)

1、广泛公示。在面积核定准确、填报和乡、村核实后,以分户清册为依据,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全部张榜公示,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抓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因风雨或人为原因造成公示栏损坏的要重新公示,确保农户看到、看清、看全。各乡镇(街道、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公示栏要留有图片资料,以备核查。公示期间,县、乡都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县农业委员会举报电话:87796656、87796610。

2、对到户面积和公示中出现的问题,按政策规定及实施方案要求,及时纠正处理,确保公示的面积不重、不漏、不虚、准确无误。

第三阶段:组织核查阶段(6月20日-6月25日)

1、以乡镇(街道、场)为单位组织核查,抽查村民小组和农户,核实农户对核定的面积是否确认,村民小组对核定的面积和补贴资金是否公示,有无虚报、漏报现象等。

2、核查小组要实地查看村民小组的公示栏,确认公示的面积和补贴金额是否与上报的清册一致,农户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等。

3、对组、村汇总上报的清册进行准确性复核。

第四阶段:汇总上报阶段(6月26日-6月27日)

公示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场)、各单位在完成核定登记、及时处理公示中出现的问题并确认无误后,以分户清册(附表一)汇总村级统计表(附表二),以分村统计表汇总本乡镇(街道、场)的统计表(附表三)。每个清册、统计表由填报人和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进行确认,乡镇(街道、场)汇总表由乡镇(街道、场)负责人在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县开发区、县各部门所属场圃面积汇总表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乡镇农技推广站、农经部门会同财政所要将分户清册及村、乡镇(街道、场)统计表数据输入微机制成电子表格,连同纸质册、表一起上报,以便于财政部门和农商行通过“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分户兑现资金。清册和汇总表均要形成电子表和纸质表。其中,纸质表一式三份,一份复印件作公示用,一份复印件乡镇场留存,原件于6月27日前统一报到县农业委员会综合科,并要有一份电子表,公示的图片资料随同补贴清册一并报县农业委员会,同时报一份电子表到县财政局。经县农业委员会汇总、财政局复核并报县政府审批后,拟定全县资金兑付方案。

第五阶段:补贴资金兑付阶段(6月28日-6月30日)

1、在补贴面积核定到户阶段,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村组为单位编成电子表并打印清册,同时提供电子报表资料,以便于编制补贴资金兑付清册和“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的操作。在补贴面积公示阶段,如果发现补贴对象基础资料有误的,要按照规范程序予以更正;对漏发存折或遗失存折的农户,要会同信用社等单位按规定尽快为其补办。

2、乡镇财政所根据各乡镇(街道、场)提供的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清册和电子报表资料,及时将补贴数据录入“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软件系统。

3、在汇总上报阶段,乡镇财政所在“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平台上根据乡镇(街道、场)上报县农业委员会核定的补贴面积进行最终修正,并报县财政局汇总。

4、在补贴资金兑付阶段,县财政局根据“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中各乡镇(街道、场)上报的补贴资料核拨资金,并将补贴数据上传省联社用于发放,确保补贴资金6月30日前通过“一折通”存折兑付到农户。

5、建立健全补贴告示制度,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专用存折后,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方式将补贴项目和数额告知农户。

6、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资金进入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严禁拖延兑现时间。县财政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监督电话:87776591。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做好宣传。县乡两级分别成立支持农业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补贴工作政策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为了减少基层工作量,全县统一以确权土地面积为基数,要从维护农民利益、保护和促进粮食生产、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各乡镇(街道、场)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确保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要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对改革后的补贴政策进行宣传。各乡镇(街道、场)和有关单位也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乡、村两级要发动基层干部深入村组、农户宣讲政策,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乡镇都必须设立答疑平台,接受农户咨询及投诉。

2、明确责任,规范操作。一是继续实行乡镇(街道、场)负责人负责制。乡镇(街道、场)负责人对本地区的补贴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共同做好补贴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分工责任制。县委农工办负责提供确权耕地面积数据;乡镇(街道、场)要抓好补贴面积的核定并做好公示工作;县、乡农业部门在核定和公示阶段要提前介入,并负责补贴面积的核查和汇总;县、乡财政部门负责农户基础信息的提供、资金的管理、拨付和“一折通”信息采集的补充、更正,资金兑付清册的制作;县农商行负责资金的专户管理,同时还要负责“一折通”存折的制作、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三是严格补贴资金的发放程序。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折通”存折发放,必须在6月30日前发放到位。严禁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现金和存折,严禁收回农户存折代领补贴抵扣费用行为。 

3、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和督查,要及时将县乡的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农民反映的问题,要做到即访即查、查实即纠,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同时要严肃纪律,对于虚报补贴面积套取资金、代领代发“一折通”存折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和收回农户存折代领补贴抵扣费用等问题,要坚决严肃处理。补贴工作结束后,各乡镇(乡镇、场)要组织自查。补贴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专项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检查情况。

转自:http://xxgk.jsdh.gov.cn/donghaixianrenminzhengfu/donghaixianrenminzhengfu/2016-08-12/3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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