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溪市政府网2016-08-11 16:52:07
从去年4月开始,兰溪市在灵洞乡洞源村,对村民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一直以来,我们村大部分村民家的宅基地没有进行过确权登记。如今,600多户村民基本上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证。这样一来,他们的宅基地合法化,使用权也得到了保障。”洞源村筹建委员会成员徐永忠说。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村民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宅基地问题成为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中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违法占地建房、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的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缺失,不少住宅处于空置状态;宅基地确权登记和日常监管等工作薄弱,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民依法应当享有的宅基地权益得不到保障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制度经过了一系列变迁过程,《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确立了目前农村宅基地集体所有、村民使用、审批取得、一户一宅、面积法定、权利登记等基本制度,为农村宅基地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兰溪曾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共核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86500余本,也就是老百姓说的“红本本”。“但当时的土地证书是手工填写的、图也是手工画的、尺寸是皮尺量的,加上当时还有村民未提供居民身份证,权利人姓名五花八门,出现差错也难以避免。”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朱弋说。
当前,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比之前范围更广,技术手段更加科学、准确,发证程序更加规范。2015年,兰溪在灵洞乡洞源村、游埠镇裘家村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有图发证试点工作,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在试点村开展宅基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历史遗留问题及违法用地分类处置、补办宅基地审批手续等工作,建立了试点村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圆满完成了确权登记发证。
在试点工作中,兰溪还引入了土地登记代理机制,由申请人委托代理公司全程参与资料收集、地籍勘丈(宗地草图)、权属状况调(核)查、界址调查、宗地入库等工作,实现专业的事情由专业人员去做,百姓不出家门,就可领到宅基地使用权。截至目前,兰溪累计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11870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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