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和政策。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我国的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民法理论,登记是一项法律规定,它的根本目的是对权利的公示。所谓公示,是指将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公开向社会公众显示。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是对世权和绝对权,除了物的权利人之外,其他人均为权利已义务人,物权变动(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必须遵循公示原则,即物权的变动必须通过法定的公示方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土地确权登记进度,具体流程参考当地政府颁发的文件为准。
什么是土地登记?土地登记的申请材料包括哪些?出现争议如何处理?
这几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但还是有不少的农民朋友对于什么是土地登记?土地登记的申请材料包括哪些?出现争议如何处理?等问题还不是很清楚,所以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什么是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登记吗?如何进行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我们在土地上进行建设、活动时,只有获得相关凭证才是合法有效的。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登记吗?如何进行土地登记?
一、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登记吗?
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都明确进行了相关规定。
农村土地登记错了怎么办?错登申请书怎么写?
去年年底时,我国很多地区的农民都拿到土地确权证了,但一到手后,部分农民发现上面的面积有的登记多了,有的登记少了,不知该如何解决,那农村土地登记错了怎么办?错登申请书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登记错了怎么办?
其实这个问题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主要看你所在地是如何解决的,因为在很多地方,如果是土地错登了直接找村委及村组一起更正就好!
我国的土地登记有哪些,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土地登记处在土地管理工作的前沿,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矛盾多发带。下面就来聊聊我国的土地登记有哪些,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一、我国的土地登记有哪些,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我们日常土地登记可分为土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抵押登记。
我国的土地登记有哪些需要提交的资料?需要多长时间?怎么办理土地抵押?
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那我国的土地登记有哪些需要提交的资料?需要多长时间?怎么办理土地抵押?
我国的土地登记有哪些需要提交的资料?
1.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第二条规定,我国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
关于辽宁省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全省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国土资发[2004]78号
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减轻农民负担,结合我省地籍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全省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我国居民土地登记出现错登、漏登怎么办?
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我国的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包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按照民法理论,登记是一项法律规定,它的根本目的是对权利的公示。所谓公示,是指将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公开向社会公众显示。物权是排他性财产权,是对世权和绝对权,除了物的权利人之外,其他人均为权利已义务人,物权变动(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必须遵循公示原则,即物权的变动必须通过法定的公示方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土地登记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土地登记后,发现错登或者漏登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办理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辽阳灯塔市国土局规范土地登记行为 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又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点工作。长久以来,灯塔市国土局坚持规范高效原则,强化管理,规范程序,严格遵守《土地登记办法》,扎实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今年以来,灯塔市国土资源局切实抓好土地登记标准化建设。
一是把“保增长促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满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办理土地登记和抵押融资的需求,截至目前,今年共办理农村宅基地72个,国有土地证540个,其他项权利证26个。
济南市城镇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暂行办法
济政办字〔2016〕4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划拨土地上城镇住房(经济适用房除外,下同)转让和变更登记土地出让金收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国土资用发〔1999〕31号)和《山东省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1998〕17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执行《济南市城镇住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记暂行办法》(济政办发〔2008〕29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成为自主办会团体
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9月1日选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长等,这意味着该协会正式与省国土厅脱钩,成为自主办会、自律管理、自我发展的社会团体。
按照整体部署,湖南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被纳入省本级第一批脱钩试点单位。脱钩后,协会将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做好土地估价和土地登记代理两个行业的自律管理,在资信评级、估价报告抽查和备案监管上采取具体措施和手段,把讲诚信、有质量、服务好的会员单位推荐给政府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对行业内采取恶性压价、支付回扣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提请并坚决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协会还将尝试在行业内建立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通过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向发改、财政、住建、国土资源、工商管理等部门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进行通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同时,加强土地估价和登记代理融合工作,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土地估价、登记代理团队,凸显专业价值。
附一:土地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以不动产为评价对象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务院于2014年10月23日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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