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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为民解困精准扶贫”社保兜底脱贫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滁州市政府网2016-07-12 11:40:43

滁州市根据《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滁发〔201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施社保兜底脱贫工程,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救助制度,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救助托底安全网,确保2020年前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全部纳入社会保障救助范围,确保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

(一)逐年提高农村低保补助水平。2016年—2020年,参照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人均消费支出增幅和物价上涨等因素,逐年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确保高于绝对贫困线,实现政策性脱贫。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做到精准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促使其通过扶贫帮扶和社会救助两条路径实现脱贫致富

(二)实现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完全脱贫。2016年出台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供养办法,提高我市2.7万农村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100%资助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按照自愿的原则,将无住房或住危房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安置到农村敬老院或其他供养机构集中供养。

(三)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缓解因病致贫。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覆盖面。2016年,出台全市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十三五”期间,根据预算资金增长情况,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按照现行体制,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路径,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就医困难和因病致贫的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线“两线合一”。按照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确保2016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二是严格规范操作规程。严把农村低保“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关口,重点抓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关键环节,做细做实低保基础工作。三是实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加大农村低保和扶贫工作的衔接,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扶贫对象按照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纳入低保范围的A类、B类对象,按照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增发低保金。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获得稳定收入且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家庭,可继续给予6个月的低保救助;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四是加大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力度。统一制定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收入、财产认定办法,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体系,精准识别农村贫困群众。进一步健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成市级核对系统软件招投标,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全面建立起纵向贯通市县,横向联通政府各有关部门(机构)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得到公正高效认定。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二)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一是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全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本年度供养标准,有效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继续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供养水平。积极推动探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护理补贴制度,逐步解决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难题。二是加强特困供养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定额补助,推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探索建设护理型特困供养机构或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设立特护区,为患病或失能失智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大力推进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为特困供养人员中精神病患者提供专业养护场所。三是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继续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健全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商业保险等形式,实施针对困境儿童的医疗救助项目,提升困境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四是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民生工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应补尽补,确保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建立和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做到阳光透明、客观公正。2016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自行提高补贴标准。

(三)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市、区)财政应根据测算的资金需求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足额安排本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实施过程中的缺口部分,由本级财政及时兜底,确保应救尽救。二是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医疗救助对象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等。三是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当地农村合作医疗,代其缴纳个人应负的全部参合资金,确保资助率达100%。四是完善住院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难以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全面取消救助门槛。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上浮10%。对经上述各类保险补偿(含保底补偿)或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的救助对象,各地可酌情再次救助。

(四)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一是加大临时救助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切实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加大对突发重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各类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二是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各地要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深入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在体制机制、服务方式、信息共享、财政税费等方面探索创新,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的急难问题,实现社会救助效益的最大化。三是拓展临时救助方式。各地要根据临时救助对象实际需求,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救助对象,积极提供转介服务。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实行政府救助、慈善救助、家庭自救相结合,保障困难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基本生活。

(五)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着力构建“责任职责、宣传教育、预警预报、应急救援救助、灾后恢复重建”五大防灾减灾体系。努力提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扶贫对象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受灾扶贫户生活救助标准,加大救灾资金配套力度,助力精准扶贫,将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优先纳入倒房重建和困难生活救助。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及时做好受灾扶贫户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扶贫人员得到初步救助。

(六)引导社会组织助力扶贫。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和部队帮扶贫困村工作机制,鼓励各级社会组织和部队结对帮扶贫困村。大力开展慈善救助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慈善一日捐”等慈善活动,筹集善款帮助贫困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继续落实慈善优惠政策,对捐赠支出,凭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按规定扣除。引导社会工作机构重点为贫困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培育发展本地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发挥好志愿者在扶贫助困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志愿者开展帮困济困、就业指导、产业发展等服务活动。

(七)深入推进“银龄安康行动”。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用财政资金或福彩公益金为生活困难的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群体购买意外伤害险,提高困难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保兜底扶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兜底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负责年度农村低保补助标准测算。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共同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制定和发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不断加大对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资金的投入,充分实现兜底保障功能。进一步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建立村(居)社会救助协管员队伍,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办理、经济状况核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服务工作。继续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畅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围绕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以及社会保障救助工作取得的成效,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领会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强决心和信心,积极参与、监督和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凝聚起扶贫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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