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唐县政府2018-05-24 14:08:42
日前,唐县政府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的通知。将落实按户施保政策,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
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的通知
唐政办〔2016〕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把实施社保制度精准兜底脱贫工作落到实处,根据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冀民〔2016〕20号)及《保定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的通知》(保民〔2016〕38号)等有关文件,县政府决定从3月初起至8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民政、财政、扶贫开发信息互联共享、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完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落实按户施保和低保金据实差额发放,保障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与脱贫进程相适宜;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根据财力适当加大救助力度;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在贫困地区的落实力度,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需要社会保障兜底家庭的经济状况,对符合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或五保供养范围,重点是对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
(二)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对象,结合本地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重点地确定入户核查对象,对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特别是要结合审计结果的整改,把存在的问题解决掉。
(三)认真落实按户施保政策,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今年9月底前,全县城镇低保人户比值达到1.8以上,农村达到1.75以上。
(四)全面推行低保金据实发放,对有一定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其家庭实际收入,据实发放。成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家庭收入较多的,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成员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家庭收入较少的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30元;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困难的原则上不低于170元;对无劳动能力、无任何收入的低保家庭,按照低保标准,每人每月240元全额补助。
(五)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努力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参合资助率,提高其获得医疗救助占救助总数的比例。
(六)进一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乡镇(街道)设置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3月1日至15日)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围绕活动目的和主要任务,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部署阶段,各地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各级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脱贫攻坚有关文件、学习社会救助政策、学习入户核查的方法和低保家庭收入量化标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至7月15日)
全面开展核查工作,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核查内容到位。县级统一制作入户核查表,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因病致贫信息作为重点核查内容。二是核查力量到位。乡镇政府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组织力量开展入户核查工作,保证每个村委会的核查工作都有一名国家干部牵头,村干部配合开展。三是核查范围到位。全面复核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对以下家庭逐个入户核查:未按户施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尚未纳入低保或五保供养的;低保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有一定收入的;享受低保群众有异议、有反映的。四是核查责任到位。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牵头的核查人员和被核查户都要在核查表上签名认可,存档备查。核查工作结束后,县级民政部门依据核查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按户施保或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据实差额发放低保金,足额发放五保供养费;对充分享受低保政策,足额领取低保补助金后,家庭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对需要医疗救助的,按政策给予救助。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底)
县政府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形式: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实地查看、入户访问等。督查内容:实施社会救助政策精准兜底脱贫有关文件制定情况,社会救助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情况,本次活动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四)总结整改阶段(8月1日至8月底)
各地要认真梳理本次活动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对完成不到位的,要认真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实施社会救助政策精准兜底脱贫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要在8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民政局社救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这次活动,是补齐社会救助工作短板,推动精准兜底脱贫工作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各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当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保人不保户、低保金分档平均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严重短缺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势必会影响精准兜底脱贫工作的落实。我们要勇于正视这些问题,以这次活动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水平。
(三)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对本次活动组织开展不力,存在搞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地方,将启动问责程序,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形式,追究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的责任;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四)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民政局要切实负起指导和检查的责任,及时了解和掌握所辖乡镇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介好的作法,帮助解决基层遇到的难点问题,为搞好这次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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